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文化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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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山寨文化的利弊
山寨文化,就是快速,模仿,低价,侵权的一种文化。
他一直与法律打擦边球。
他以低价的模仿起家,靠广大老百性的产与致富。
山寨已经无处不在,从手机到MP3,MP4再到其它产品,其它行业。
有人说:山寨产品扰乱了市场,挤压了正规厂商的市场,就是打击了创新。
也有人说:山寨降低了垄断行业的利润空间,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这也使得大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为了更好的占领市场,而不得不创新,以拉开和山寨产品的技术距离。
下面就说一下山寨的好处。
第一,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
这实惠是显而易见的,它不像有的东西看得见,摸不着,这是很实在的。
大街小巷,老百姓很多都在用山寨产品,手机,mp3,mp4等,便宜,省钱;
第二,加快了数码产品的普及。
以前的大哥大是有钱人烧的,有几个人用?太贵了,买不起。
现在呢?手机用户到处都是,中国的手机用户数都比许多国家的国民都多。
太便宜,说实话,小偷偷手机,都要先看看你手机啥牌子,山寨的还不想偷!
第三,促进了就业。
大部分山寨产业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机械化,自动化都不靠,山寨厂商要是能用那玩意,他还做山寨干嘛,直接做品牌得了!
第四,从社会角度来说山寨满足了老百姓的需求,增强了人民的幸福感。
同时,也对日益扩大的两级分化起到了调和作用,让老百姓花少量的钱用上了精英阶层用品的功能;第五,压缩了一些垄断行业的利润空间,也促使他们为了生存而不断地改进技术,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再看看弊端,不少反对者认为:第一,山寨文化就是抄袭文化。
他们没有自己的东西,一味的模仿是没有前途的,最终会变成奴仆,会走向灭亡的;
第二,山寨文化打击了真正的创新。
有人说一些高技术行业的垄断利润太高了,但是他们同样要承担相当高的研发的费用,而山寨产品挤压了他们的利润空间,降低了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额,让这些厂商无法投入更多的资金研发新产品。
第三,山寨产品的质量和售后得不到保证,消费者购买产品,不仅买的是这个东西,还有围绕这个东西的一系列服务,而大多数山寨厂商缺乏的就是服务,所以山寨产品有时候也是坏得快,换得快。
总的来说,山寨文化有侵权嫌疑,与法律打察边球,但我们常说存在的就是何理的,有了需求才会有生产,山寨倒底会怎样这还需要时间来验证。
山寨产品之所以能够行销于世,用者多多,跟山寨文化产品的草根属性、平民属性密不可分。
正是看准了这样一个庞大的草根平民消费群体,山寨文化产品才有了巨大市场,才对“庙堂”产品形成了严重的冲击和巨大的挑战。
从这个方面来讲,山寨文化产品对于“庙堂”文化产品的价格定位、便民实用、更新速度等,都是很好的刺激和促进。
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
从山寨产品的情况看来,固然有一些是伪劣产品,但多数是通过借鉴模仿而赋予创意的产品,有的产品特别是手机产品,往往整合了很多不同优质品牌的长处,再根据草根平民阶层的需求,增加新的功能,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产品。
至于山寨影视,特别是山寨新闻联播、山寨明星等,则更是“山民”利用名牌栏目的名气和名人的良好社会形象,借以表达自己对社会种种不良现象特别是官场腐败的痛恨,从而表达出自己对公序良俗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其间,充满了调侃式的、极具幽默感的方式、语言和感情,反映了民众通过平和的方式和手段,表达渴望变革的善良情怀。
