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公布“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基地名单及做好首批学员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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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公布“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基地名单及做好首批学员入学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07.06.12
•【字号】淄卫办字[2007]46号
•【施行日期】2007.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公布“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基地名单
及做好首批学员入学工作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7]46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各有关医院:
根据《关于申报“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基地的通知》(淄卫字[2007]46号)要求,各单位已于近期完成了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经省卫生厅审核,确定淄博市中心医院等17家医院为“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基地,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同时,就“1127工程”首批学员招收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㈠报名条件
1、培训专业须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从开设的内科、外科、妇产、儿科、急救、传染、中医、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全科医学、B超、检验、放射、手术护理14个专业(含专业方向)中选择参加培训专业。

其中,传染病专业可选派卫生院防保或内科专业人员参加,疾病预防控制专业可选派防保岗位专业人员参加,妇幼保健可选派妇产科、儿科或防保专业人员参加,全科医学可选择内科、外科等
临床医师参加。

2、培训对象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业务工作表现突出、有培养前途的普通中专毕业或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技术骨干,经单位推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也可申请参加培训。

护理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普通中专毕业。

3、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须分别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护士资格。

㈡报名程序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要根据“1127工程”技术骨干报名条件和“集中报名、分期培训”的要求,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卫生院技术骨干的报名组织工作。

具体程序是:卫生院接通知后,按规定推荐参训人员名单,并组织填写《山东省“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推荐表》(附件2),由卫生院报经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审核,于6月16日前将《山东省第一、二、三期“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学籍登记表》(附件3)报市卫生局科教科。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要对学员的基本信息及在各基地的数量分布情况进行核实登记,所报人数和学员基本信息务必准确齐全。

二、计划编制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要根据培训技术骨干数量和培训基地分布,科学调度,统筹安排,认真编制“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计划,并于6月16日前将《山东省“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计划》(附件4)报市卫生局科教科。

培训任务原则上要用3期完成,第一期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五分之一。

原则上各卫生院必须选派7名本院技术骨干报名参加培训,经区县、市卫生局同意,个别选派确有困难的卫生院可适当减少培训名额。

三、入学时间
根据省“1127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全省每期培训要统一入学、统一结业、统一考试。

第一期学员于6月下旬进入培训基地开始培训。

四、教材发放
根据省“1127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教学及考核所需教材由省里统一配置和发放。

㈠教材种类:教材分专业教材和全科医学培训教材两类。

专业教材包括12种:
《内科学》,供内科、急救科、全科医学专业人员用;
《外科学》,供外科人员用;
《妇产科学》,供妇产科人员用;
《儿科学》,供儿科人员用;
《实用腹部超声诊断学》,供B超专业人员用;
《影像诊断学》,供影像、放射人员用;
《临床检验基础》,供检验人员用;
《传染病学》,供传染科人员用;
《中医内科学》,供中医专业人员用;
《妇女保健新编》,供妇保人员用;
《流行病学》,供疾控人员用;
《护理学基础》,供手术室护理人员用。

全科医学培训教材全套共3本:《全科医学概论》、《社区卫生保健》、《诊断学与社区常见病诊治》。

㈡数量分配:按培训专业,由市卫生局配发每位学员专业教材和全科医学培训教材各一套,配发培训基地相应专业教材和全科医学培训教材各2套,“360工程”培训发过的教材不再重复发放,只是补充新增专业相关教材。

㈢发放程序:教材由省卫生厅按培训期次发给市卫生局,市卫生局统一领取后再发至各培训基地。

五、有关事项
㈠为保证培训质量,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编写了“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大纲。

大纲既是老师带教、学员学习的指导用书,同时也是学员结业统考命题的主要依据,由省卫生厅免费赠送,培训基地按培训专业各配送1套,学员每人一册。

㈡根据培训大纲要求,传染病专业的技术骨干需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受4周的培训,具体安排由培训基地负责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和协调(联系人:唐学慧电话:2282690 138********)。

全科医学专业学员需先到所在市培训基地(淄博科技职业学院)接受2周的理论培训,然后再进入基地医院接受培训。

㈢培训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结业统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平时考核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结业统考以实践技能考核为主,每期结束时由省“1127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第一期结业统考定于2007年12月份进行。

㈣为确保做到“培训一人,合格一人,补助一人”,培训期间学员的进修费、住宿费等费用在考核合格后,由省里统一支付。

㈤学员培训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学员要与所在单位签定协议书,保证培训结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要按上级有关规定报销学员培训期间的交通等有关费用。

六、工作要求
㈠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及相关卫生院对“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学员报名入学与计划编制工作如期顺利完成,同时要加强监管,保证各项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各培训基地要按市卫生局要求尽快落实培训任务,确定和培训首批学员带教导师,做好学员入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学
员按时、顺利入学创造条件。

㈡按照省“1127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我市将适时对各培训基地培训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各单位在培训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局科教科联系。

(联系人:卢艳丽电话:2777872)
㈢所有上报我局科教科的报表需同时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送到
******************,以便统计处理。

附件:1.淄博市“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基地一览表
2.山东省“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推荐表
3.山东省第一、二、三期“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学籍登记表
4.山东省“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计划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附件1
说明:1、表中专业使用了简称,全科医学简称“全科”,疾病预防控制简称“疾控”,妇幼保健简称“妇保”,手术护理简称“护理”。

2、培训基地总数为17个,加*者为“360工程”培训基地。

附件2
注:1、本表一式三份,推荐单位、市卫生局和培训基地各一份。

2、学员要服从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对培训时间和培训期次有特殊要求的请在备注中说明。

附件3
山东省第三期“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学籍登记表
区县卫生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4
山东省“1127工程”技术骨干培训计划(第期)
注:本表一式两份,市卫生局和省卫生厅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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