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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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
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1.13
•【字号】徐政发[2009]143号
•【施行日期】2009.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
费项目的通知
(徐政发〔2009〕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行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效率提高,更好地为发展、为企业、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市政府在前几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审核确认,保留行政审批和初审服务事项4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51项,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具体事项目录详见附件1、2)。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布事项的内容和标准,进一步明确各类事项的审批条件、方式、权限、程序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对未列入目录的,按审核确认的结果,该取消的取消,该转换管理方式的转换管理方式,该下放权限的下放权限。
任何部门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或者扩大审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市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项执行
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市级保留的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按要求执行落实到位。
市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依法适时予以调整。
本文件中行政审批事项由市监察局、法制办负责解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市财政局、物价局负责解释。
附件:1、徐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略)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附件1:
徐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经审核确认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462项,涉及部门55家)
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共379项,其中行政许可27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02项)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留3项(行政许可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项)
行政许可:1、市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非行政许可审批:1、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2、市级权限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二)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保留2项(行政许可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项)行政许可:1、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市级项目)。
(三)市教育局:保留3项(行政许可3项)
行政许可:1、民办学校审批;2、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3、教师资格认定。
(四)市保密局:保留4项(行政许可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项)
行政许可:1、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制作、复制单位的审批;2、国家秘密载体定点销毁单位的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1、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2、接入电子政务内网的审批。
(五)市科学技术局:保留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1、民营科技型企业资质认定。
(六)市公安局:保留41项(行政许可3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项)
行政许可:1、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2、货运车辆“三超”货物运输通行证审批;3、影响交通安全的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审批;4、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5、货车通行证(中心禁区、禁区);6、机动车登记;7、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业务;8、警报器、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许可;9、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10、非机动车登记;1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审核;1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13、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14、集会游行示威许可;15、举办大型群众活动安全许可;1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17、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18、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19、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核发;20、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核发;21、枪支(弹药)运输许可;22、民用枪支配购证、持枪证核发;23、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24、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发;25、爆破工程审批;26、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27、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28、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29、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30、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核准;31、外国人来华签证;32、外国人居留许可;3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核发;34、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核发;35、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36、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37、大陆居民前往港澳
通行证核发;3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发及签注;39、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1、除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2、准予刻制公章审批。
(七)市民政局:保留10项(行政许可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6项)
行政许可:1、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2、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建设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4、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1、社会福利机构审批;2、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驻地迁移和界线变更的审核;3、乡、镇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和行政区域的变更,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的审核;4、尸体运往非死亡地的批准;5、知名人士、侨胞、港澳台胞扩大墓穴用地的批准;6、编辑出版地方性标准地名出版物地名的审批。
(八)市财政局:保留4项(行政许可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项)
行政许可:1、会计从业资格审批;2、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批准。
非行政许可审批:1、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结)算审核;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审批。
(九)市人事局:保留3项(行政许可3项)
行政许可:1、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2、举办人才交流大会的审批;3、事业单位登记。
(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留11项(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6项)
行政许可:1、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审批;
2、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3、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批准;
4、职业中
介机构设立许可;5、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非行政许可审批: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正常退休审批;
5、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
6、开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审批。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保留16项(行政许可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5项)行政许可: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批准;3、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批准(三、四等);4、建设项目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批准;5、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审批(受市政府委托);6、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的批准(30-100公顷)(受市政府委托);7、采矿权审批;8、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销毁审批;9、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批准(划拨土地为受市政府委托);10、国有建设用地审批(不含征转用);1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1、建设用地拆迁用地计划、建设用地拆迁通知书审查办理;2、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审查;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市政府审查);4、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核;5、土地使用权续期审批。
(十二)市建设局:保留15项(行政许可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2项)
行政许可: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城市房屋拆迁许可;3、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审查。
非行政许可审批: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核发《徐州市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交付使用通知书》;3、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查;4、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核;5、房屋拆迁延长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限批准;6、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核准;7、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8、建设工程合同备案;9、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10、房地产
开发企业设立时的前置审查;11、30万元以上装饰工程施工审批;12、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建设方案》审查。
(十三)市规划局:保留3项(行政许可3项)
行政许可:1、选址意见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四)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保留19项(行政许可19项)
