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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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1 总则
1)为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章、标准、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提取标准、支付、使用和监督管理。

2 职责
1)公司财务资产部设专人建立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台帐,并与项目部核对,严格按本制度审批程序执行。

2)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

3)分公司财务管理部门须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项目设立专户核算,对每个新承接的工程项目,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支付。

4)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做好所管辖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

5)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专项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项目财务要建立专项费用使用台帐,以备公司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3 安全生产资金提取标准
3.1依据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矿山工程为2.5%;
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
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4)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专项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总包单位应当将专项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4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 安全文明措施费来源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及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1)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开工时,建设单位预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
2)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工程开工时,建设单位预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

6 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1)每年初公司财务资产部会同工程管理部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计划,按上年度各区域公司产值和规定比例计算本年度初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额度,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年中根据各分公司施工任务承接情况,适时调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计划。

要求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满足专项资金计划的额度。

2)项目部在开工前应向分公司财务管理部门递交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明确项目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时间与额度。

根据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购置或维护安全设施、设备、器材,消防设施及应急救援器材,职工劳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安全生产先进奖励开支,辅助用房,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等各种安全专项资金的用途,分别建立相应明细账。

7 安全生产资金的拨付
7.1 工程开工时,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签订《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协议书》。

7.2 工程项目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按以下程序执行:
1)项目部经理组织编制项目施工不同阶段的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

2)项目经理审核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查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备案。

3)项目经理按施工进度分阶段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使用费用,报监理审查确认,要求建设单位拨付。

4)资金到达公司账户后,基础阶段工程量不足该分部工程量的30%,由项目部提供安全文明措施费申报计划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分公司审核无误后交工程管理部审核,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财务资产部负责将资金拨付到项目账户。

5)基础阶段工程量达到该分部工程量的30%以上或主体、装饰阶段,提供安全文明措施费申报计划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时,必须附该阶段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达标评分表,否则公司不予审核、审批、拨付。

7.3 分公司、项目部财务人员按照经批准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拨付与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保存安全生产使用相关票据,装订成册。

8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
1)分公司经理、财务总监每月对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每一笔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

2)公司财务资产部、工程管理部每季对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计提、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具体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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