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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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3.06
•【字号】宜府函〔2014〕26号
•【施行日期】2014.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宜府函〔2014〕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为充分发挥我市蔬菜生产优势,加快推进蔬菜产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大力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做强做大做好蔬菜产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凝聚思想共识,把握战略机遇,增强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宜宾是国家规划的长江流域冬春蔬菜优势区域和四川省规划的川南早春蔬菜核心区,具有周年露天生产的气候优势和生态安全的品质优势。

2013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107万亩(含复种面积),产量231万吨,产值53亿元,蔬菜产业已成为全市农业支柱产业之一,为丰富城市“菜篮子”、实现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加快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产业支撑作用。

但是,我市蔬菜产业总体上还没有跳出“保供型”发展局限,组织化程度低,与国际国内大市场对接不畅,市场覆盖半径短,品种结构不合理,质量安全保障不够,品牌效益没有真正显现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蔬菜产业的集约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

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加快发展和宜宾立体交
通物流体系的加快完善,我市蔬菜产业面临重大突破的历史性机遇。

宜宾气候季差和生态优势独特,成就了我市蔬菜的天然品质和多样性特征,我市蔬菜可以在国际市场、国内市场、区域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其中,高山生态蔬菜可以做成国际性品牌,早春蔬菜可以做成全国性品牌,秋延后蔬菜可以做成区域性品牌,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国际市场、国内市场、区域市场的视角,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保障市场供给的高度,重新定位宜宾蔬菜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提高对发展蔬菜产业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创新发展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全市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更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新目标
(一)发展思路。

按照深入落实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一个取向、三大提升”的“三农”工作新目标,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转变蔬菜产业发展方式,以产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做强品牌,做优渠道,做实品质安全,创新驱动,全力推进集约化家庭经营与产业化合作经营相结合,形成蔬菜产业内“三产融合”与主导产业和衍生产业、关联产业竞相发展的良性格局,构建现代蔬菜产业支撑下的绿色产业文明、特色业态文明和市场主体文明,抢占以安全蔬菜为基础的现代蔬菜产业发展高地,打造全国性的高效生态农业和精准示范农业。

(二)发展目标。

到2016年,基本完成蔬菜冷链物流及营销体系建设,初步形成宜宾农特产品全国连锁营销体系,初步建成蔬菜产品网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农业投入品全程监管及物流追踪体系;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40万亩,鲜菜产量达到300万吨,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家,蔬菜产业总收入达到100亿元,农民人均蔬菜收入达到1800元。

到2020年,全面形成完整、成熟、可持续的宜宾蔬菜及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0万亩,鲜菜产量达到500万吨,蔬菜产业总收入达到200亿元,农民人均蔬菜收入达到2600元。

三、突破关键制约,抢占发展高地,着力提升蔬菜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完成高水平蔬菜产业发展规划。

1.完成蔬菜产业发展策划。

聘请国内高端策划团队,在深入分析国际国内蔬菜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及宜宾蔬菜产业比较优势基础上,开展系统策划规划工作,准确定位蔬菜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发展模式、整合要素资源、科学设计发展路径、包装设计重大项目。

2014年6月底以前完成。

(二)强力推进品牌建设和营销渠道体系建设。

2.科学构建宜宾蔬菜公共品牌体系。

以“宜宾蔬菜”公共品牌为龙头,重点打造“宜宾高山生态大地蔬菜”、“宜宾早春蔬菜”、“宜宾秋延后蔬菜”三个鲜菜子品牌,“宜宾芽菜”、“南溪豆腐干”、“南溪榨菜”三个加工菜子品牌,长宁竹荪、宜宾桑枝食用菌两个食用菌品牌。

积极组织宜宾优势特色蔬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原产地认定,市、县(区)政府统一对蔬菜公共品牌实施宣传投放。

