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草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省“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草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五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为契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积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特制定全省“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回顾
(一)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省、市县、乡镇三级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立。

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省文化艺术中心、省健身中心和市民文化广场等重大项目相继落成,省级重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海南文化公园全面建成,实现了海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性突破。

完成省民族歌舞团搬迁三亚和省文化艺术学校整体搬迁桂林洋新校区。

基本完成全省20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基本建立了以市县文化馆、图书馆为重点和龙头,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基础的社会文化活动网络。

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建成了无线、有线、卫星等多种方式为一体的全省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更新改造全省转播中央及省广播电视节目发射系统,新建“西新工程”西沙永兴岛调频广播转播台,更新琼海等6座广播电视发射塔,建成省第一套广播节目同步广播网。

海南、海口、三亚等广播电视台基本实现台内数字化。

全省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信号质量大大提高。

有线数字电视实现全省城区覆盖。

西线微波传输干线完成数字化改造。

初步形成了广播电视播出与传输监测系统,建立了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平台和互联网出版监测平台。

(二)群众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成功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六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

全省合唱艺术比赛、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群艺大舞台”、文化进社区、文化进工地、图书馆服务、各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等文化活动,丰富了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

其间共举办广场文艺活动1360场,观众达416万人次;戏剧下乡6400多场,电影下乡8900多场,图书下乡1600多万册;向7个市县图书馆和48个贫困乡镇文化站赠书9万多册。

完成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8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
目80项。

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列入首批急需保护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广播影视服务更加完善。

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6.5%和95.4%。

形成了卫星频道、地面无线频道、有线频道以及广播频率等较为完整的广播电视节目服务体系。

创造出了一批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优秀频道频率和节目栏目。

实施“村村通”工程,实现全省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盲村通广播电视,解决了约70万人收听收看多套广播电视节目问题,其中20多万人通过直播卫星接收方式收看到40套以上清晰的电视节目;实现1000多个行政村“广播进村”。

全省广大农民实现了完整收听收看中央和省广播电视节目。

电影下乡11万多场。

海口、三亚等城市开通移动多媒体广播和地面数字电视,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广播电视服务方式。

全省有线电视用户突破100万户,其中66.7万数字电视用户可以收看到百套以上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体育人口逐年递增,经常性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超过40%的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城市达到45%,全民健身意识大大增强;市、县、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运动场地建设及健身设施明显改善。

(三)文物保护工作取得可喜成果
省人民政府公布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6处。

8处遗址、古迹列入第6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海口市被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三亚市崖城镇被公布为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儋州市中和镇、文昌市铺前镇、定安县定城镇被公布为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海口骑楼老街被评为“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完成三亚崖城学宫、中共琼崖一大旧址维修等项目,正在实施或完成儋州故城、秀英炮台等10项较大的文物保护规划;完成全省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和住处数据登录工作;西沙群岛新发现11处沉船遗址或水下遗物点;海南岛沿海共取得水下文物遗存线索43处,确认12处。

重点开展了对华光礁水下Ⅰ号沉船遗址抢救性发掘和对附近海域水下考古调查,出水文物1万余件。

(四)文化体育产品更加丰富
群众文艺作品、影视剧佳作不断。

创作演出音乐、舞蹈、小戏小品等作品200多个,生产影视剧40多部800多集。

大型民族舞剧《黄道婆》,现代琼剧《下南洋》,大型歌舞诗《海南岛》,电视剧《大姐》、《玫瑰绽放的年代》、《大明王朝1566》,
广播剧《远山的呼换》、《西沙女兵》等一大批文学艺术和广播影视作品获各类国家级奖项。

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主要产品生产逐年增长,全省出版图书种数、册数年增长率分别达到12.5%和15%,至2010年年出版出版物将达到2600种、总册数7600万册;《世界百科全书》、《教育大百科全书》等41种图书获省、部级以上图书奖。

至2010年,全省报刊总印数将达到28300万份(册),比2005年增加5091万份(册),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份(册)。

体育事业不断进步。

我省5名运动员代表国家参赛北京奥运会,实现了海南省运动员参加奥运会的历史性突破;成功举办北京奥运火炬境内首传活动,成功组织第三届全省运动会;我省运动员多次在残奥会、国际比赛、全国比赛中获得金、银、铜牌。

