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总监)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权限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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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总监)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一)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部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制定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三)编制和执行预算、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掌握资金平衡,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
(四)进行财务预测、控制、分析、检查和考核,督促各单位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五)监督贯彻实施公司内部财务会计制度。
(六)负责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七)负责组织编制公司成本、利润、资金、费用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领导责任。
(八)负责组织公司货币形态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九)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任职条件:
(一)具有财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财务工作五年以上,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任职资格,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熟悉国家有关的金融、财政政策。
(三)熟悉税法、合同法、专利法、会计法等经济法规。
(四)懂得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准则、通则、财务法律制度。
(五)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
(六)能精打细算,开辟财源,筹集,分配,监督和合理使用资金,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生产效益,充分发挥财会工作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七)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权限:
(一)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公司资金计划、遵守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二)有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有权拒绝各类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报销签证。
(四)有《会计人员职责条例》赋于会计人员的其他权限。
四、义务:
(一)明确职责,积极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条件。
(二)遵守财务保密制度。
(三)执行《会计法》、《票据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补充规定。
(四)接受国家有关部门财务、税收检查。
(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税法以及公司各项制度的学习。
(六)定期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