这无论在山寨产品创造和利益诉求的表达方面,都是一种创新,是民间和谐文化的创新。
山寨文化是对相关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暴利行为的反抗。
人所共知,几乎所有新兴行业,特别是高科技行业和垄断行业,暴利思维已经积久成习。
民众在一时无法从根本上从体制上改变暴利现状的情况下,采用“山寨”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求,何尝不是对行业暴利的
反抗!这种反抗,持续日久之后,自然会成为暴利行业暴利行为的匡正力量。
山寨文化是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新型科技的重要力量。
从模仿到创新,是技术进步产品创造的必然途径。
山寨文化的很多产品,都是对先进产品的模仿。
模仿并不违法,也不失德。
大量的山寨产品的出现,山寨企业之间的竞争,山寨企业和庙堂企业的竞争,客观上对促进各自产品的更新换代,促进各自从功能到样式的不断创新,从而推进整个社会技术创新、科技发展。
至少,它是具有这样的功能。
毫无疑问,山寨文化框架下的山寨产品,容易甚至有的已经侵犯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
因此,应当加大维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运用法律力量,运用道德力量,运用社会舆论,进行严格有效的管束。
否则,山寨文化就成了违法文化、犯罪文化,山寨产品就成了无良产品。
但是,不能仅仅因为山寨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和问题,就片面否定山寨文化及其产品。
其实,山寨文化山寨产品的出现,具有很强的人民性,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文化空间,它逼迫庙堂文化庙堂产品更加注意自己文化及其产品的人民性,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草根创新更亲民
欧木华(广州日报):目前为止,山寨文化还停留在以模仿或恶搞名人、知名节目而取悦大众的通俗文化之类。
但是,不可否认有很多人极爱这类“模仿秀”。
如果将其封杀,不仅观众自由选择文化娱乐的权利被剥夺,文化多元性也必将受到抑制。
由于某些人不喜欢此类节目或是担心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就将之宣布为非法,恐怕不妥。
其实,模仿是人类的天性,许多文艺种类都是在模仿、借鉴中丰富、成熟起来。
实际上,“山寨”文化之所以流行,是因为主流文化不够开放,过于封闭、单一。
因此,与其封杀“山寨”文化,不如使主流的“城堡”文化是否能够更加开放、多元。
郭钦(长江日报):多数被归为山寨文化一类的,比如对影视剧剧情的恶搞和模仿,在山寨之前就存在了。
但是,主流文化精英们担心的,诸如文化丧失、核心竞争力缺乏等恶果并未出现。
相反的,在“山寨”出现之前,有些拿腔作势的所谓文化产品,文艺节目不受大众欢迎就已成事实。
所谓山寨文化,其实就是一种民间文化、大众文化,是普通人的自娱自乐。
这些人也许从没想自己能够成为国家、民族的代表文化。
从文化的发展历史来看,大众文化、低俗文化,一直与主流文化、高雅文化对立共生。
在历史的演进中,谁也没能融合谁,也就谈不上谁消灭谁。
这种对立实际上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尊为国粹的京剧,刚出现的时候就是供底层人民娱乐休闲的戏剧表演。
许多看似低俗的大众文化背后,其实蕴藏着惊人的民间创造力。
山寨文化产品如果涉嫌侵权抄袭,法律当然会予以规范,但抗着捍卫文化的大旗对民间文化穷追猛打,显然不合适。
孙维国(光明日报):“山寨文化”以一种草根娱乐文化的形式,广受大众欢迎。
现代人生存压力大,需要一个渠道宣泄情绪、放松心情。
网络的出现无疑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
几乎一夜之间,许多普通老百姓发现,网络为他们提供了广阔的展示平台,几乎没有限制的“准入制度”制造了大量机会,而虚拟世界的隐秘性使可能性无限放大。
