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聚居点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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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聚居点情况汇报

新村聚居点情况汇报

新村聚居点情况汇报我所在的新村聚居点位于山区,地处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

该聚居点共有30户居民,以务农为主要生计。

在这里,我将向大家汇报一下新村聚居点的情况。

首先,我来介绍一下新村的自然环境。

新村四周环绕着连绵起伏的群山,山上覆盖着茂密的森林,空气清新,风景优美。

由于地处山区,气候多变,冬季寒冷,夏季凉爽,降雨充沛。

这种自然环境为新村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其次,我要介绍新村的基础设施情况。

新村目前已经实现了通水通电,道路硬化,基本医疗设施得到了改善,学校也在不断完善。

但是,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依然不便,尤其是在雨雪天气,道路容易发生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再者,我要介绍新村的经济情况。

新村居民以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和蔬菜为主要生计,部分居民从事养殖业。

近年来,新村引进了一些产业项目,如家禽养殖、果品种植等,为村民增加了一些收入来源。

但是,由于交通不便和市场信息闭塞,新村的产品销售面临一定的困难。

最后,我要介绍新村的文化教育情况。

新村校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学生接受的教育水平有限。

村民的文化生活也比较贫乏,缺乏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

同时,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新村的文化交流也相对闭塞,缺乏对外交流的机会。

综上所述,新村聚居点在自然环境、基础设施、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但是,我们相信,在政府的扶持和居民的共同努力下,新村的发展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新村的发展,为新村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让我们携手共建美丽新村,共创美好未来!。

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存在问题及探索

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存在问题及探索

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存在问题及探索石安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李向辉按照中央“二十字方针”的要求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在实践中总结出许多宝贵的经验。

虽然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因此,正确地对待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在工作中勇于创新,不断完善各项政策,以利于新农村建设更好地向前推进。

就新农村聚居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供参考。

一、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村庄规划不够全面科学,不能有效发挥引领指导作用有些镇村没有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对规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导致规划编制不全面、不科学。

一是重中长期规划,轻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虽然制定了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但新农村分阶段建设的规划还不够明晰具体,对村容村貌建设要达到什么要求、生产发展要达到什么程度、生活宽裕要达到什么水平等,都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

二是重局部规划,轻整体规划。

有的镇只重视某个村某个点的规划,而对全村甚至全镇新农村规划缺少通盘考虑。

同时,有的村规划起点低、水平低、层次低,质量不高,缺乏科学性、指导性。

据调查,有的村规划生搬硬套其他村,不能体现自身特色;有的村规划与全县及所在镇的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土地使用规划等不相衔接,存在重复建设、投资浪费的隐患;有的村即使有了规划,但由于的更换和干预,随意变动,不严格执行规划,影响了规划的严肃性;还有不少村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没有考虑,存在“跟着感觉走”的情况,不利于面上实施,导致不少村居只见新楼房、不见新村庄。

(二)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强,存在政府包办代替的现象在基层,有的农民由于在思想认识上对新农村建设存在偏差,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内容和措施认识不够,对新农村建设仅仅是寄希望于上面有资金下来,村民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较为严重,在许多新农村建设点上普遍存在政府包办代替现象,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四川省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

四川省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

附件2四川省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新村(聚集点)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四川省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编制试行办法》和中共四川省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0〕22号)文件,结合四川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农村地区的新村(聚集点)规划编制,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新村(聚集点),是指由《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确定保留、整合及新建的农村新型社区和各种规模的农村居民聚居点。

第三条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编制成果必须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通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实施。

规划实施中,县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第四条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村民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可对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涉及新村(聚集点)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用地布局等重大变更的,应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第五条规划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第六条规划应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一切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坚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农民主体、市场推动的原则,以改善农村最急需、最直接、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逐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

第七条规划要始终坚持以发展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宗旨的原则,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业生产力布局统筹规划新村(聚集点)空间布局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聚集性活动整治情况汇报

聚集性活动整治情况汇报

聚集性活动整治情况汇报
近期,针对社会上存在的聚集性活动问题,我部门进行了全面整治工作。

现将
整治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首先,我们对各类聚集性活动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排查,包括但不限于游行示威、集会聚集、庙会市场等。

