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点财源建设项目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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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点财源建设项目考
核办法
重点财源建设项目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加速财源建设进程,培植我县新的财源,县人民政府坚持以财源建设项目为主、以工业项目为主、以招商引资项目为主,决定将个重点财源建设项目和个招商引资项目纳入责任制考核,促进我县项目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细化责任目标,兑现奖罚措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⒈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
⒉坚持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原则
⒊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⒋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奖罚分明的原则。

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的对象
县重点财源建设考核项目的联系领导、乡镇及部门负责人。

三、考核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
㈠年度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
⒈超额完成年度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计划要求的加分,
⒉未完成年度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计划要求的扣分;
㈡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分)
根据完成的程度按比例打分;
㈢项目基建程序(分)
不符合基建程序要求的扣分。

㈣工程质量(分)
出现一例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扣分。

㈤项目管理(分)
⒈每月日前,及时、准确地向县重点项目办上报重点项目月报,错报、上报不及时或者不报,出现一例扣分;
⒉项目按要求落实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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