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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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6.05
•【字号】内党办发[2013]13号
•【施行日期】2013.06.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内党办发〔2013〕13号2013年6月5日)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
《关于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
提升干部素质,是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障,是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区的必然要求,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抓手。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现就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八大精神,围绕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各级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为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到“十二五”期末,使各级干部的阅历、眼界、思路、胸襟进一步开阔,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改革创新意识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努力建设一支与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基本原则
--注重实效。
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成长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使干部素质提升工作更加符合实际、富有成效。
--改革创新。
遵循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律,拓宽干部素质提升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探索有效途径,切实让干部在学习中提升素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分级负责。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层分类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各方面培训锻炼干部的积极性。
--改进作风。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以优良的作风抓干部素质提升工作,反对形式主义,严禁铺张浪费,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树立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重点任务
(一)认真抓好学习培训
1. 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轮训。
举办盟市厅局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
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厅局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轮训班、旗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读书班,年内将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全部轮训一遍。
各盟市、旗县(市、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
2. 加强主体班次培训。
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主阵地,做好各级干部集中教育培训,认真完成“一把手”培训、中青年干部培训和新任职干部培训等主体班次培训任务。
年内对换届后各级新任职干部轮训一遍。
3. 推进“走出去”培训。
充分利用区外培训资源,有计划、分批次、有侧重地组织干部外出培训。
着眼于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选派干部重点到延安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参加培训。
着眼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选派干部重点到上海、广东等地参加培训。
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选派干部重点到四川、陕西等地参加培训。
着眼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选派干部重点到江苏、浙江等地参加培训。
着眼于发展现代农牧业,选派干部重点到山东、江苏等地参加培训。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继续选派在关键岗位工作、具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到境外培训,重点办好赴香港中青年干部培训、赴美国中青年干部公共管理培训和赴德国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等班次。
4. 建立“双休日讲座”制度。
建立和完善“双休日讲座”制度,努力把“双休日讲座”办成特色鲜明、富有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品牌。
各盟市、旗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干部参加教育培训。
5. 深化自主培训。
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加强部门教育培训与自治区教育培训的统筹协调。
深化干部自主选学,利用现代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在线学习平台建设,发挥远程教育平台作用。
通过开展各级各类学习培训,使县处级以上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或120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每年不少于12天或100学时。
(二)加大干部挂职锻炼力度
1. 干部由下到上挂职。
配合做好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等三部委选派挂职干部工作。
每年选派120名左右厅局级和县处级干部,分期分批到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科技部、教育部、文化部、环境保护部等部委挂职。
每年从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选派150名左右干部到自治区和盟市直属机关挂职。
2. 干部由上到下挂职。
每年从自治区直属机关选派30名左右干部到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挂职,选派20名左右新提拔优秀年轻县处级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
各盟市、旗县(市、区)要选派一定数量干部到苏木乡镇、嘎查村和信访部门挂职。
3. 干部由内到外挂职。
以新任职盟市党政副职及县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选派干部到外省区市基层挂职。
每年选派100名左右厅局级干部分期分批到北京、山东、广东、四川、浙江、江苏等地县市挂职,每批挂职学习时间一般为2个月。
选派300名左右县处级干部到广东、山东、浙江、江苏等地乡镇挂职,每批挂职学习时间一般为2个月至半年。
继续做好京蒙互派干部挂职工作。
加强“三少民族”干部外派挂职工作,每年选派20名左右年轻“三少民族”干部到北京挂职锻炼。
支持和鼓励各盟市、旗县(市、区)开展干部到外地挂职工作,上级单位要帮助解决挂职工作中的具体困难。
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考核和服务工作。
(三)强化干部驻乡包村
1. 深入基层蹲点调研。
结合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省级机关包旗县、盟市机关包苏木乡镇(街道)、旗县(市、区)机关包嘎查村(社区)工作。
各级干部要采取驻村蹲点等方式,深入开展调研,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2. 结对共建定点帮扶。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一对一”结对共建
和定点帮扶的要求,明确共建帮扶对象,制定具体措施,通过结对共建、实地走访等方式,解决帮扶对象具体困难,使干部在基层锻炼中提高素质。
3. 千企帮扶千村。
深入实施千家企业帮扶千个三类嘎查村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各盟市要为本地区的三类嘎查村下派1名第一书记。
每个企业要向嘎查村下派联络员,与各级干部共同驻村蹲点,推动帮扶共建工作。
通过帮助三类嘎查村转化升级,真正使干部得到锻炼、企业尽到社会责任、嘎查村面貌明显改变。
(四)培养高素质后备干部队伍
1. 建立后备干部库。
认真做好盟市、厅局后备干部选拔、调整和管理工作。
各盟市要按照比例调整充实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后备干部队伍,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
重视培养年轻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后备干部。
2. 做好选调优秀大学生和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每年选拔100名左右选调生、组织考录1000名左右大学生“村官”。
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建立全区选调生信息库。
完善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培训、流动等制度,开展大学生“村官”工作规范年等活动。
3. 开展“一推双考”选拔年轻干部。
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规范和完善竞争性选拔方式。
适时组织“一推双考”,选拔副厅级年轻领导干部。
盟市、旗县(市、区)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竞争性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使年轻干部尽快脱颖而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明确目标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全区“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组织协调,制定年度工作安排,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干部素质提升任务,并
抓好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的素质提升工作。
各盟市、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直属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二)强化考核督查。
把“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年度实绩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并把干部素质提升工作与干部选用工作结合起来。
加强对“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相关分析研究工作。
(三)健全完善制度。
认真总结“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实施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建立健全各级干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驻乡包村、学育结合等制度,完善促进干部素质提升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