通过对各类活动的地点、规模、参与人数等进行统计分析,全面了解了当前聚集性活动的整体情况。

其次,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一方面,加
强了对聚集性活动的监管力度,对于未经批准的聚集性活动,我们坚决予以制止和取缔;另一方面,加大了对聚集性活动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理性参与、文明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

在整治工作中,我们还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加强了对聚集性活动的
联合执法和协同管理。

通过与公安、文化、卫生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形成了工作合力,有效提升了整治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聚集性活动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

通过对各类聚集性
活动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了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最后,我们还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评估。

通过对整治工作的成果进行
梳理和总结,我们发现在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聚集性活动的管理和监管,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安全。

综上所述,目前我部门对聚集性活动的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
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安全。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公众能够共同努力,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新村融合情况汇报

新村融合情况汇报

新村融合情况汇报近年来,新村融合已成为社会发展的热点话题,各地也纷纷探索新村融合的路径和模式。

本文将对我市新村融合情况进行汇报,分析目前的情况,并提出未来发展的建议。

一、新村融合的现状我市在新村融合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首先,在政策层面,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村融合发展的政策,为新村融合提供了政策保障。

其次,在实践方面,一些示范项目已经取得了成功,为新村融合的探索提供了宝贵经验。

然而,也要看到,新村融合在我市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资源整合不够充分、政策执行不到位等。

二、新村融合的问题分析1.资源整合不够充分。

在新村融合过程中,各方资源的整合还不够充分,导致新村融合效果不够明显。

2.政策执行不到位。

尽管政策文件已经出台,但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执行力度。

3.社会认知度不够。

新村融合的理念和模式还不够为广大市民所了解和认同,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三、新村融合的发展建议1.加强资源整合。

各方应该加强协作,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新村融合的发展。

2.加强政策执行。

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新村融合政策的执行力度,确保政策能够落地生根。

3.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增加新村融合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认知度和认同度。

4.探索创新模式。

在新村融合的实践中,应该不断探索创新,寻找适合我市的新村融合模式。

四、新村融合的展望随着我市新村融合工作的不断推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新村融合将会取得更大的进展。

我们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新村融合一定会成为我市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城乡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总之,新村融合是我市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不断推进新村融合工作,为我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希望各位能够共同关注和支持新村融合工作,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开创美好未来!。

XX年关于新村建设调研报告

XX年关于新村建设调研报告

XX年关于新村建设调研报告XX年关于新村建设调研报告按照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新业绩,树新形象”主题实践的部署,深入开展以“解民忧、访民情、促民风、谋民富”为主题的蹲点调研活动,以点带面,加快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乡党委、政府决定开展乡领导班子成员“办公日、住村周、调研月”活动。

根据要求,我于20xx年6月24日至30日蹲点**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一、**村的基本情况**村与xx省的xx县接壤,总面积平方公里,辖3个自然村,人口1102人,耕地713 亩。

20xx年,农民人均收入3112元。

二、我乡新农村建设取得成效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对于“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和农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贯彻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科技文化教育发展加快,农村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正在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一)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深入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农民增收良策,农业农村经济实现较快发展。

20xx年,全乡工农业总产值2630万元,同比增长18%,其中农业总产值达到1700万元,同比增长10%;农民人均收入2454元,同比增长7%。

积极发展粮食产业,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全乡油菜面积扩大到300亩;菜园蔬菜生产面积,发展到500亩;成立了全县首家早姜专业合作社富源早姜合作社,带动80户农户发展早姜300亩;发展葛根药材基地110多亩。

通过多种方式培训,加大农民知识化培训力度,全年劳务输出3400人。

(二)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在国家政策和省、市、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组织实施了林业生态建设、农网改造、人畜饮水改造、乡村康庄工程建设、村环境整治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村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

四川省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

四川省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

四川省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附件2四川省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新村(聚集点)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四川省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编制试行办法》和中共四川省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0〕22号)文件,结合四川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农村地区的新村(聚集点)规划编制,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新村(聚集点),是指由《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确定保留、整合及新建的农村新型社区和各种规模的农村居民聚居点。

第三条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编制成果必须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通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实施。

规划实施中,县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第四条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村民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可对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涉及新村(聚集点)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用地布局等重大变更的,应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第五条规划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第六条规划应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一切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坚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农民主体、市场推动的原则,以改善农村最急需、最直接、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逐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

第七条规划要始终坚持以发展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宗旨的原则,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业生产力布局统筹规划新村(聚集点)空间布局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四川省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