2006年起我省每年举办一届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赛,2009年该赛事晋级为亚洲顶级赛事;“力加杯”排球联赛、“金椰子”海南高尔夫球业余公开赛、体育冬训等一批特色体育项目已成为全国知名体育品牌。

(五)产业发展形势喜人
影剧场、歌舞厅、健身娱乐场所等文化经营企业,随着市场发展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利用,进入大规模更新改造阶段。

新兴文化产业、体育休闲产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印象·海南岛”演艺中心、三亚动漫产业基地、海口依必朗公众高尔夫球场等一批大型文化体育项目,不仅提升了我省文化发展的产业化程度,而且提高了大众文化娱乐、旅游休闲生活的文化档次。

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高尔夫球闲休体育产业等,已具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和市场吸引力。

广播影视产业不断升级。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经营创收能力不断增强,2010年,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广告为主要创收渠道的总收入将超过4亿元,比“十五”末翻两番,有线电视收入将突破3亿元,比2005年翻一番;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开始运营,广播电视新的产业形式不断拓展。

城市影院银幕从20块增加到40块,其中数字银幕23块,城市电影年票房4000多万元。

新闻出版产业稳步发展。

海南日报报业集团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10年年收入可达2亿元,比2005年翻一番。

《天涯》、《灌篮》、《新世纪周刊》、《环球市场》等一批期刊在读者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德川家康》、《金融炼金术》、《智慧背囊》等一批畅销书大获好评。

全省出版单位完成转企改制,海南出版社与四川
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跨省区跨行业重组。

2010年全省5家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年总产值将达8 亿元,比2005年翻一番。

全省新华书店完成组建集团、转企改制,与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组建海南凤凰新华发行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将完成销售图书7千多万册,总金额6.2亿元,比2005年增长约40%。

2010年全省印刷业总产值将达9亿元,比2005年增加250%。

在全省文化事业和产业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主要是: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财政投入尽管加大,但与需要相比还很不足;文化产业数量少、规模小,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能力不够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文化活动档次和质量都有待提高;文化体育高端人才匮乏;文化与旅游业结合不够紧密,直接推动经济发展作用不够明显等等,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努力改善。

二、“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要求,全面落实省五次党代会的发展战略,以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大文化体制优势,加大力度实施重点文化工程和文化惠民工程,努力构建独具海南特色的文化事业产业体系,大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推进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
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以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的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文化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加快发展具有海南特色的文化体育产业,积极培育具有海南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文化的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实力大大增强,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国际文化交流活动不断增多,努力实现“文化魅力独特”的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

发展的重点目标:
至2015年
--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健全完善,社会文化活动阵地更加巩固。

省、市县、乡镇、社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城乡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城乡特色文化繁荣,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初步形成具有海南特色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产业。

--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不断创作生产出既有思想内容,又有市场价值和海南特色的文化精品;体育整体实力增强,举办重大赛事和重大文化活动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旅游品牌景区、品牌活动、品牌赛事、品牌剧目、品牌产品。

--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文化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效益更加明显。

三、发展的具体任务
(一)文体基础设施建设
1.省市共建海南省体育中心。

占地70公顷,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包括主体育场、体育馆、游泳跳水馆和配套设施,总投资约11亿元,争取2015年基本完成全部项目建设。

项目建成后,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国际单项体育比赛为主,亦可举办大型文艺表演、群众集会等活动。

2.海口江东国家级体育训练基地。

总投资约4.2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室内项目
3.7万平方米,室外项目5万平方米,生活服务区3.08万平方米。

项目建成后,以专业队伍驻训、运动员赛前集训、赛后调整为主,也可开展全民健身等活动。

3.国家南海博物馆和省博物馆二期工程(含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国家南海博物馆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8亿;省博物馆二期工程(含国家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国家南海水下考古基地)总投资约2亿元,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4.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推进村级文化活动室建
设,进一步完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的设施设备条件,完成各市县图书馆、文化馆的新建和扩建工作,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5.演艺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省文化艺术学校桂林洋新校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省民族歌舞团驻三亚的办公、排练、演出场所及演职员宿舍等基础设施建设;海口、三亚建设专业剧院(场);各市县建设一批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相适应的旅游文化设施,重点旅游景区(点)建设适应旅游演艺的表演中心舞台。

6.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

完善全省有线电视传输覆盖网络,整合独立网,加快全省城区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双向改造。

在全省有线数字网基础上,2012年基本建成全省下一代广播电视(NGB)网,使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成为海南信息化建设主要基础网络,使电视机成为家庭数字化信息终端。