将宜宾菜纳入中国食品安全行业的宜宾论坛重要内容。

3.鼓励企业做强品牌。

认真落实相关政策,鼓励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四川省著名商标。

到2016年创建中国驰名商标2个、省著名商标4个;到2020年创建中国驰名商标5个,省著名商标10个。

4.建设两大营销体系。

加强蔬菜基地田间市场、产地批发市场及营销系统建设,重点依托企业,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快建设两大营销体系。

一是冷链物流及市场营销体系,重点推广气调保鲜和冷链技术,实现宜宾生鲜蔬菜(水果)与国际、国内大市场营销对接。

二是采用招商方式,高水平设计策划和建设宜宾农特产品全国连锁营销体系,实现宜宾农特产品、旅游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
宜宾城市形象宣传等集成营销。

加快宜宾蔬菜加工企业和蔬菜生产基地与中国商业联合会旗下蔬菜渠道商进行全面对接。

5.鼓励企业开展展示展销。

一是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市县政府统一组织的各类大型展会。

二是鼓励企业自行或者联合建设营销公司或者专卖店。

三是鼓励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并按外贸出口政策给予奖励。

四是积极牵线搭桥,引入潍坊市等蔬菜产业营销渠道商,促进企业对外联合,实现优势互补。

(三)大力发展蔬菜加工和产后标准化处理。

6.提升传统蔬菜加工。

鼓励企业抱团发展以宜宾芽菜、南溪榨菜、传统大头菜为主的酱腌菜,鼓励支持传统泡菜和腌渍竹笋发展,鼓励支持针对日本、韩国、港澳台地区的腌渍蔬菜发展。

制订和实施相关蔬菜加工标准,对企业标准提升为市、省、国家行业标准和达到或者超过日本、欧盟蔬菜加工标准的,由市、县(区)政府分别按规定给予支持。

7.鼓励脱水蔬菜加工。

鼓励支持企业采用规模化订单生产方式,加工脱水蔬菜,提高蔬菜附加值。

对投资脱水蔬菜加工的企业,按市、县(区)相关招商引资政策给予支持。

8.大力倡导蔬菜产后标准化处理。

鼓励企业按照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气调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凡是投资此类项目,一律享受市、县(区)相关奖补政策。

鼓励企业联合专合社、家庭农场共同探索制订分蔬菜类别的产后处理标准,新制订和实施一个产后处理标准,市、县(区)政府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9.联合开展蔬菜气调保鲜技术和设施设备研发制造。

农业部门、科技部门积极与国内蔬菜气调保鲜技术和设施设备研发实力雄厚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鼓励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承接相关技术研究机构落地,加快技术研究、设施设备研发和应用推广工作,把蔬菜产业的规模优势以应用为突破口,转化为关联产业发展优势。

对开展此类技术研究、发明创造、项目投资的,一律按既有相关
鼓励政策优先支持。

(四)科学布局和建设标准化蔬菜基地。

10.加快推进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

一是按照规模化、标准化、景区化思路,规划蔬菜基地建设,重点打造20万亩沿岷江、长江平坝蔬菜基地,50万亩浅丘“千斤粮万元钱”粮经复合型蔬菜基地、50万亩高山生态大地蔬菜基地(含20万亩烟菜轮作基地)。

蔬菜基地单体规模原则上连片集中200亩以上。

二是凡是经过批准的蔬菜基地,一律纳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支持范围,配套观光休闲旅游设施一律结合生产管理设施配套给予支持。

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建设规范化的示范性蔬菜基地,企业投资500亩以上示范性蔬菜基地建设的,市、县(区)政府在土地流转、基础配套、科技项目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项目倾斜支持。

三是坚持大地蔬菜生产与集约化设施蔬菜生产相结合。

对大宗蔬菜生产,提倡以露天大地生产方式为主,保护和提升宜宾蔬菜的天然生态品质。

鼓励企业因地制宜运用高科技设施设备,开展蔬菜育苗、园艺蔬菜、高科技蔬菜等生产示范。

(五)切实规范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和保障。

11.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常规检测监督制度。

到2016年,全市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蔬菜基地和产品、蔬菜专合社、本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物流中转基地、蔬菜超市、集中连片蔬菜基地,必须全部配备农残速测设备和专兼职检测人员,统一产地准出管理制度,加强外来蔬菜产品的市场准入检测。

