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考试: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找答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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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考试: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找答案三
1、问答题村民代表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哪些?
正确答案:(1)宣布开会;
(2)会议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
(3)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其他成员报告工作;
(4)讨论和审议。
((江南博哥)5)会议表决和决定、决议的通过;
(6)会议小结。
2、问答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特定病种包括哪些?其结付标准是多少?认定门诊特定病种的手续有哪些?
正确答案:新农合规定的门诊特定病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化疗与放疗、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结核病化疗、乙肝、类风湿、精神病、糖尿病、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综合症、白内障门诊手术、慢性支气管炎等。
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费用,按大病医疗统筹的有关规定结付。
2009年度结付标准:符合结付的医疗费用在4000元(含4000元)以下的,在本区各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按50%的比例结付,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25%的比例结付,在外地三级医院就诊的按20%结付;符合结付的医疗费用在4000以上部分,在本区各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按80%的比例结付,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30%的比例结付,在外地三级医院就诊的按25%结付。
医疗救助对象门诊特定病种的自负医疗费用可参照住院标准(80%)享受救助。
认定门诊特定病种,必须经相城人民医院以上的医疗机构诊断确定,填写《苏州市相城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审批表》,加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和区合管办审核盖章后,在合作医疗保险卡上作出标识。
3、问答题判定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是否有效的标准是什么?
正确答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
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4、问答题村民会议有哪两种形式?人数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一是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应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会议才能召开,会议作出的决定才有效;二是户的代表会议,应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会议才能召开,会议作出的决定才有效。
5、问答题如何申请临时生活救助?
正确答案:申请临时生活救助的家庭,由户主(当事人)或家庭其他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填写《苏州市相城区困难人员临时生活救助审批表》,申请人应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遭遇突发性灾难相关证明(说明)材料等。
重病患
者申请救助时需出示镇级(含镇)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证明及自付费用的医院收费单据;属车祸的应提交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证明;已投保的应提交保险部门的理赔凭证。
村(居)委会在同意接受申请人的申请时,须将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病历等不便收缴的资料复印留存。
6、问答题哪些对象可以享受五保(三无)供养待遇?
正确答案: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五保供养待遇。
凭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五保供养证》,可得到吃、穿、住、医、葬(孤儿保教)五个方面的政府供养。
7、问答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有什么规定?
正确答案: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罢免要求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
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调查,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必须经由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出席会议和提出申辩意见。
8、问答题我区对重残人员实施生活救助的政策有哪些?享受的救助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重残人员根据不同条件分别可以享受低保、低保边缘、重残生活救助政策以及临时救助等政策。
救助标准分别是:
(1)低保家庭中的重残人员,按低保标准120%全额享受救助;
(2)享受低保边缘的重残人员,本人无收入的按低保标准100%全额享受救助,本人有收入的按低保标准差额享受救助;
(3)低保及低保边缘救助以外的重残人员,本人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按低保边缘标准享受生活及医疗等救助;
(4)固定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重残人员,如果出现临时困难,可以享受临时救助;
(5)所有重残人员在享受相应政策中,如果因为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生活临时困难,同样可以享受临时救助。
9、问答题召开村民会议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每年一般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10、问答题如何处理低保评议结果?
正确答案:(1)评议结束后,民政协管员应收回申请人的各类证明材料,将表决票整理归档,填写《苏州市相城区低保评议情况登记表》,整理完善评议会议记录。
(2)将评议通过的申请人家庭情况(户主姓名、人口数量、人均收入水平)和
评议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申请人居住地(村民小组、居住小区)、人流量较多处等至少3处公示7天,未接到不同意见,再将所有申请审批材料上报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民政部门。
(3)将评议表决未通过的申请人材料退回本人,告知评议结果。
申请人不接受评议结果,重新提出申请的,民政协管员应再次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收入核算、评议表决,连续两次评议未通过的,申请人家庭如果没有发生重大变故,一年内不再受理。
11、多选对城乡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救助的对象具体包括()。
A.仅针对农村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
B.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未成年人
C.属于城市“三无”对象的未成年人
D.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未成年子女
E.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教育救助的对象
正确答案:B, C, D, E
参考解析:对城乡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救助的对象具体为:(1)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未成年人;(2)属于城市“三无”对象的未成年人;(3)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未成年子女;(4)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教育救助的对象。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教育救助的对象范围的考查。
本题属于记忆型知识点。
12、问答题办理收养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正确答案:第一步,收养人准备收养申请、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二步,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3条的规定,依法确定管辖地,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材料。
第三步,由收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第四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7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另外,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整个收养过程包含评估收养意愿、参加收养教育或培训和办理收养手续三个阶段。
前二个阶段所需的时间因人而异,很难给出一个确切的时间表
13、问答题如何申请政策性农转非人员生活困难定期补助费?
正确答案: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个人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城区部分政策性农转人员情况调查表》,提供原吴县公安局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报送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
管委会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会同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活困难定期补助费。
14、问答题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以持怎样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正确答案: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
15、问答题如何申请五保(三无)供养?
正确答案:(1)由居民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居)民小组或者其他村(居)民代为提出申请。
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本村(居)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填写《苏州市相城区五保“三无”审批表》,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供养协议书一并报送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审核。
(2)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三无)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16、问答题村民代表会议可行使村民会议授予的职权有哪些?