积极推进“三网融合”。

7.全省无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工程建设。

--加强沿海地区和偏远地区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将海南无线覆盖建设项目列入国家“西新工程”。

新建洋浦、抱罗、黄流广播电视转播台;更新改造海口、三亚、万宁、临高、屯昌、陵水、乐东、定安广播电视发射塔;继续实施全省发射台站设备更新改造,完善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备份系统。

大力推进农村数字多路微波分配系统(MMDS)建设。

--建设中央和省广播节目全省同步广播网。

按照城市化建设管理模式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实现全省各地分别使用同一频率收听中央和省广播节目。

--实施地面数字电视省级示范工程。

利用海南地域独立、面积小的特点,以及省直管市县的体制优势,建设全省地面数字电视网,实现数字与模拟同播。

--建设广播电视发射台供电专用和备用线路,提高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电力保障能力。

--完善全省数字微波传输干线系统。

新建海南东部数字微波传输干线,形成全省广播电视信号微波传输网。

8.全省安全播出指挥调度系统建设。

--建设全省广播电视指挥调度监控视频系统,完善联通各市县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统一调度功能。

--建设安全播出数字信号监测系统,建立并完善地面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网络广播电视、公共视听载体等新媒体监测体系。

--实施省级广播电视运维监管数字化工程,配置广播电视信号收测和机器监控设备,建立安全播出与技术维护协同管理系统,形成全省统一、反应迅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运维监管体系。

建立全省广播电视技术管理中心,实现安全播出与技术维护综合保障。

9.广播电视台制播系统建设。

--提高广播电视台新技术应用水平。

推进广播电视中心数字化工程,实现全省广播电视台台内数字化、网络化和播出自动化。

--加快形成高清节目制作能力,建立高清节目制播体系。

逐步实现海南台、海口台、三亚台第一套电视节目高清与标清同播,旅游卫视高清节目上星播出。

10.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通过有线、无线、移动多媒体广播等多技术手段,实现应急信息、组织动员、紧急救灾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广播体系。

11.电影数字化发行放映网络建设。

加快市县、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基本实现全省市县和有条件的城镇数字影院覆盖。

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全面实现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

建立和完善省级农村电影数字化发行服务和监管平台,完善0.8K 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监管系统。

12.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海口、三亚、儋州率先建成与其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全民健身中心、体育中心;各市县按标准完成“一场一池一馆”(田径场、游泳池和体育训练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全民健身工程”建设。

积极争取利用国家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的“全民健身工程”的数量,到2015年,全省65%的行政村建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各市县按照标准完成“雪炭工程”建设。

--加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健身活动场地和体育设施建设,有规划地增加社区体育健身器材的配给数量,支持和鼓励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在寒暑假和公休日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文化艺术与文博
13.扩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功能。

省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扩大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覆盖面,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全省有线电视用户、乡镇文化站和行政村都安装并正常运行。

14.增加公共图书馆图书藏量。

省财政继续五年投入1000万元,省图书馆(省数字图书馆)藏书达100万册。

数字资源总量全面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市、县级财政继续每年投入10万元,公共图书馆每年新增加图书5000册。

力争全省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0.4册。

15.继续深化和创建群众文化品牌。

广泛开展文化下乡(进社区)、广场文艺会演、群众歌咏比赛、群艺大舞台、图书馆系列服务等文化活动;推广普及舞蹈、音乐、美术、书法等大众文化;加强未成年人文化建设,发展老年文化事业。

16.坚持文化下乡活动。

全省每年开展“千村千场文化下乡活动”,到老、少、边、穷地区开展文化下乡服务。

每年文化下乡送戏1000场,送书200万册。

17.合理布局演艺资源。

--鼓励文艺院团引入战略投资者,条件成熟时整合全省文艺院团,打造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全省大型文化演艺集团。

鼓励海口、三亚先行整合本市文艺院团。

--推动省歌舞团、省民族歌舞团及省文化艺术中心联合注册成立省演艺集团,实现剧场、技术、人才等资源整合,提高艺术资源利用率。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旅游业发展情况,重点筹划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保亭六大演艺区。

18.扶持本土艺术作品创作。

设立本土艺术创作专项资金。

每年组织2次以上全省性本土艺术采风、创作活动;每两年组织1次琼剧等本土艺术剧(脚)本征集评选;每两年举办1次全省性本土艺术汇演和评比,提高琼剧、临剧、人偶戏、黎苗歌舞、儋州调声等民族传统艺术的创作和表演水平。

