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某三甲医院要求药品配送商统一扣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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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某三甲医院要求药品配送商统
一扣点10%
当前,全国不少公立医院都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旨在破除以药养医。
不过,近日网传湖南某药品零差率医院要求配送商统一扣点10%,这不还是以药养医吗?
药品零差率是指公立医院在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的过程中,以进货价卖给患者,即“原价进、原价出”的销售方式,取消医疗机构15%的药品加价规定,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
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真正切断公立医院“以药补医”的链条,促进科学就医、合理用药,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从而逐步实现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医务人员受鼓舞、财政保障可持续的医改整体目标。
近日,有网友表示,上周五他们收到供应商的短信,短信内容表示,中南大学湘雅附二医院于上周五下午召开了排名前15位的配送商关于统一扣点10%的会议。
重点信息如下:1.所有品种统扣10%;2.扣率没有商量的余地,不接受扣点的品种,医院将予以停用或替换;3.扣点预计时间从2016年1月1日或7月1日开始,时间待定。
上述网友表示,湘雅二医院是药品零差率销售后首家要求药品回扣的医院,一旦开头后,恐怕这个行为会得到其他医院
的学习。
对于湘雅二医院的这个行为找不到理论根据,也不符合任何方案要求!国家要求药品零差率,本来就是为了破除以药养医,现在要求要药品统一给回扣,这不还是以药养医吗?
此消息笔者尚不知真假,但如若作为有“南湘雅”之称的湘雅二医院要求药品回扣的话,其他试点药品零差率的医院会不会效仿呢?
当前,不少医院试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但仍存在质疑: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 销售后,医生会不会多开检查单或治疗单增加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呢?
据悉,我国大部分医院当前处在自负盈亏的现状中,国家财政支持较少,因此医院的不少收入来源与药品,而医生的劳务性价值较低,部分收入也来源于药品。
因此,要想真正切断公立医院“以药补医”的链条,促进科学就医、合理用药,还需加大政府投入,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