市、县(区)政府对速测设备配置及运行给予支持。

二是加快蔬菜检测体系建设。

2016年前,基本建成由市、县(区)检测中心确证性检测与企业、基地、市场速测相结合的全市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12.规范“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和管理。

鼓励支持企业、专合社、蔬菜协会申报认证“三品一标”蔬菜基地和蔬菜产品,市、县(区)政府按既有奖励政策每年兑现奖励。

13.加快网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全市蔬菜产业统一使用农业厅建设的网上质量安全追溯平台,2016年前,所有规模化蔬菜基地、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蔬菜基地和产品、蔬菜加工企业必须全部实现网上质量安全追溯。

鼓励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将蔬菜基地、加工环境等24小时适时与消费者实现信息互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市、县(区)网上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全部统一建设。

14.启动农产品全程监管和物流追踪平台建设。

借鉴发达地区成熟经验,由市、县(区)政府统一建设农产品全程监管和物流追踪平台。

试点实行种子等生物投入品、农药化肥等化学投入品、设施设备等农业投入品等大型供应商采取公开招标确定,对所有农业投入品采用二维码实行全程监管和物流追踪。

严控转基因蔬菜品种流入。

市、县(区)政府对经销商配备相应终端设备给予一次性补助,并对农民按招标确定的农业投入品供应渠道购买的,在2014—2016年给予适当补助。

15.全面推广绿色防控技术。

大力推广蔬菜生产绿色防控技术规程,严格禁止在蔬菜上使用高毒高残农药,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对违规使用违禁投入品的产地进行查处,形成蔬菜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2015年之前,凡是成规模的蔬菜生产基地,必须实行病虫草鼠害绿色防控。

16.严管重惩使用禁用或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尽快理顺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和体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坚决依法执法、科学执法,切实规范蔬菜生产、加工、保鲜、储存、物流等全过程投入品管理。

(六)创新驱动提升蔬菜产业核心竞争力。

17.实施标准化生产。

加强与上级农业等主管部门的对接,积极加大标准转化推广实施力度,加快制定蔬菜相关的生产技术标准,建立完善蔬菜产品生产的先进标准体系。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蔬菜资源优化配置,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引领宜宾蔬菜标准化进程。

建立健全蔬菜产地准出、准入制度建设。

研究制定蔬菜冷链物流相关标准,提升宜宾蔬菜冷链物流标准化水平。

18.加强对外科研合作。

运用市场化方式,积极帮助企业与蔬菜科研教学机构合作联姻,特别是开展蔬菜新品种培育、新技术推广、新工艺集成、保鲜技术研究应用、冷链装备和设施研发制造、人才培训、职业农民培育等,市、县(区)政府给予相关项目支持。

(七)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19.加快龙头企业培育。

坚持项目招商,推进内联外合,力促企业之间抱团发展,重点加快蔬菜营销型、冷链物流、加工类企业发展,鼓励企业从品牌建设和渠道建设入手,通过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修炼内功,壮大龙头企业集群,增强带动能力。

20.规范专合社建设。

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思路,规范生产型、营销型、农资供应型等专业合作社发展,2016年以前,建成100个示范性专合社;2020年前,建成300个示范性专合社。

采用市场运作方式,倡导组建全市果蔬专业合作联社,强力推进蔬菜产业自律组织和自律机制建设,加快抱团发展。

市、县(区)政府对示范性专合社和市、县(区)果蔬专业合作社联社给予项目资金支持。

21.加快家庭农场培育和职业农民培养。

加快推进宜宾市职业农民孵化中心建设,依托企业标准化蔬菜示范园区,以单元培育培训形式大力促进家庭农场和职业农业发展。

农业、科技部门的培训项目,在蔬菜主产区必须结合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提高财政资金在加快优势特色蔬菜产业发展和助农增收等方面的绩效。

