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风格和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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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风格和流派
文学的风格和流派
文学风格是成熟的作家独特的艺术创作力的标志。
文学流派是文学风格的随行者,它是随着相似风格的作家群的出现而出现的,没有风格就没有流派。
文学流派的产生是文学创作活动繁荣的标志。
一、文学风格
(一)风格的涵义
文学风格包括作品的风格和作家的风格。
研究作品的风格是研究作家的风格的基础。
1.风格
风格是在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有机整体中,由于浸透作家的创作个性而显示出来的独特的艺术风貌和艺术格调。
风格是作品整体上显示出来的,体现作家独特的创作个性的一种艺术属性。
2.创作个性
创作个性是作家在生活实践和创作实践中所形成的,相对稳定而独特的个性气质、人格精神、艺术追求、审美情趣和艺术才能等精神特点的总和。
3.风格的构成因素
构成文学风格的因素有体裁、题材、结构、语言、创作原则、艺术手法等,但主要因素则是作家的创作个性。
体裁、题材等因素要在创作个性的主导和制约下,被创作个性所浸透才能构成作品的风格。
4.中国古代的风格理论
在中国古代文论中,一个突出的文学观念是认为作家的气质情性对风格的构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气质情性大致是指作家的个性气质、思想境界、人格力量、审美趣味和艺术才能。
对此阐述最充分、起着承前启后作用的,是《文心
在《体性》篇中,刘勰认为文章所流露出的风采才华,都是作家创作个性的表现。
“各师成心,其异如面”,即作家按照自己的创作个性进行创作,其作品风貌就各不相同,正如他们的面貌各不相同一样。
如:司马相如行为狂放,其文辞夸饰;班固文雅深细,故其文体绵密而思想细致;陆机庄重,所以情事繁富而辞义含蓄。
5.创作个性的构成因素
⑴作家的个性气质不等于创作个性,只是创作个性的重要构成因素。
⑵作家的人格精神也是构成创作个性的因素,但不能把“文如其人”解释成“风格是人格的表现”。
中国古代的“风格”一词,最初是指人的风度和品格。
这是把伦理学的风格概念与美学范畴的风格概念混为一谈了。
在文学史上,人格与风格相统一的情况很多。
如李白、杜甫等。
而唐代的韩愈则表里不一:为人贪权媚贵、好财溺色,文章则浩然正气、君子风度。
保罗〃约翰逊:《知识分子》,江苏人民出版社
布封的“风格即人”,意指在作品中,知识、事实等都是身外之物,只有风格才是作家本人的。
而不是风格即人格。
马克思说,风格是“精神个体性的形式”,“精神个体性”对于作家而言即创作个性。
⑶艺术追求、审美情趣和艺术才能也是构成创作个性的重要因素。
总之,风格是由多方面的因素构成的。
其中,创作个性起着主导的决定性作用。
而创作个性又是由多种内在因素构成。
个性气质、人格精神是创作个性的心理基础,独特的艺术追求、审美情趣和艺术才能是其基本素质。
各种因素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才能构成完整的创作个性。
(二)风格的类型(形态)与审美价值
歌德说,风格美是“艺术所能企及的最高境界。
艺术可以向人类最崇高的努力相抗衡的境界”。
有独特艺术风格的文学作品,才有永
1.风格的类型
⑴中国古代文论的观点
曹丕首开风格类型论之先,但较为粗略。
后来陆机、刘勰进一步做了丰富。
但他们都把非文学体裁的风格包括在内。
(P289)钟嵘、皎然、司空图专论文学风格,主要以诗歌为主要对象。
司空图的文学风格类型划分最为细致。
他把诗的风格分为二十四类:雄浑、冲淡、典雅、含蓄、自然、豪放、精神、劲健、洗练、旷达、悲慨、委曲、高古、缜密、清奇、飘逸、流动、形容、实境、疏野、超诣、沉著、纤秾、绮丽等。
这虽是针对诗歌,但也可适用于其他文学体裁和艺术种类。