“山寨文化”的大众性、民间性、娱乐性、自发性,使其一诞生便受到老百姓的热烈追捧。
“山寨文化”的产生实际上是一种“自然现象”,也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民意表达,它的产生是必然的,只不过时间早晚罢了。
解玺璋(人民日报海外版):社会文化资源的分配和占有不是绝对公平、公正的。
少数人往往支配着多数人的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习惯。
所以,山寨文化也暗示边缘文化对主流文化的挑战。
它的出现,集中表达了社会大众的一个心愿,即不再甘愿做被动的文化接受者和消费者,他们也想要参与到文化生产的过程中,体现了文化的自主性和独特性。
在现有的文
化体制中,这种自发的大众文化,始终处于边缘的弱势地位,是不登大雅之堂的。
而网络视频的出现,为大众创造了机会和平台。
作为主流文化,与其势不两立,不如虚心向他们学习。
山寨文化是创新的文化
李辉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在笔者看来,山寨文化并非一无是处,它是反权威的文化,是创造性的文化,是戏仿的文化,是民间的文化。
山寨文化的流行,是人们用“脚”表达自己声音的方式,是对主流文化的蔑视和挑战。
在IT行业,生产商以高科技行业引领者自居,定价时采取“撇脂”战略,让手机、数码相机、平板电视维持在高价位,动辄成千上万。
人们明知他们在以“高科技”和“品牌”来欺骗人,但却拿他们毫无办法。
“山寨军”大行其道,彻底打破了“高科技”的谎言,扯掉了“品牌”的“遮羞布”,戳穿了这些所谓国际IT巨头所穿的“皇帝的新衣”——所谓的“生产商”只不过是“集成商”而已,他们只是从上游的供货商引进集成芯片,随意地装配在一起,和高科技根本不沾边儿。
中央电视台更是“一家独大”,“春晚”为很多人所批评,但依然我行我素。
北京的网民老孟在11月28日爆出“向央视春晚叫板,给全国人民拜年”的标语,并拉开了“山寨叫板央视春晚”的序幕。
一时间,网上出现了“一边倒”的支持,甚至连腾讯网和贵州电视台都要加盟,这实际上反映了人们对“央视”垄断“春晚”的极度不满,试图通过民间的娱乐来挑战央视的权威。
山寨文化还是创新性的文化。
不少人认为,山寨文化的制造者只会“拙劣的模仿”,毫无创新可言,实则不然。
山寨文化名义上是对别人的“模仿”,骨子里却充满了创意。
它起源于对主流文化外观的模仿,最后突破了外观,转向全面的创新。
比如,“山寨手机”集合了人们能想象到的所有功能,“山寨春晚”则是在网络上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有创意的节目。
山寨文化更是民间的戏仿文化。
山寨文化来源于草根民间,充满了活力,是对僵化主流文化戏谑式的模仿。
它不是严肃的,而是嬉戏的;它不是认真的,而是游戏的;它是多元的,而非一元的;是狂欢的,而非正式的;是猎奇的,而非求知的。
人们羡慕主流文化的优越感,但在现实生活中,自身的地位难以企及,所以就用戏仿的方式满足心中的欲望,过把瘾。
但谁也不会把“山寨周杰伦”当成真正的周杰伦,也不会把“山寨熊猫”当成真正的熊猫,更不会把“山寨春晚”当成真正的春晚。
山寨文化只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消遣的佐料,谁也不会去较真。
“山寨文化”有可能打破边缘文化的地位,冲向中心,修成正果,取代日渐式微的“旧主流”,成为如日中天的“新主流”。
也有可能在“主流文化”的夹缝中苟延残喘,奄奄一息,最终像其他流行文化一样,如过眼烟云,消失在无边的文化潮流之中。
但不论怎么样,来自民间文化的创造力,自娱自乐的精神,以及对权威的质疑力和反抗力都不会消失。
它总会像幽灵一样,改头换面,以各种形式在历史的舞台上粉墨登场,展示自己的价值和力量。
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
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山寨文化是对相关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暴利行为的反抗;山寨文化是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新型科技的重要力量.
