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卫生监督防疫收费现状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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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卫生监督防疫收费现状调查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1999.05.24
•【字号】辽价函[1999]10号
•【施行日期】1999.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卫生监督防疫收费现状调查的通知
(辽价函[1999]10号)
各市物价局:
《辽宁省卫生监督防疫收费项目和标准》(辽价发[1993]3号)发布以来,对于加强我省卫生监督防疫收费管理,促进卫生监督防疫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其中有些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应进行必要的个性和补充。
为了搞好卫生监督防疫收费标准的修订工作,决定对全省卫生监督收费现状开展一次调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这次调查的重点是辽价发[1993]3号文件的执行情况。
调查的重点问题是:
1、有哪些项目在执行当中突破了规定收费标准(包括频次)?是什么原因?
2、有哪些项目在执行当中没达到规定的收费标准(包括频次)?是什么原因?
3、有哪些项目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检验频次不符合现实情况?提出具体高速意见或建议。
4、有哪些项目属于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收费?
5、各级卫生监督防疫机构97、98两年财政拨款及收费收支情况,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挪作它用?
二、这次调查的重点对象是基层卫生监督防疫机构。
各市要组织力量、指派专人,并部署指导好所属县、
区逐项深入开展调查。
要通过这次调查,彻底摸清底数,并提出有情况、有数据、有观点、有说服力的整改意见。
三、拟于六月中旬召开全省整顿规范卫生防疫收费问题会议,听取各市调查情况汇报,确定加强卫生监督防疫收费管理的措施和意见。
请各市抓紧工作,在调查基础上写出局面报告,届时参加会议。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