四川省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

附件2省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和加强我省新村(聚集点)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省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编制试行办法》和中共省委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0〕22号)文件,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农村地区的新村(聚集点)规划编制,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新村(聚集点),是指由《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确定保留、整合及新建的农村新型社区和各种规模的农村居民聚居点。

第三条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编制成果必须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通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实施。

规划实施中,县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第四条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村民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可对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涉及新村(聚集点)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用地布局等重大变更的,应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第五条规划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的要求。

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第六条规划应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一切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坚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农体、市场推动的原则,以改善农村最急需、最直接、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容,逐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

第七条规划要始终坚持以发展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宗旨的原则,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业生产力布局统筹规划新村(聚集点)空间布局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合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新村(聚居点)规划及农村建房建设手续办理的通知

合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新村(聚居点)规划及农村建房建设手续办理的通知

关于新村(聚居点)规划及农村建房建设手续办理的通知合建发〔2012〕16号合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新村(聚居点)规划及农村建房建设手续办理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及村民聚居点建设管理,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抓好村庄建设管理的意见》(合府发〔2010〕91号)以及《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合府办发〔2011〕73号)等精神,现就新村(聚居点)规划及农村建房建设手续办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合江县县域新村总体规划》的要求,完成乡镇规划实施的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

聚居点建设规划应按《四川省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并按程序报批。

各乡镇应先编制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后再进行建设,实施时严格按经审批的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实施,实施前应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1、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规划。

2、编制成果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通过。

3、将规划成果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4、编制成果送住建局审查。

5、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6、乡镇人民政府对规划成果予以公布。

二、规划手续的办理(一)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办理在乡、村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应当办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上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新村(聚居点)建设,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办理选址意见书所需申报材料(1)申请书1份(2)选址意见表1份(3)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的红线图5份(4)其他所需资料(如项目在风景名胜区规划区内的需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查材料1份)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1)申请书1份(2)红线图1份(3)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及方案批复1份(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1份(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其他所需资料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1)申请书1份(2)建设用地批准书,集体建设用地及聚居点用地提供国土部门批准材料及附图1份(3)新村(聚居点)建设提供经审批的建设规划。

2020年农民集中安置社区建设和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对策建议

2020年农民集中安置社区建设和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对策建议

2020年农民集中安置社区建设和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对策建议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实施,一大批农民集中安置社区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随之带来的农民社区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近期,X市X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区农民社区建设与管理,特别是建成使用后的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听取有关职能部门情况汇报,实地走访X个农民社区,召开基层干部、社区管理人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X余次,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掌握情况,深入研讨对策。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近年来,全区上下把建设新型农民社区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按照“两为主一并重”,即在城市规划区内以拆旧建新、集中建设农民新型社区为主。

在城市规划区外以村庄整治改造提升、向中心村集聚为主,集镇建设以拆旧建新和整治改造并重的思路;根据“四规合一”,即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的要求;坚持“三进三转”,即生活进社区、生产进园区、商贸进市场和村庄向社区转、农业向工业转、农民向市民转的理念,不断加快建设步伐。

全区已建设农民集中安置社区X个,建筑面积达X万平方米,安置农户XX户;目前在建X个,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建成后可安置农户X户(详见附表)。

通过集中建设农民社区,有效带动了区域内人口、产业集聚,促进了公共资源整合,大大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率,改善了农民群众生活和居住条件。

目前,我区农民集中安置社区建设的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统规统建安置房。

指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农民安置房建设模式,主要集中在东部新城X镇区块和各中心镇周边农房拆迁安置,建筑形式以多层、小高层、高层公寓为主,如等。

二是统规统建商品房。

指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城市商品房建设模式,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周边农房拆迁安置,建筑形式以多层、小高层、高层公寓为主,如等。

此类型严格意义上应属城市社区范畴。

2024年新村聚居点建设自查报告

2024年新村聚居点建设自查报告

2024年新村聚居点建设自查报告一、引言在2024年,新村聚居点建设项目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为了确保项目按照规划进行,并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标准,我们进行了一次自查,并制作了本报告,以便于监管部门和相关方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

二、项目概况新村聚居点建设项目位于某县,总规划面积为XXX平方公里,计划建设XXX个住宅区,可容纳XXX户居民。

项目于2024年启动,预计于2024年完工。

三、自查内容1. 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根据项目规划,我们自查了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包括土地平整、建筑结构、道路建设、供水、供电、燃气、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经过自查,目前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各项基础设施已经完成了XX%。

