运动式遣散: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回应性逻辑——基于“天价虾”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引言
自古至今,社情民意表达与社会抗争运动一直是国家权力与公民、社会博弈的缩影。中国古代以士人为主体的舆情表达,通过谏诤、清议、(1)政治谣谚等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而近现代随着第六次信息革命的开展,传统的舆情表达借助互联网,正悄然改变着其表达介质和表现方式,互联网将地缘隔绝的舆情汇集为庞大的在线集体行动,推动了传统政治运作的现代化。如复旦大学投毒案、周秀云致死案等引发了大范围公众线上参与,这些特殊事件或议题经网民舆论放大,经由意见领袖议程设置与媒体的再设置,形成公众舆论压力场,进而转化为互联网突发公共事件。而网络的特点使传统政府模式不像从前那样奏效,[1]政府若不能在互联网这一政治生态的新土壤中孕育出完善的应对机制,就易引发公众离线集体行动,即各种公共危机事件。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截止201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互联网的“无形之手”已经在强有力的搅动着中国的政治生态圈。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与各个领域的融合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任何敏感问题即使有秘不示人的“心”,也没有封锁消息的“力”。[2]政府部门将会越来越失去传统媒体拥有的“把关人”优势,在多重背景下,[3]政府如何完善互联网突发公共事件的网络舆情遣散机制,避免传统“捂盖子”与“绕弯子”式的舆情遣散机制所发酵产生的衍生事件成为重要议题。
二、理论回顾与研究方法
近年来,国内外关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研究成果越来越多。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可将研究观点大致归为两类。
第一类研究着重“描述性分析和规范性阐述”,主要集中于“网络舆情的相关定义、特性、影响因素、生命周期、突发网络舆情的管理控制等方面。”[4]例如,王来华(2003)指出“舆情”
运动式遣散: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回应性逻辑
——基于“天价虾”事件的个案分析
宋锴业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摘要: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将全面实施“互联网+”计划。作为一种信息应用技术,互联网正悄然引领着中国政治生态的嬗变,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在线集体行动”引发的突发公共事
件也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热点。本文通过“天价虾”事件的个案分析,试图阐述政府应对互联
网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扩散中存在着“运动式遣散”的回应逻辑,并在梳理个案舆情演化行程的
基础上,就制度理性和技术理性层面找到地方政府舆情遣散行为逻辑中自主性和回应性之间的
平衡,以期对社会转型期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遣散机制做进一步完善,为地方政府科
学应对互联网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有益性启示。
关键词: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运动式遣散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7238(2017)03-0022-06
DOI:10.3969/J.ISSN.2095-7238.2017.03.004
收稿日期:2016-10-30
即“民众受中介性社会事项刺激而产生的社会政治态度”。[5]同时王来华(2008)还将其概念外延到网络舆情界定中,指出“网络舆情就是网民的社会政治态度”。[6]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界定,姜洪胜(2012)将其定义为“民众以网络为平台,围绕已经发生的或者即将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布信息,所表达出来的社会政治态度。”[7]这种描述性分析“明显缺乏量化分析的体系与框架,缺少网民社会结构和群体行为研究。”[4]
第二类研究则着重于理论与实践/事件的结合,主要基于具体案例,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架构具体事件的舆情演化行程来分析其演变过程,并将其置于公共事件关系的整体逻辑框架中,作为突发公共事件演变的一个关键因素来考虑,这一研究方式也是本文的一个重要逻辑流程。以彭姝(2014)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研究为例,其基于“会理悬浮门”的具体案例,[8]探讨了突发公共事件中扭转负面网络舆论的要点,行文顺次为“概念—事件(过程机制)—分析”。虽然基于单个案例对具有极大不确定性的网络舆情事件进行“概推性”演绎弱化了研究的实证意义,但囿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巨大影响性与相关研究程度本就存在明显不对称,[9]相关探索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研究视野。
基于前述研究背景和相关问题,本文将采用文献分析、个案研究以及虚拟民族志的方法,建构一个虚拟的网络田野研究场域,[10]对“天价虾”事件的演化过程进行临摹,同时借鉴政治学和大众传播的相关理论,针对此个案中互联网突发公共事件与网络舆情的演化行程进行研究,从制度理性和技术理性层面试图分析我国政府部门应对互联网突发事件的“运动式遣散”(Campaign-style Demobilization)机制,为相关职能机构预测、干预网络舆情提供先导服务,提高政府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管中的能力和水平。
三、案例陈述与演化分析
2015年10月4日,赴青旅游的南京朱先生和四川肖先生,在青岛善德烧烤用餐时,各自点了标价38元的虾,结账时却被告知按每只38元收费。报警后,警方认为物价局才有此问题的执法权,但物价局回复已经下班,让报警解决。第二天物价局称,必须过完节才能解决。两人不得已最后分别给付2000元和800元餐费后离开,而后把遭遇发到网上,开始引起极大的社会关注。
10月5日,拥有55万粉丝的“青岛交通广播FM897”率先转发受害者微博并称,“青岛又见宰客大排档,大虾38元一只”。随后该微博被拥有近5000万粉丝的新浪头条新闻转发,转评量迅速突破5万余次。随后人民网、新华网等诸多主流媒体介入转评,“天价虾”事件通过病毒式传播迅速引起热议。
10月6日,迫于网络舆情倒逼,青岛市物价局官微通报称,“善得活烧烤”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该局已责成市北区物价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同日晚间,青岛市市北区区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当地物价局拟对该商铺做出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0月7日,随着“天价虾”事件愈演愈热,青岛市对“天价虾”事件相关部门不称职人员做出处分决定,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青岛市消保委发布《关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声明》。另外,青岛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还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
上述“天价虾”事件以快速的传播、渗透性的大范围参与已成为互联网突发公共事件中具有标示意义的范本。其实也是公民借助网络技术,通过网络公共领域加强和巩固民主的过程。公民和政府间的信息输入输出有赖于互联网媒介,一旦得不到地方政府的有效反馈,就直接影响到输入输出环节的质量。互联网时代加速了输入信息速度,而此案例信息输出方的青岛市政府面对网络舆情消极迟滞,对舆情走向影响乏力,逐步走向被动,进而发酵成一场舆论风暴,给青岛市乃至整个“好客山东”的地域形象造成损害。笔者基于生命周期理论,将此个案中的整体舆情演化描摹为三个阶段:议题潜伏—触发、在线共意—离线蔓延、舆情转折—休眠,并对其舆情演化过程的关键部分进行文本化转译,从而为突发事件政府舆情遣散的完善提供制度理性和技术理性的分析基础。
(一)矛盾的个体共振与集体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