编者按:山寨一词源于广东话,最初是指一种由民间力量发起的产业现象,表现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以兼容的强大功能、花哨的包装、低廉的价格赢取消费者而盈利。
如今,山寨一词已经成为网络流行语,成为网民心中一种创新恶搞和非主流的标志。
本来,你还以为它仅仅限于数码、包包等领域的时候,结果它居然挤进了娱乐圈。
无人不山寨,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态度。
“山寨”一词的流行演变
山寨一词,古已有之。
山寨者,山上的寨子也。
良民草民所居住的山寨,是某种群体集体居住的建筑群而已。
但山寨的含义后来有了特殊的社会意义,比如《水浒》里的梁山泊,便是山寨。
在这个意义上,山寨是与庙堂、官府对应的地方。
山寨既可以奉行“聚义堂”的原则,与官府对抗;也可改行“忠义堂”的新路,接受招安,与官府合作。
近年流行的山寨一词,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先是广东某些地方的IT行业,利用自己的技术条件和经济力量,模仿市场上流行的手机样式,进行整合创新,生产出质量不错而又价格低廉的新颖手机。
由于这种手机不是经过官方批准生产的,没有行业执照,有点“野”,故被称为山寨手机。
即使整合成为最先进式样,也只有相似的“庙堂”手机2/3的价格。
于是,山寨手机的生产和销售,一时风头无二。
由山寨手机开路,继后不断出现了各种山寨现象:山寨游戏机、山寨名牌包包、山寨周杰伦、山寨《百家讲坛》等等,不一而足。
因此,上述情况又被称为“山寨文化”。
“山寨文化”,是对山寨现象的高度概括,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规范的、不受政府管束的民间性、规模性、群体性模仿(当然也有盗版)、创新活动的社会现象的概括。
山寨文化产品,主要出自文化产业领域。
在我看来,山寨文化是作为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不够完善国家的一种必然的的社会文化现象。
它是属于体制外的文化。
在政府管制体制中,山寨文化没有存在的空间。
严格的资格审查,资质判定,各种各样人们熟悉的繁琐甚至过于苛刻的审批程序,霸气十足的办事人员,以及吃喝卡要的不正之风,甚至权力寻租,各种各样正常的不正常的“体制内现象”,很大程度上消弭了山寨文化现象存在的空间。
要生存,要发展,就只有在体制外空间,只能在体制外循环。
但正是这种体制外发展的现象,客观上刺激、纠正着体制内机制的健全,客观上促使体制内行业对于自己的服务素质、利润(有时甚至是暴利)空间的反省。
“山寨文化”利大于弊
山寨文化是草根文化、平民文化。
山寨产品的显著特点一是廉价,二是实用,三是更新迅速。
在小康社会还没有全面建成的今天,草根阶层、平民阶层虽然收入低微,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高档时尚产品享受的欲望,仍然时时在萌动。
在不偷不抢不贪的前提下,在无义之财决不取的价值观下,要想使用相对高档的、实用的产品,惟一的“正道”便是购买山寨产品。
山寨产品之所以能够行销于世,用者多多,跟山寨文化产品的草根属性、平民属性密不可分。
正是看准了这样一个庞大的草根平民消费群体,山寨文化产品才有了巨大市场,才对“庙堂”产品形成了严重的冲击和巨大的挑战。
从这个方面来讲,山寨文化产品对于“庙堂”文化产品的价格定位、便民实用、更新速度等,都是很好的刺激和促进。
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
从山寨产品的情况看来,固然有一些是伪劣产品,但多数是通过借鉴模仿而赋予创意的产品,有的产品特别是手机产品,往往整合了很多不同优质品牌的长处,再根据草根平民阶层的需求,增加新的功能,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产品。
至于山寨影视,特别是山寨新闻联播、山寨明星等,则更是“山民”利用名牌栏目的名气和名人的良好社会形象,借以表达自己对社会种种不良现象特别是官场腐败的痛恨,从而表达出自己对公序良俗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其间,充满了调侃式的、极具幽默感的方式、语言和感情,反映了民众通过平和的方式和手段,表达渴望变革的善良情怀。
这无论在山寨产品创造和利益诉求的表达方面,都是一种创新,是民间和谐文化的创新。
山寨文化是对相关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暴利行为的反抗。
人所共知,几乎所有新兴行业,特别是高科技行业和垄断行业,暴利思维已经积久成习。
