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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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检验标准
13。4.1料石铺砌人行道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路床与基层压实度应大于或等于90%。
检查数量:每100m查2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
2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每1000m21组(6块),不足1000m2取1组.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3 石材强度、外观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本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样检验。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
4盲道铺砌应正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5铺砌应稳固、无翘动,表面平整、缝线直顺、缝宽均匀、灌缝饱满,无翘边、翘角、反坡、积水现象。
6料石铺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4。1的规定。
1料石的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1。1。1—1的规定。
有凹、凸不平现象.
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1-2的规定.
1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或《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 1344中规定的水泥。
2宜用质地坚硬、干净的粗砂或中砂,含泥量应小于5%。
3搅拌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宜为6~8。
11。1。3铺砌应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虚铺系数应经试验确定。
11.1.4铺砌控制基线的设置距离,直线段宜为5~10m,曲线段应视情况适度加密.
11.1。5当采用水泥混凝土做基层时,铺砌面层胀缝应与基层胀缝对齐.
11。1。6铺砌中砂浆应饱满,且表面平整、稳定、缝隙均匀。与检查井等构筑物
相接时,应平整、美观,不得反坡.不得用在料石下填塞砂浆或支垫方法找平. 11。1.7伸缩缝材料应安放平直,并应与料石粘贴牢固.
11。1。8在铺装完成并检查合格后,应及时灌缝。
11.1。9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