19.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

创作排演和提升2-3台富有思想内涵和海南特色的精品剧(节)目,既参加全国性艺术展演评比,又可在全省巡回演出。

鼓励社会演艺力量创作排演适应旅游市场需要的精品节目,在旅游景点驻场演出。

20.加强对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省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200万元,用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

对列入联合国、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实施全面保护和开发利用。

兑现对联合国的承诺,加大投入,实施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计划。

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文物复仿制品、手工艺品的开发利用。

21.健全文博事业机构。

各市县设立文物行政管理机构。

建立国家海南文物出入境审核管理处。

建立海南文物科技保护实验室。

22.加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12年完成全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公布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编制《海南省文物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全省城乡建设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

扶持具备优势条件的市县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进行综合保护利用项目尝试,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园区或文化遗产主题公园。

--制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部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专项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并公布实施。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名镇的申报、管理工作。

修缮“海口骑楼老街”等历史文化名街、名镇、名村。

--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50%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具备完善的消防和防雷设施。

建成省文物保护单位基础信息库、文物管理数字化系统。

--设立“海南省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协调小组,指导海上丝绸之路南海段申遗项目。

23.在西沙永兴岛建设南海水下考古基地。

加强南海最前沿的文物信息收集、管理和研究;开展水下考古专业人员培训;开展海上大遗址监测课题研究,对水下文化遗产实施全天候电子监控管理,保障丝绸之路申遗项目的实施;推进中国海疆考古规划实施。

24.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和动漫游戏等各类文化产业,积极培育具有海南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

25.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

--建设以中国南海博物馆为依托的集大型海洋生物水族馆、水下动物表演、海洋生物标本陈列馆、海洋科普教育、潜水探险为一体的海洋文化产业园区。

--以三亚为中心,建设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黎锦等民族特色为主要内容,集旅游、演艺、饮食、传统民俗活动展示和参与为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园区。

--以海口为中心,建设以海南文化遗产、地域特色文化旅游产品为主体,涵盖我国各民族特色文化的“中华小屋”文化精品生产、包装基地。

--以文昌航天主题公园建设为依托,建设集文化科普观光、文化艺术会展、博览、文化名人休闲为一体的“海南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以天涯海角、南端点火台为依托,打造婚庆魅力文化产业园区。

--以海口、三亚、琼海为依托,做好全国体育旅游博览会、中国时尚文化博览会、欧亚文化产业合作论坛等文化会展品牌。

26.发展旅游演艺产业。

--鼓励举办大型旅游文化演出和节庆活动,丰富演艺文化市场。

在全省重点旅游景区设立精品艺术展演中心,举办经常性的旅游演艺。

--开展特色文化旅游。

力争一个艺术精品、一个文化名人、一段传奇历史带动一条旅游线路。

-- 培育、打造海口“娱乐之都”文化内涵的演艺市场,三亚“浪漫天涯”文化内涵的演艺市场,琼海“红色经典”文化内涵的演艺市场,以及兴隆“东南亚风情”文化内涵演艺市场。

初步形成海口-琼海-万宁-三亚等重点旅游演艺黄金市场,年均接纳游客600万人次以上。

27.实施“走出去”战略。

--扶持文化艺术精品剧目市场竞争力,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鼓励艺术团体对外文化交流。

巩固与港澳台以及东南亚地区文化交流活动,开拓欧、美等地区的演艺市场。

(三)广播影视新媒体
28.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

实施20户以下自然村广播电视盲村的村村通工程,实现全省所有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通过有线、无线、卫星、多路微波等方式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基本实现全省广播电视“户户通”。

继续实施“广播进村”,实现全省所有行政村配备广播设备。

建立健全广播电视村村通长效机制,建设并完善以人才、技术、资金、设备、管理等为保障的广播电视村村通服务网络。

29.强化广播电视主流媒体频率(道)资源。

争取海南广播电视台新增广播和电视各一套节目上星传送,新增电视购物频道1套、特定经营种类电视购物频道1-2套,海口广播电视台、三亚广播电视台各新增1套广播频率、1套电视频道;争取琼海广播电视台设立电视"博鳌频道"、儋州广播电视台设立电视“洋浦频道”。

30.建立并完善现代电影市场体系,推动城市电影繁荣发展。

大力培育电影市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