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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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以下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1. 餐饮场所:包括餐馆、食堂、快餐店、夜市等。

2. 酒店宾馆:包括星级酒店、经济型酒店、旅馆等。

3. 游泳场所:包括游泳池、浴室等。

4. 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5. 公共浴室:包括公共浴池、澡堂等。

6. 娱乐场所:包括影院、KTV等。

7. 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地铁、飞机、火车等。

8. 文化娱乐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剧院、展览馆等。

9. 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大学等。

10. 商场超市:包括商场、超市、市场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预防为主:抓住病源,预防病原体的来源和传播。

2. 全员参与: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责任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

3. 依法管理:依法进行卫生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设施设备管理
第四条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第五条设施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卫生管理知识,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设施设备。

第六条设施设备管理应有清晰的责任分工,明确各类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设施设备管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卫生安全。

第八条设施设备管理应做好记录,包括设备维修记录、检查记录等,便于追溯和总结经验。

第三章卫生消毒管理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制定消毒计划,对卫生关键部位进行定期消毒。

第十条消毒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关的卫生操作证书,严格按照消毒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消毒操作应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剂,确保杀菌效果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消毒操作应做到彻底、全面、持久,确保有效灭菌。

第十三条消毒操作应定期验证消毒效果,确保达到卫生标准。

第十四条消毒操作应做好记录,包括消毒计划、消毒操作记录等,便于监督检查。

第四章垃圾管理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箱,并定期清理垃圾。

第十六条垃圾箱应采用密闭式设计,防止异味和昆虫扩散。

第十七条垃圾管理人员应定期清理垃圾箱,保持垃圾箱的清洁和卫生。

第十八条垃圾处理应按规定分类,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机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处理。

第十九条垃圾管理应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各部门共同协作,确保垃圾的有效处理和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公共场所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包括保持场所的清洁、通风、无异味等。

第二十一条公共场所应定期开展地面、墙面、天花板等清洁工作,保持卫生环境的整洁。

第二十二条公共场所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卫生用品,包括手纸、纸巾、肥皂等。

第二十三条公共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清洁工具和设备,保证卫生清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四条公共场所应定期开展卫生清洁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章卫生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六条公共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卫生监督人员,负责日常的卫生监督工作。

第二十七条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结果,倡导公众参与卫生监督工作。

第二十八条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培训指导,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水平。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公共场所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三十条公共场所严重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可以吊销卫生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公共场所的执法监督机构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可以向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其他任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事项,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十四条对于本实施细则未涉及的事项,参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例(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应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卫生秩序。

第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应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

第二章卫生设施
第六条公共场所应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洗手间、垃圾桶等。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应保持清洁、整洁和正常运行。

第八条公共厕所应设置在合适的位置,方便公众使用,并保持清洁。

第九条公共场所的洗手间应提供足够的洗手台、洗手液、纸巾等卫生设施。

第十条公共场所的垃圾桶应设置在合适的地方,并定期清理和更换。

第三章卫生管理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指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并落实责任制。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应定期组织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应加强对人员卫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确保公众食品安全。

第四章卫生监督
第十六条卫生监督部门应依法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第十七条公众应积极参与卫生监督工作,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卫生监督部门应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

第十九条卫生监督部门应定期向公众发布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卫生意识。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条违法违规的公共场所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将获得相应的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即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模板范文,供参考使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例(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护公众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包括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卫生操作、卫生管理和卫生督查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公共场所卫生设施
第三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厕所、洗手设施、垃圾桶等。

第四条公共场所的厕所应当设置合理、便利的位置,保证使用者的卫生安全和隐私,同时应当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和卫生纸等卫生用品。

第五条公共场所应当及时清理和消毒厕所、洗手设施等卫生设施,并保持其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六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置足够的垃圾桶,并定期清理和更换垃圾袋,确保垃圾不积存和溢出,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第三章公共场所卫生操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相关卫生标准制定卫生操作规程,明确卫生工作的任务和流程,保证卫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健康体检,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必要的卫生操作能力。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卫生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确保其卫生状况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公众正确分类垃圾,并设立相应的垃圾收集点和分类回收设施。

第四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卫生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并执行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卫生档案,记录卫生管理的信息和相关数据,定期进行卫生评估和管理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应当积极倡导卫生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公众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卫生素养。

第五章公共场所卫生督查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督查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卫生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卫生督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督查制度,明确督查的对象、内容和频次,确保卫生督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督查机构对卫生违法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等行政措施,并可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公众对公共场所的卫生问题有权举报,相关卫生督查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举报事项,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解释和修改,由卫生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十条必要时,可对本实施细则进行调整和补充,相关调整和补充由卫生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原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卫生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模板,具体实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调整和补充。

同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环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例(4)
一、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何时颁布。

什么时候施行。

答。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____年____月____日颁布的,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

二、公共场所有那些。

答: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公共场所的范围主要是指下列公共场所:
①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②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③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④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⑤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⑥商场(店)、书店;
⑦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共7类____种。

三、谁是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答。

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多长时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答。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五、公共场所哪些指标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答: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顾客用品用具等
六、公共场所经营者如何对上述指标进行检测。

答。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中有何职责。

答: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

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答:
1、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任务。

2、承担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现场卫生监测、采样等。

2、受公共场所经营者委托,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开展检测和评价。

3、承担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并向体检合格的从业人员发放健康合格证明。

4、参与公共场所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的处置。

八、公共场所如何应对危害健康事故。

答:
1、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2、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九、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十、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答: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十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促进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公共场所的卫生信誉度等级和日常监督频次。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当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二、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将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十三、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将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十四、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将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十五、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十六、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时,应当依据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采取现场卫生监测、采样、查阅和复制文件、询问等方法,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八、卫生许可的延续与变更。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____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十九、消费者如何了解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

答。

消费者可通过查看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卫生检测报告等。

上述三项内容应当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

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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