2. 安全管理情况为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我们加强了安全管理工作。

自查中,我们检查了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以及施工设备的安全状况。

经过自查,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我们将继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

3. 环境保护情况为保护环境,我们制定了环境保护方案,并加强了环境监测工作。

自查中,我们检查了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控制措施是否到位,以及污水、固体废物等的处理情况。

经过自查,我们发现环境保护工作做得较好,建设过程中没有造成重大的环境污染问题。

4. 社会稳定情况为确保社会稳定,我们与当地社区居民进行了广泛的沟通与协商。

自查中,我们核查了社区居民的意见反馈,以及对他们的合理诉求的回应情况。

经过自查,我们发现社区居民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没有出现重大纠纷和社会不稳定事件。

四、自查结果通过自查,我们认为新村聚居点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进展。

但同时我们也意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1. 工程建设进度仍然存在一定压力,需要加强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完成。

2. 在安全管理方面,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到位,减少安全风险。

3. 在环境保护方面,需要加强对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2024年新村聚居点自查报告

2024年新村聚居点自查报告

2024年新村聚居点自查报告一、概述根据政府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我们是新村聚居点的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该聚居点进行自查和评估。

本报告旨在总结2024年的自查结果,并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方案。

二、人口状况2024年,新村聚居点的人口总数为6500人,其中包括2000户家庭。

与上一年相比,人口数量略有增加。

根据自查结果,人口构成主要有以下特点:1. 年龄结构:老年人口比例相对较高,约占总人口的20%;青少年和中青年人口比例相对较低,约占总人口的15%;2. 教育程度:大部分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仅有30%的居民具备高等教育学历;3. 劳动就业:大部分居民从事农业和手工业工作,仅有少数人从事服务行业和知识型工作。

三、基础设施建设新村在过去一年中进行了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包括水、电、路网等的改善和扩建。

自查结果显示,基础设施建设对居民生活的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 水源:供水系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水质不稳定和供水不足的情况;2. 电力供应:尽管新增了几个电网供电站,但在高峰期电力供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3. 路网:虽然在过去一年中进行了路网改善和扩建工作,但一些道路仍然不够宽敞,交通拥堵现象时有发生。

四、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是新村聚居点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自查发现,社区服务的质量有待提高。

以下是一些问题和建议:1. 卫生设施:部分公共卫生设施存在不足,特别是公共厕所的数量不足;2. 医疗资源:医疗机构数量不足,导致就医难度较大。

建议增加医疗机构和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3. 教育资源:学校数量不足,导致学生学习环境不够理想。

建议增加学校数量和提升教育服务的质量;4. 社会活动:社区组织的社会活动相对较少,建议增加社区组织的活动和提升社区居民的交流互动。

五、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对于聚居点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自查结果发现,虽然在过去一年中进行了一些环境保护措施,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1. 垃圾处理:垃圾处理设施不够完善,尤其是垃圾分类和回收方面的措施有待加强;2. 污水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存在不足,导致部分污水未得到有效处理;3. 绿化建设:绿化覆盖率较低,缺乏公共绿地和植树造林的计划。

推进社区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推进社区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推进社区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向您汇报社区治理工作的情况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从我们制定了社区治理工作计划以来,我们紧紧围绕着“创建和谐社区、共建美好家园”的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首先,我们加强了社区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小区广播等形式,向居民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其次,我们加强了社区巡逻工作,加大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内的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各类文体活动,丰富了居民的业余生活,增进了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二、取得的成绩。

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社区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显著成绩。

首先,社区内的安全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各类治安事件大幅减少,居民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其次,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社区内的和谐氛围得到了显著改善。

同时,我们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社区治理工作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社区居民对一些治理政策的理解和接受程度还有待提高,需要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其次,社区巡逻工作还存在一些盲区和漏洞,需要进一步完善巡逻路线和加强巡逻力度。

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大对文体活动的投入,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社区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加大社区巡逻力度,确保社区的安全稳定;丰富文体活动内容,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和交流,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社区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以上就是我对社区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希望领导能够给予指导和支持,共同推动社区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2024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参考范文(6篇)

2024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参考范文(6篇)

