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防汛抗旱
【发文字号】安委办明电[2015]8号
【失效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04.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据中央气象台预测,2015年汛期全国降水总体偏多,长江中下游和东北部分地区可能发生较重洪涝灾害。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
领导要明确工作目标,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确定重点工作环节,亲自检查推动。要做到有专门机构管理、专门人员负责,把相关工作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要大力开展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联动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