(八)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22.强化投入保障。

发挥好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尽快构建起财政投入引导,信贷投入助推,群众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蔬菜产业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制订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的配套激励政策,设立蔬菜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国土资源、财政、农业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足额征收“新菜地开发建
设基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确保全部用于蔬菜基地开发、改造及相关设施建设。

市财政每年积极筹措预算资金,专项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县(区)财政要相应增加预算,安排蔬菜专项资金。

市、县(区)每年按照宜府发(2012)12号文件规定,安排价调基金用于蔬菜基地建设。

建立以产业为导向的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机制,加大力度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加工业发展和冷链物流、蔬菜市场等建设。

金融机构要着力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蔬菜产业各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

23.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积极开展蔬菜政策性保险业务,扩大险种范围,切实落实国家、省特色农业保险奖补政策,研究制定地方性大宗蔬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鼓励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积极投保。

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建立蔬菜产业风险巨灾补偿基金。

积极探索建立大宗蔬菜产品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和市场风险调节基金,避免市场过度波动带来蔬菜生产大起大落。

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重点抓好重大蔬菜病虫害防控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24.完善信息化服务体系。

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技术改造嫁接传统蔬菜产业、装备现代蔬菜产业,通过信息服务实现小农户生产与大市场营销有效对接。

大力推广“物联网”技术在现代蔬菜产业领域的应用,以温室大棚无线智能监控、质量安全可追溯、电子商务等技术为突破口,实现蔬菜从生产到销售全程精准化管理。

加快建立全市蔬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规范信息采集标准,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定期收集发布蔬菜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引导蔬菜生产主体实时调整种植结构,引导经营者合理安排经营活动。

依托全市蔬菜技术专家队伍,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建立专家远程视频在线服务系统,实现专家与群众“面对面”交流。

充分利用媒体信息、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农业气象、地质灾害、防汛抗旱、蔬菜重大病虫害预报等公共信息。

25.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蔬菜产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快形成集蔬菜技术推广、病虫测报和检疫、质量安全监管于一体,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蔬菜生产作业服务市场化,努力完善服务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蔬菜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种植大户等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化服务实体,开展农资配送、集中育苗、生产管理、绿色防控、科技推广、农机作业、产品初加工、产品营销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帮助千家万户管理各项生产经营环节,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26.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资金投入、项目贷款、政策优惠、招商引资、资源整合、投资环境等方面向蔬菜产业倾斜。

落实支持性价格政策,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蔬菜冷链设施的冷库用电实行工业用电价格。

全面落实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研究解决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蔬菜品种范围,以及由于少量超载和少量混装其它农产品而产生的整车全程收费等问题。

四、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任务,强化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工作,解决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制订年度计划、工作措施和相关配套办法,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分解落实发展任务。

市农业、农村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中小企业)、科技、国土资源、水务、扶贫移民、烟草、商务、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监管、质监、供销社等涉农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合力推动蔬菜产业发展。

各县(区)政府要把蔬菜产业发展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机
构、人员、经费,加强组织协调,狠抓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健全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要求,科学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围绕培育发展现代蔬菜产业这一核心,定目标、定政策、定项目、定典型。

要将每一阶段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相关领导和工作部门,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恪尽职守,确保蔬菜产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涉农部门要进一步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为农服务活动,建立为农服务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及时查处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肥料、种子等涉农违法案件,切实保障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和安全生产,为推动蔬菜产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要建立完善舆论引导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和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时介绍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反映我市的好思路、好举措,为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绩效考核。

市政府将把加快蔬菜产业发展工作列入对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并由农业部门牵头成立绩效评估小组,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目标效果等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对完成好的县(区)进行通报表扬。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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