2024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参考范文一、农户数据共计涉及农户____户。

二、建设进度新村点建设加速推进,至____月,已有____户农房在新村聚居点和相对集中点完工,完工率达到了____%。

预计剩余农房将在____月前全面完工。

目前,全乡12个新村聚居点和相对集中点中,____个点的基础实施已开工在建,其中两河村和尖峰村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已全部完成。

三、取得的成效1、村庄风貌改造采取“四统一”模式,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貌、统一实施,构建了具有川西民居特色的生态庭院。

结合城乡环境治理,各新村因地制宜打造“微田园”,楠水新村正申报“美丽新村”。

新村内农户的水电设施得到改善,自我管理意识增强,初步构建了环境优美、文化特色鲜明的宜居新村。

2、主导产业发展结合扶贫开发和“茶加贵”项目,鼓励农户发展茶叶、经济林木和名贵药材种植,拓宽增收途径。

目前,全乡投产茶园面积达____亩,今年新增茶园____余亩,经济林木____亩,金银花____亩。

草莓种植近____亩,规划枇杷生态种植基地____余亩,农业产业发展初见成效,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

3、基础设施建设投入____万元扶贫开发资金改善尖峰、泉水和凤凰村的基础设施,完成通社道路____米、田间作业道路____米、蓄水池____个、错车道9处、道路维修3处、排水沟____米。

投入____万元开发清河湖,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打造休闲娱乐一体化的新村聚居点。

这些项目的实施显著改善了贫困村基础设施,解决了产业发展后劲问题,助力脱贫。

4、公共服务体系回龙、清河、楠水、新市和凤凰新村各获得____万元用于公共服务建设,改善了村民的生活生产环境。

此外,投入灾后重建资金____万元,对____个村的村委会活动阵地进行高标准规划和建设,配套活动广场、健身器材、绿化和村卫生室等设施,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

5、社会服务管理全乡____个村和____个居委会配备了网格化管理员,并进行了集中培训,提升了管理员的业务能力。

四川省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

四川省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

附件2四川省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新村(聚集点)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四川省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编制试行办法》和中共四川省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0〕22号)文件,结合四川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农村地区的新村(聚集点)规划编制,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新村(聚集点),是指由《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确定保留、整合及新建的农村新型社区和各种规模的农村居民聚居点。

第三条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编制成果必须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通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实施。

规划实施中,县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第四条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村民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可对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涉及新村(聚集点)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用地布局等重大变更的,应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第五条规划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第六条规划应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一切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坚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农民主体、市场推动的原则,以改善农村最急需、最直接、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逐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

第七条规划要始终坚持以发展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宗旨的原则,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业生产力布局统筹规划新村(聚集点)空间布局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农村聚居点治理调研报告

农村聚居点治理调研报告

农村聚居点治理调研报告农村聚居点治理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及背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完善,农村聚居点成为重要的治理对象。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农村聚居点的现状及治理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农村聚居点的管理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的方式,收集农村聚居点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了解农村聚居点的基本情况、治理模式、问题与挑战等。

三、调研结果分析1. 农村聚居点基本情况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农村聚居点通常由几户或几十户农民组成,村庄面积相对较小。

多数聚居点地理位置分散,远离市区,交通不便。

聚居点内设施条件相对欠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2. 农村聚居点的治理模式在调查的农村聚居点中,有自治治理模式、委派治理模式以及政府主导治理模式三种。

自治治理模式聚焦于村民自治和村民自我管理,委派治理模式是由政府通过委派方式负责管理和服务,政府主导治理模式则以政府为主导并吸纳村民参与。

在这三种模式中,政府主导治理模式有较高的普及度和认可度。

3. 农村聚居点存在的问题与挑战调查发现,农村聚居点存在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首先,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供水、供电和通讯设施较为落后,限制了农村聚居点的发展。

其次,卫生条件不佳,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导致环境污染问题。

此外,教育和医疗资源相对欠缺,给村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最后,农村聚居点农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收入相对较低。

四、对策建议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

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村聚居点的发展。

2. 完善治理机制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村聚居点的治理机制,发挥政府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农村聚居点的自治治理。

3. 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应加大对农村聚居点的公共服务投入,完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

4. 推动农业经济发展政府应提供技术支持和优惠政策,促进农村聚居点的农业经济发展。

居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居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居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近期,我市居务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居民自治和社区建设。