民众在一时无法从根本上从体制上改变暴利现状的情况下,采用“山寨”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求,何尝不是对行业暴利的反抗!这种反抗,持续日久之后,自然会成为暴利行业暴利行为的匡正力量。
山寨文化是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新型科技的重要力量。
从模仿到创新,是技术进步产品创造的必然途径。
山寨文化的很多产品,都是对先进产品的模仿。
模仿并不违法,也不失德。
大量的山寨产品的出现,山寨企业之间的竞争,山寨企业和庙堂企业的竞争,客观上对促进各自产品的更新换代,促进各自从功能到样式的不断创新,从而推进整个社会技术创新、科技发展。
至少,它是具有这样的功能。
毫无疑问,山寨文化框架下的山寨产品,容易甚至有的已经侵犯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
因此,应当加大维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运用法律力量,运用道德力量,运用社会舆论,进行严格有效的管束。
否则,山寨文化就成了违法文化、犯罪文化,山寨产品就成了无良产品。
但是,不能仅仅因为山寨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和问题,就片面否定山寨文化及其产品。
其实,山寨文化山寨产品的出现,具有很强的人民性,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文化空间,它逼迫庙堂文化庙堂产品更加注意自己文化及其产品的人民性,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总的说来,山寨文化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
尽管它也有明显的不足和问题,但相对于其正面价值而言,山寨文化的存在,对我们目前这个社会是利大于弊。
(李宗桂) (作者为中山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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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版诺贝尔奖
当国际诺贝尔奖揭晓之时,中国网民也评出了中国山寨版的诺贝尔奖。
华南虎事件中的周正龙拿到了诺贝尔生物学奖,文学奖被颁给了创造梨花体的诗人赵丽华。
中学高级教师纪连海因考证出了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真正原因是婚外情而被颁发了诺贝尔考古学奖。
著名经济学家徐滇庆教授因坚持深圳房价不会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最搞笑的是诺贝尔物理学奖的获得者刘翔“零阻力”比赛服设计师。
据称这件比赛服的阻力要比刘翔在雅典奥运会上穿的低7%,相当于一名短跑运动员跑快了0.02秒。
可惜的是刘翔在北京奥运会上出师未捷身先伤,这一高科技比赛服未能派上用场。
山寨版政府网站
网友onewan在登录汉寿县鸭子港乡政府网站时,发现该政府网站页面设计风格“另类”,制作者应用了大量炫目的网页特效,网站首页FLASH上还有显眼的“俺乡我最帅”字样。
随后,该网友以“史上最牛乡政府网站”为题将该政府网站的截图发到论坛上,网友们将其转载到天涯社区等各大论坛。
网友认为页面设计太花哨、简陋,不符合政府网站的风格,并调侃它为“山寨版”政府网站,更有网友直指网站“土得掉渣”。
同时也有网友称其“让人眼前一亮”,更有好事者喊出了“组团参观史上最销魂乡政府网站”的口号。
短时间内,该网站及其制作者肖廷海在网络上迅速走红。
几天之内,网站的访问量达到30万次,国内很多主流媒体纷纷报道、转载。
山寨版明星
因为长得像周杰伦、周华健、刘翔等大牌明星,一些普通人被商家选中代言产品,成为网友评头论足的“山寨明星”。
随着山寨周杰伦、山寨周华健、山寨刘翔纷纷露面,“山寨明星”如今成了网络最热门词汇。
长春电视台《理财正前方》节目主持人刘畅以“长春刘翔”在网上一举成名。
由于和刘翔长得像,刘畅被广告商看中,接拍了跨栏广告,多了“山寨刘翔”的称呼。
福建人周财锋长相酷似周华健,算是山寨明星中的一个成功代表。
从2002年接拍广告开始,至今已经接拍了洗衣机、电冰箱、皮鞋等10多个产品的广告。
(人民网-人民论坛)
山寨文化是一定历史时期的文化产物,是在对主流文化进行模仿、学习和改良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展现自我独特性的大众文化。
创新是指在已有资源的基础上,更新,改变旧的东西,开拓新的应用领域或市场。
