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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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清理登
记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6.06.28
•【字号】
•【施行日期】2006.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通信业
正文
济南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的通

为加强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在全省建立详实准确的无线电台站数据库,更有效利用频谱资源,保障各类无线电信息安全。

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和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济南市将于6月5日至9月15日在全市开展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登记范围是济南市辖区内已设置使用的各类无线电台站,包括微波站、点对点/点对多点扩频通信、无线接入、卫星地球站、雷达站、广播电视台、公众移动通信、集群通信、无线数据通信系统、固定及移动无线电台、无线电对讲机以及业余无线电台等。

二、清理登记工作采取设台单位自查与无线电管理部门审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各设台单位应按要求于2006年8月10日前到济南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对台站资料进行登记;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对设台单位的台站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对于台站数据不实、台站资料与《电台执照》不符的要限期整改。

三、凡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无线电台站,设台单位(个人)限2006年8月10
日前到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持书面申请补办相关手续;凡逾期不申报、登记的台站用户,无线电管理机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四、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设备必须具备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明》方可使用。

任何单位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无线电设备(如手机干扰器)干扰合法无线电业务,一经发现,依法没收设备。

五、济南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6056098。

欢迎广大群众对私设电台进行举报。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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