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延期的依据合同条款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延期的依据合同条款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 “工程”指承包方负责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

1.2 “延期”指工程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需延长工期的情况。

1.3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第二条延期责任
2.1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应对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延期承担责任。

2.2 除不可抗力外,若工程延期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则承包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通知与证明
3.1 一旦预见到工程可能延期,承包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发包方,并说明延期的原因及预计延长的时间。

3.2 承包方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证实延期原因的存在及其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第四条延期处理程序
4.1 发包方收到延期通知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4.2 若确认延期原因成立,双方应协商确定新的竣工日期,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3 若双方对延期原因或延长时间有争议,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

第五条经济补偿
5.1 对于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承包方应按日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计算。

5.2 若工程延期给发包方造成额外损失,承包方应在赔偿范围内对发包方进行补偿。

第六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适用、修改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法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