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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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4.08
•【字号】闽经信函能源〔2017〕291号
•【施行日期】2017.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电力设施安全隐
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闽经信函能源〔2017〕291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为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保障全省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决定开展全省2017年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2017年迎峰度夏和厦门重要保供电任务,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类违规违章作业安全隐患;消除架空电力通道植物、建筑(构筑)物可能危及电力运行的安全隐患;消除发电厂、变电站周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各类隐患。
全面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落实“谁排查
谁签字、谁评估谁签字、谁治理谁签字、谁验收销号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机制,实施隐患闭环管理,切实提升电力设施安全保障和电网可靠供电能力。
二、排查整治重点
排查及整治的范围: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电力电缆通道,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各类配电站房、配电台区。
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一)架空线路通道安全隐患。
包括在架空线路通道内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的超高林木和新种植可能危及电力线路的超高植物;在线路通道内堆放弃土、采挖砂石、违章进行房屋新改扩建,造成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违章开挖、取土危及电力线路杆塔稳定;违章开山、采矿爆破损害电力设施;线路通道内以及附近大型机械施工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等隐患。
(二)地下电缆线路隐患。
包括电力管线与石油、燃气、污水、通信、热力等其他管道同沟、交叉、临近敷设,其安全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地下电缆保护区范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危化品及其他影响电力设施安全堆物;违章开挖、取土危及电力电缆安全等隐患。
(三)江河电缆、海缆安全隐患。
包括警示标识标志设立以及周边海域、河道存在挖沙、施工、船舶抛锚等危及电缆安全等隐患。
(四)变电站(所)安全隐患。
包括变电站周围违章或临时简易搭盖房、排污源、垃圾场、停车场以及其它障碍物,阻塞进站通道;变电站周边开挖取土、施工建设,影响变电站排水系统、进站道路;变电站周围简易搭盖房、垃圾场因恶劣天气危及变电设施安全等隐患。
(五)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安全隐患。
包括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隐患排查;电力设施通道存在开挖取土、堆物、大型机械施工等安全隐患。
(六)电力设施保护区标识牌设立情况排查。
检查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标识标志牌是否按要求和规范设立;重点检查架空电力线路跨越重要公路、航道、人口密
集区段标示牌是否标准规范设立。
三、工作安排
排查整治时间从2017年4月10日至7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电力企业开展自查自纠(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
电力企业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好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全面开展电力设施外部通道环境安全隐患的自查,要对重要输电通道、重要变电站、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巡查,切实做到“全覆盖”。
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尤其是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建立分级分类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措施实行闭环管理。
隐患未消除前,要加强监控,落实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电力安全运行的影响。
(二)设区市开展检查整治工作(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信部门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解决问题;对违法违规的要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对重大隐患的责任单位(责任人)送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理。
(三)省级督促检查(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
我委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督促检查,深查重大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电力企业和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不力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具体督查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订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
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宣传资源优势,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种媒介,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危及、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不断增强公民依法护电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完善机制,闭环整改。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建立隐患数据库,完善隐患管理和报送制度,夯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
各电力企业要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情况和《福建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同级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和风险隐患闭环管理的工作制度,并于 2017年6月30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总结和《福建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2)书面报送我委(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联系人:陈华,办公电话*************,传真*************,邮箱
(****************.cn)
附件:1.福建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2.福建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处理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8日附件1
福建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注:一、“隐患评级”分为重大和一般。
重大安全隐患,指危及人身和电力设
施安全,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的隐患。
二、隐患类别主要分为
A-架空线路通道安全隐患
B-地下电缆线路隐患
C-江河电缆、海缆安全隐患
D-变电站(所)安全隐患
E-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安全隐患
F-标识牌安全隐患
附件2
福建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处理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