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徐州市2011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徐政发[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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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徐州市2011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
正文:
----------------------------------------------------------------------------------------------------------------------------------------------------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徐州市2011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
(徐政发〔2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2011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下发,希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徐州市2011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
为深入推进“三重一大”建设,加快打造现代化、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制定《徐州市2011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适应区划调整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拉开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基本框架,为“十二五”加快新型城市化步伐奠定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按照“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善民生,重视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强化基础配套、完善城市功能,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形象”的原则,突出道路畅通、景观绿化、城中村及危旧房改造、高铁站区建设、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五星级酒店建设、中心商圈建设、医院布局调整等八个重点,全面实施道路畅通、景观绿化、环境整治、住房保障、公共设施、商贸文化“六大工程”。
二、总体计划
2011年计划安排城建重点工程62大项188子项,包括市重点管理项目 25大项91子项,区管理项目37大项97子项。
项目总投资65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9亿元,包括市级财政投资23.4亿元,区级财政投资25.8亿元。
其中,续建项目50项,项目总投资33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0亿元;新建项目138项,项目总投资32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9亿元。
三、具体项目
(一)道路畅通工程
围绕巩固交通枢纽地位、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大道路建设及改造力度,加强城市组团联系,计划实施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新淮海西路、复兴北路改造、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支路网建设等工程。
(二)景观绿化工程
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继续加大景区绿化、城市绿地、景观道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计划实施珠山景区景观绿化、云龙山敞园、科技广场、潘安湖湿地公园、道路绿化等工程。
(三)环境整治工程
围绕强化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借鉴淮海路省级示范路建设经验,计划实施中山路省级示范路、湖北路示范路、二环西路示范路、三环南路综合整治、民主路综合整治、复兴南路综合整治、门头字号综合整治等工程。
(四)住房保障工程
围绕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改善群众居住状况,加快城中村及危旧房改造,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定销商品房建设力度,计划实施城中村及危旧房改造、定销商品房建设、第五期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二期等工程。
(五)公共设施工程
围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加强高铁站区、公共交通、农贸市场等设施建设,计划实施高铁长途客运站及公交首末站、环境监控中心、农贸市场建设、垃圾中转站建设等工程。
(六)商贸文化工程
围绕打造区域性商贸、文化等“八大中心”,加快商贸物流设施建设,构建旅游文化产业载体,提升科教医疗服务水平,计划实施老徐州历史文化片区改造、奥体中心、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徐师大文化创意产业园、中心医院新城区分院、五星级酒店建设等工程。
此外,还安排了轨道交通建设、三环西路及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二环北路西延、香山休闲广场、北区客运站、文庙文化街区等4大项17子项推进项目,在2011年开展规划设计、招商引资、调研论证、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具备建设条件即转为计划项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管理体制。
积极适应城建重点工程管理体制调整的新形势,按照“市区联动、条块结合、分级管理、整体推进”的原则,分类抓好市重点管理项目和区管理项目。
市重点办和市有关部门要全面抓好市重点管理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统筹抓好区管理项目的方案审批、预算评审、项目验收、督查考核等工作;区级政府要增强重点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全力抓好区管理项目的组织实施。
各区、市有关部门要坚持城建重点工程建设“一把手”责任制,抽调精干力量,完善工作体系,对照目标任务,抓好措施落实,切实组织好各自负责的项目建设,确保各项工程顺利推进。
2.抓好前期推进,提高设计水平。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科学制定工程实施计划,加快推进工程立项、征地拆迁、规划设计、施工招标等各项前期工作。
在规划设计环节,要组织高水平规划设计单位编制3套以上比选方案,重大项目规划须通过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努力提高重点工程规划设计水平。
项目责任单位及市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前期推进中的问题,争取项目尽快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尤其是景观绿化工程要抢抓绿化季节,早启动、早实施,争取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
3.严格工程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在工程质量、投资概算、建设进度等方面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建材采购、施工组织、监理控制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规范、透明、高效的工程管理体制。
市、区城建重点工程管理机构要加强调度,坚持每周现场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工程建设中的问题,确保建成质量一流的精品工程。
4.加强资金管理,强化成本控制。
各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资金的运作和管理,建立多元化的项目投融资机制,通过土地运作、委托代建、招商引资、向上争取等渠道,为重点工程建设筹集资金。
各区要积极构建融资平台,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公司作用,采取多方融资,破解资金“瓶颈”。
市重点办、财政局要加强市级投资部分的资金监管,对项目建设方案、工程预算评审进行严格审查,控制建设成本,防止出现资金“超盘子”现象;同时,要跟踪工程建设进度,切实按工程节点拨付市投资金,区管理项目的市投资金可按季度拨付。
5.提高服务效率,落实优惠政策。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畅通办事渠道,对派驻市重点办的单位分管负责人继续授予签字审批权,深入推行部门会办、联办等工作制度,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事时限。
在符合建设程序、规范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推进工程开工。
市城建重点工程继续实行市投资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事业性收费减半、服务性收费按成本价收取(但不得超过相关标准的50%)的优惠政策;市场化运作、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其优惠政策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后实施。
6.强化目标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继续将城建重点工程推进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及各区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重点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对照2011年城建重点工程计划,逐级分解任务,做到项目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奖惩到人。
市重点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考核,对各项重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每月检查、每季考评,将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突出节点目标的督查考评,年终严格兑现奖惩,以科学、公正、有力的督查考核机制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