本市积极推动社区自治,通过开展居民议事会、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居民自治意识和参与度,提升社区管理水平。

同时,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

目前,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居民自治意识不断增强,社区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二、居民文化和精神生活。

为丰富居民的文化和精神生活,我市加大了对文化活动的支持力度,举办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书画展览、文艺演出、传统节日庆祝等。

同时,加强了文化设施建设,建立了一批文化活动场所,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文化休闲场所。

居民的精神生活得到了有效丰富,文化活动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为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我市加强了社区警务室建设,配备了更多的社区民警,加强了社区巡逻和治安巡查力度,有效维护了社区的安全稳定。

同时,加强了社区基层医疗服务,建立了一批社区卫生服务站,提升了社区居民的就医便利度。

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居民健康和环境卫生。

为改善居民的健康和环境卫生状况,我市加大了环境整治力度,加强了对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推动了社区环境整治工作。

同时,加强了对居民健康的关怀和服务,开展了健康知识宣传和健康体检等活动,提升了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目前,社区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改善,居民的健康状况得到了有效提升。

总的来看,我市居务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

但也要看到,居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升居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希望各级部门和社区居民能够共同努力,为居务工作的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村聚居点产业发展方案

新村聚居点产业发展方案

新村聚居点产业发展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退休人员回归乡村等因素,农村聚居点逐渐兴起。

新村聚居点的形成为农村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促进新村聚居点的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制定科学的发展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定位新村聚居点的产业发展应以实现农民就业增收、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具体目标包括:1. 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农民就业率;2. 促进农产品增值,提高农民收入;3. 发展旅游业,吸引游客,增加乡村旅游收入;4. 引导农民转型升级,培养创业者和经营管理人才;5.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三、产业选择根据新村聚居点的地理位置、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选择适合的产业进行发展。

以下是几个可以考虑的产业选择:1. 农副产品加工业:利用当地农产品进行深加工,生产出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如果蔬罐头、果酱、蜂蜜等。

同时,还可以发展农村电商,通过网络销售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

2. 生态农业:利用新村聚居点的自然资源优势,发展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和现代农业。

通过建设农业生产基地,推广科学种植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

3. 休闲农业:开发农村乡村旅游资源,打造农家乐、农事体验等旅游产品。

吸引游客参观、采摘、观光等,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当地旅游业发展。

4. 文化创意产业:挖掘新村的文化底蕴和传统工艺,开展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制作。

例如手工艺品、民俗文化展示、乡土剧院等。

四、发展策略1. 建立支持新村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定和完善各类政策,如优惠税收、创业扶持、技术培训等,为新村聚居点的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2. 引导资本进入新村聚居点:鼓励企业投资新村产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扶持新村创业项目,为新村聚居点的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3. 加强农民培训和人才引进:开展各类技术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水平,培养创业者和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人才。

4. 加强产业协同和合作:促进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进行合作,实现农业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最新农村“空心化”问题治理调研报告范例范文

最新农村“空心化”问题治理调研报告范例范文

农村“空心化”问题治理调研报告范例农村“空心村”的存在,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恶化了农民的生活环境,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等,为此,特以近年来建设的新村聚居点空心化问题为例进行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县农村空心化现状及原因分析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全县共建成农民新村聚居点30个,涉及农户1328户,其中:新建点16个714户,改建点14个614户。

正在建设有的23个1227户,其中新建点16个974户,改建点7个253户。

建成镇吊脚楼村、镇立山村新村综合体2个123户。

据调查,建成的新村聚居点中住房空置率在50%以上的聚居点3个,占10%;空置率在30—50%的聚居点2个,占6.6%;空置率在10—30%的聚居点2个,占6.6%;没有空置住房的聚居点23个,占76.8%。

造成其空心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举家外出户增多。

当前,农民主要靠外出务工获得收入。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民进城打工、经商或谋生的人数不断攀升,导致农村人口密度逐年递减,直接导致了“人去房空”现象的出现。

全县大多数村外出务工人员人数高达80%以上,其中举家外出户达30以上。

县20XX年建成的镇村聚居点共25户85人,其中:村10户38人,吊脚楼村15户47人。

该聚居点外出人口66人,其中季节性外出27人,占总人口的31.8%,常年外出39人,占总人口的45.9%,该聚居点新建农房常年无人居住9户,占总户数的34.6%,季节性无人居住10户,占总户数的40%。