中国古代文论总体上把风格看成是一种高度抽象、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审美体验。
如“雄浑”,司空图理解为“具备万物,横绝太空,荒荒油云,寥寥长风”。
意即雄浑是一种可以笼罩万物、横贯九天的气势,如流动的云,又如来自远方在空中激荡的风。
因为风格类型的多样性,划分风格类型的角度有异,各论者的概括用语也不尽相同。
如豪放与婉约、阳刚与阴柔等,但过于简单,很难解释苏轼所说的“郊寒岛瘦”。
⑵西方文论的观点
西方最早的风格类型论是从修辞学的角度着眼的。
朗吉弩斯《论崇高》是一篇修辞学论文,文中说“崇高”体现的是“崇高的灵魂”,“思想的庄严伟大”和“措辞的高妙”。
崇高的审美特征是引起“充满了快乐和自豪”的“慷慨激昂的喜悦”。
这是从全篇韵味着眼,开了西方从美的形态上划分风格的先河。
以后的崇高、优美、简朴、雄伟、滑稽、幽默等风格类型的划分都从这里开始。
2.风格的审美价值
不同风格有不同的审美价值。
由于人们的审美心理基础不同,可以对风格美有不同的选择,但不能因主观爱好而随意地褒此贬彼。
⑴风格美可以超越时代、民族、阶级(阶层)而存在。
凡是有风
格的作家作品,都以其不可重复的艺术独创性而获得永恒的艺术生命。
⑵风格的现实审美价值是有差别的,它不取决于个人的选择,而是取决于阶级(阶层)、民族、时代的选择。
如:周作人、林语堂与鲁迅;沈从文的清新朴素、柔和明丽与郭沫若的热烈悲壮、慷慨激昂。
(四)风格的表现
1.风格体现在题材的选择和处理上(题材风格)
作家对题材的选择和处理,与他的创作个性密切相关。
他总要寻找和他的创作个性相一致、相适应的题材,并以他的独特感受、独特的审美情趣和艺术追求来处理题材,从而使作品显出自己的特色。
如“田园诗”、“山水诗”。
2.风格体现在艺术形象的塑造上(形象风格)
题材的选择和处理服从于艺术形象的塑造,艺术形象不仅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审美情趣,也体现艺术风格。
3.风格体现在文学体裁的驾驭上(体裁或文体风格)
不同的文学体裁具有不同的审美特性,体现不同的风格。
如小说是想象的风格,散文是智力的风格,抒情诗是情绪感染的风格。
4.风格体现在文学语言的运用上(语言风格)
作品语言的特色是风格表现的鲜明标志,但不是唯一的标志。
文学的创造离不开语言,成熟的作家作品在语言的运用上,都有其鲜明的个人特色。
一般来说,读者对作品风格的认识和感受,首先是从语词的格调等方面的特点中获得的。
风格的表现来自作品的各个因素,它是构成艺术独创性的重要标志。
(五)风格的形成和发展
文学风格既有个人的,也有时代的、民族的、地域的和流派的内容。
(P292)
二、文学流派
(一)文学流派的涵义及其产生的条件
中外文学史上有各种各样的流派,它们是文学发展过程中的产物。
划分流派的依据各不相同。
①以题材,如边塞诗。
②以表现形式,如格律诗、自由诗。
③以创作原则,如浪漫派、象征派。
④以艺术风格,如豪放派、婉约派。
对流派的命名也五花八门。
①以朝代,如建安派、太康体、永明诗。
②以作家姓氏,如元白诗派、韩孟诗派。
③以地域名称,如江西诗派、公安派、桐城派。
④以社团或其创办的刊物名称,如文学研究会、学衡派、现代评论派、论语派。
文学流派是在一定历史时期里,在文学见解、创作原则、审美追求、艺术风格、政治思想倾向等方面基本相同或近似的一些作家自觉或不自觉的结合体。
产生文学流派的条件:
1.有一个以有影响的作家为代表的作家群,人数或多或少。
2.作家群有基本相同或相近的文学见解、创作原则、审美追求和政治思想倾向。
3.作品要有基本相同或相似的艺术风格,形成流派风格。
其个人风格可以不同,但必须有流派风格。
文学流派是文学发展到比较繁荣时期的产物。
作家、作品的大量涌现,社会思潮、文艺思潮的纷争,是产生文学流派的客观基础。
以此标准衡量,上述划分和命名为流派的就未必都是真正的文学流派。
(二)文学流派的类型
1.非自觉形成的流派
⑴见解相同,风格相近。
如边塞诗。
⑵以一个或几个作家的创作或理论为指导。
如新感觉派。
2.自觉形成的流派
有组织形式,有明确的创作纲领,有名称,有报刊、出版物为阵地。
如文研会和创造社。
流派内不同的作家又有自己的个人风格。
不能用流派风格代替作家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