那么,我们可以将今天的辩题做如下理解:在原有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在配置,再整合后形成的一种文化新形态,这属于文化创新还是文化造假。
我
方认为:山寨文化是文化创新,基于以下三点:
第一,山寨文化是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创造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文化新形式。
首先。
它与戏谑、恶搞型的山寨现象有着本质的区别。
我们不能将两者等同起来。
其次,我们不能将社会存在的盗版、造假等侵权行为强加到山寨文化范畴。
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集中体现,它对文化的模仿学习,本身就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
山寨红楼梦,使我们从书本走向是生活,更深刻的体会经典的魅力。
第二,文化创新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
山寨文化的出现以为这文化创新群体扩大到文化思想观念的提升。
它打破了文化阶段的局限,是文化更趋于大众化,平民化,得以让更多的人接触最新的文化动态。
山寨联盟、百家讲坛,山寨春晚都是人民群众智慧的体现。
第三,山寨文化对社会进步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首先,山寨文化是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新型科技的重要力量。
如台湾的MTK芯片为几亿山寨手机共用,由此产生新的产业链,弥补企业技术创新的缺陷其次,山寨文化的揣想按,给主流文化以极大的冲击,成为主流文化市场不断进去不可或缺的“鲶鱼”。
山寨文化让我们看到了文化领域的多元竞争。
平民文化,大众文化给文化注入新的血液,催生了更多的,更好的文化作品。
山寨文化,掀起了文化创新的新热潮,文化不再是“阳春白雪”垄断,“下里巴人”也可以成为舞台的主角。
山寨文化让我们看到了文化新时代的到来。
山寨文化是体现民间文化创造力的“好东西”
3月6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做客新华网访谈时表示,山寨文化是人民群众的创造,体现了民间的文化创造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它的生存依据,山寨文化创造的有价值的、好的东西,应该纳入保护的范围之内。
作为国家打击盗版的领头人,柳斌杰的表态十分权威,一针见血地厘清了盗版与山寨文化不是一回事,笔者作为一个山寨文化追捧者,看到柳斌杰能为山寨文化说话,感到十分欣喜。
就在前两天,大名鼎鼎的政协委员倪萍表示应从法律上和行政上采取手短,立刻封杀“山寨现象”,同时从舆论上给予制止。
在倪萍看来,所谓的山寨就是盗版和剽窃,所谓山寨文化就是低层次的人云亦云甚至胡说八道。
倪萍尖锐地批评:“垃圾也便宜,你捡吗?”可是,精英们不屑的垃圾,在很多拾荒者眼中却是宝贝,靠走街窜户淘来的破瓶子烂铁,成为了这些社会底层糊口的来源。
也正因为精英和贫民在价值观的迥异,致使山寨文化的盛行。
在文化上貌似精英才有发言权,传播的平台和渠道也被垄断了,草根们找不到展示自我的舞台,于是才有了与央视春晚叫板的“山寨春晚”,昂贵的奢侈品被山寨了,也才能飞入寻常百姓家,与我们可亲可近。
山寨文化独辟蹊径,在精英垄断的文化领域杀出一条血路。
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山寨文化从夹缝中走向前台。
如果说山寨仅仅是粗制滥造的模仿,那么标版自己山寨的《丑女无敌》也不能贴上山寨的标签,把“丑女贝蒂”移植到某市的广告公司,加入了许多中国元素,其中很多故事情节都是再创造。
没有明星的《丑女无敌》却捧出了许多我们喜闻乐见的角色,林无敌、陈佳明……演员们夸张搞笑的表情、机智幽默的桥段惹得观众捧腹大笑。
要否定山寨,那么是不是要否定“XXX的中国化”。
就法律史而言,传承历史传统,移植外来的法律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山寨的过程。
而这些“山寨文化”在历史上不是视为糟粕垃圾,而被誉为开明进步的表现,传统或外来的文化“拿来主义”、“师夷长技以制夷”,再结合中国实际,使得中国的步伐更快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也就看得更远。
就知识产权保护来说,很多有一定创造力的山寨产品也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比如演绎作品,再比如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