二是城市化进程加快。

部分外出务工经商先富起来的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城市站稳脚跟后,举家迁往城镇生活。

国家大力推进“一主三化”发展,城镇吸引力增加,各项就业、就医、就学、文化等环境条件良好,加之中心集镇建设步伐加快,大量村民纷纷迁到村外生活,“空心村”现象日趋加重。

目前,县镇、镇、镇、镇、镇、乡等6个乡镇都在进行场镇开发,邻近场镇或有能力的农户都在集镇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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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聚居点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4.20”强烈地震后,X乡灾后重建规划建设5个新村聚居点,共安置群众218户685人,新村聚居点附属设施基本完善,群众普遍感受到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提升,真正让群众住上了好房子、过上了好日子,逐渐养成良好习惯、形成良好风气。

现就X乡新村聚居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宣传,提高管理认识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X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制定学习贯彻方案,分别召开乡村组干部会议开展专题学习。

联系聚居点所在村班子成员下村亲自组织聚居点户主学习解读《条例》,并采取其他形式进行地毯式宣传,确保《条例》人人皆知;二是充分利用村民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等平台多种形式地开展宣传,先后共计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份,制作横幅7条,便携式展示牌1套。

二、加强领导,建立管理机构
一是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聚居点管理和领导,将聚居点管理列入对村考核专项内容。

成立以乡长为组长、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司法员、文化干事为成员的新村聚居点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乡新村聚居点管理工作;二是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指导调整或重新选取新村聚居点自主管理委员会,修订完善新村管理公约;三是指导自管委落实职责分工,成立自愿服务队伍,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规范。

三、经费管理
一是根据我乡实际情况,每年新村考核管理经费均划拨至各新村聚居点所在村账户,并按照乡村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二是完成5个聚居点公章刻制,由聚居点所在村占保管、监督使用新村公章;三是在石龙、下叶坪、X等聚居点,通过召开户长,落实相关费用收取事项,用于日常保洁等费用开支,基础设施管护等开支。

四、新村聚居点规划、建设、管理
(一)新村建设、规划:我乡5个新村聚居点房屋、基础设施、风貌塑造工程的规划、建设均按照项目建设程序聘请有资质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设计和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聘请专业的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后报送审计局审计结算。

(二)新村管理:一是强化风貌管控,维护村庄建设秩序,大力推广微田园和人畜分离,搞好农户院前屋后空地绿化,规范畜禽圈舍建设,严禁在聚居点内种植高杆作物;二是要求各自管委对新村公共设施设备及绿地树木等公共资产进行清理形成台账,在广场设置明显标识、标牌;三是按照县民政工作及下一步房屋产权工作要求,乡民政办对全乡5个新村聚居点房屋住户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门牌号制作上墙工作。

五、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
一是巩固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积极推行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将生活垃圾收集运行至县城垃圾处理厂处理,要求垃圾请运方做好清运台账,并将各聚居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所在村考核工作;
二是强化风貌管控,维护村庄建设秩序,大力推广微田园和人畜分离,搞好农户院前屋后空地绿化,规范畜禽圈舍建设,严禁在聚居点内种植高杆作物;三是配备公益岗位保洁员4名,保洁员3名确保聚居点内环境有人清理,卫生干净整洁;四是各新村聚居点均建有集中供水设施,并根据县乡饮用水管理办法,不定期送检、消毒保障聚居点饮用水安全。

六、存在问题
(一)新村聚居点群众生活习惯和思想意识未彻底转变。

从散居脏乱差到聚居点有序整洁生活环境的突然改变,部分群众思想意识还处在过渡期,对管理存在一定的不理解和误区,导致新村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不理解或阻碍。

(二)新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管理问题。

部分基础设施质保期过后,需专业人员维护,但因维护方联系途径缺少和新村聚居点离县城普遍较远,维护成本高等原因,导致损坏设施不能及时修复,影响聚居点群众日常生活。

(三)自管委自身素质不均,未经过培训上岗,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四)新村自管委管理经费问题。

虽然部分聚居点自管委通过户长会同意向聚居点收取一定管理经费,但只能用于日常保洁等费用开支,基础设施管护等经费存在缺口。

目前,我乡仍有2个30户以下新村点主要依靠“三个一点”解决新村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未纳入县农工办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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