正确答案:(1)决策权;
(2)审议批准权;
(3)监督权;
(4)否决权。
17、问答题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哪个组织及个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正确答案: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除婚姻当事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外,当事人的近亲家属及基层组织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此外,若结婚登记后,女方发现男方并未与前妻办理离婚手续,女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18、多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低保的对象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包括()。
A.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B.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C.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
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D.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E.自主择业后,家庭人均月收入等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正确答案:A, B, C, D
参考解析:城市低保的对象主要包括四类人员:
第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第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第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第四,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自主择业后,家庭人均月收入等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依据以上标准不属于城市低保的对象范围。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城市低保的对象范围的考查。
这一对象范围有一个明显的标准,孝生应当重点记忆,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9、问答题医疗救助对象到非定点救助医院治疗时,如何结报医疗费用?
正确答案:一般情况下,医疗救助对象应在规定的定点救助医院就诊。
但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等原因不能诊治的疾病,可以转到苏州市级非定点救助医院治疗。
具体结报程序如下:
(1)凡参加新农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救助对象到非定点救助医疗机构治疗的,均须由定点救助医院出具转院证明。
(2)在非定点医疗救助医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其救助部分)先由本人垫付。
(3)结报垫付的医疗救助费用时,须携带转院证明、特困证件、医疗保险病历、出院小结办理结报手续(参加新农合的到各镇合管所办理,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到区社保中心办理)。
(4)因病情需要,确需转至苏州市区以外医院治疗的医疗救助对象,应按规定办理转外就医审批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救助部分)按区合管办或社保中心规定的转外就医医疗费用结付手续办理。
20、问答题就读高中段(含技校、中专)、大学段的贫困家庭学生年补助金是多少?
正确答案:就读区外普通高中(含技校、中专)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不含择校生)按2000元/年标准进行补助,由区民政局负责发放,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支付。
就读本区普通高中(含技校、中专)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学生按2000元/年标准进行政府助学金补助,由区教育局负负责发放,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支付。
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大专年补助3000元,本科年补助5000元,由区慈善会负责发放就学救助金,所需经费由区慈善会支付。
21、问答题评议小组的职责有哪些?
正确答案:村(社区)成立低保评议小组,负责评议本辖区内低保、低保边缘对象申请家庭的收入情况、困难程度以及申请“五保”救助、重残救助、临时救助等对象的资格条件,低保评议小组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民政部门指导。
22、问答题收养人的条件有哪些?
正确答案:《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为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如果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在满足上述条件时,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一般条件的限制。
因此,需要针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才能准确的适用法律规定。
23、问答题村财务收支的公开程序是什么?
正确答案:第一步,由村会计整理好收支凭证和每月财务收支明细表。
第二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两委”联席会议。
对收支凭证和每月财务收支明细表进行审核。
第三步,民主理财小组审查。
由民主理财小组对每一笔财务收入和支出、对每一张收支票据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
第四步,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村会计负责将本期内的财务收支逐笔登记上墙公布。
24、单选姜某因在北京流浪乞讨于2011年5月10日被送进北京市海淀区救助管理站,根据规定,姜某到()就过了救助期限。
A.2011年6月10日
B.2011年5月25日
C.2011年5月21日
D.2011年5月30日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的形式可以看做是一种临时救助。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救助期限的考查。
救助一般不超过10天,姜某于2011年5月10日被送进北京市海淀区救助管理站,救助一般不超过10天,即到2011年5月21日就过了救助期限。
25、问答题义务兵年优抚金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优待金按上年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执行,按2年计发。
由区征兵办征集进西藏服役的义务兵,服役期
间优待金为其他义务兵的二倍。
26、问答题残疾证件遗失补办规定。
正确答案:(1)个人申请说明原因,在苏州日报社登报挂失;
(2)持本人申请、报社挂失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区民政局优抚科办理申报手续;
(3)由市民政局统一将相关资料报省厅办理新证补证手续,一般为3-6个月。
27、问答题办理收养登记的收费标准?
正确答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及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缴纳收养登记费及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
目前,财政部与物价部门核定的收养标准是:收养登记费共250元人民币,其中收养申请手续费(每件)20元人民币;收养登记证工本费(每件)10元人民币;收养登记调查费(每件)220元人民币。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每件)100元人民币。
此外,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公告费由收养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缴纳。
28、问答题户口还没有从高校迁出的大学毕业生,应在哪里办理结婚登记?正确答案:还没有将户口从高校迁出的大学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9、多选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常用的方法包括()。
A.基本需求法(菜篮子法)
B.恩格尔系数法
C.比例法
D.抽样调查法
E.经验分析法
正确答案:A, B, C
参考解析: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常用的方法有基本需求法(又称菜篮子法)、恩格尔系数法以及比例法等。
抽样调查法和经验分析法不是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方法。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常用方法的考查。
教材中对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方法,只提到基本需求法、恩格尔系数法以及比例法三种,考生应牢记。
30、问答题在村民委员会选举过程中,选民榜应在选举日前多少日公布?
正确答案: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按法律规定于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