行政许可:1、堵塞、挖掘、占用接通城市公共排水、防洪设施审批;2、占用、拆除、移动、挖掘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审批;3、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4、城市道路、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审批;5、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6、改装、拆除、迁移城市供水设施审批;7、城市排水许可;8、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批;9、燃气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审查;10、燃气工程施工许可;11、瓶装燃气经营许可;12、瓶装燃气供应许可;13、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需停止供气、更换气种或者迁移燃气供应站(点)的审批;14、燃气设施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审批;15、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16、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许可;17、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审批;18、城市供水企业停水审批;19、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批。
(十五)市房产管理局:保留5项(行政许可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项)行政许可:1、商品房预售许可;2、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审查;
3、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1、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批准;2、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十六)市市容管理局:保留4项(行政许可4项)
行政许可:1、户外广告设置审核;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3、拆除环境
卫生设施审批;4、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十七)市交通局:保留46项(行政许可46项)
行政许可:1、因修建铁路等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2、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3、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等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4、超限车辆行驶公路或公路桥梁许可;5、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许可;6、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许可;7、铁轮车等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许可;8、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许可;9、扩建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许可;10、因施工需要分流或者中断交通许可;11、特殊交通建设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许可;12、特殊交通建设项目不招标许可;13、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14、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许可;15、从事水路运输经营许可;16、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17、新增营业性运输客船、危险品船审批;18、从事客运经营许可;19、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20、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增加客运班线许可;2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22、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23、申请从事货运经营许可;2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25、道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许可;26、道路客货运输经营(危险货物运输除外)驾驶人员从业资格;27、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对内河载运或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水物体申请许可);28、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29、禁航区、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30、船舶进出港口许可;31、内河船舶登记;32、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证书、文书核发(船舶安全最低配员证书签发、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签发);33、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34、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作业许可;35、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36、船员适任证书核发;37、船舶与水上设施法定检验(船用产品法定检验);38、建设与通航有关的临河、跨河、过河、拦河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许可;39、因施工作业需
要搬迁、拆除航标许可;40、在航道上设置专用标志以及专用航标的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许可;41、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许可;42、从事港口经营许可;43、申请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许可;
44、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45、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46、在港口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审批。
(十八)市水利局:保留14项(行政许可1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项)
行政许可:1、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核及竣工验收;2、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作业活动审批;3、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规划同意书批准;4、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核;5、取水许可;6、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排污口审核;7、水土保持方案审批;8、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1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11、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12、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1、停采闭坑措施验收;2、有偿转让节约的水资源批准。
(十九)市农业局:保留2项(行政许可2项)
行政许可: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2、植物检疫。
(二十)市林牧渔业局:保留15项(行政许可15项)
行政许可:1、木材运输证核发;2、林区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核发;3、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利用核准证审核;4、兽药经营许可;5、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6、动物诊疗许可;7、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8、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9、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10、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11、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12、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证核发;13、渔业船舶船员职务资格证书核发;14、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核发;15、森林植物检疫及证书核发。
(二十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保留2项(行政许可2项)
行政许可:1、限额以下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合同章程变更、企业设
立审批);2、限额以下的鼓励类及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审批。
(二十二)市文化局:保留15项(行政许可1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项)行政许可:1、建设工程涉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的保护措施审批;2、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3、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4、迁移拆除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文物保护单位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审批;5、修缮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或变更已经批准的修缮计划和设计方案中的重要内容审批;6、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7、电影放映经营单位设立审批;8、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审批;9、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10、娱乐经营场所审批;11、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设置审批;12、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13、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14、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1、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作业审批。
(二十三)市卫生局:保留11项(行政许可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项)行政许可: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3、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4、医师执业注册;5、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许可;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许可;7、供水单位卫生许可;8、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9、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10、餐饮服务许可证。
非行政许可审批:1、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审批。
行政许可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项)
行政许可:1、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审批;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
执业证书核发。
非行政许可审批:1、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审批。
(二十五)市环境保护局:保留6项(行政许可6项)
行政许可: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者闲置许可;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4、污染物排放许可;5、危险废物转移审批;6、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二十六)市广播电视局:保留6项(行政许可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项)行政许可:1、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接收境内卫星传送电视节目审批;2、设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竣工验收;3、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1、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2、开办行政区域性的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审批;
3、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二十七)市体育局:保留6项(行政许可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项)
行政许可:1、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2、开办武术学校审批;3、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1、二级及二级以下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的审批;2、二级及二级以下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审批;3、二级及二级以下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审批。
(二十八)市统计局:保留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1、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表)审批。
(二十九)市物价局:保留1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6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1、省授权的储备、救灾物资价格核定;2、省授权的食盐相关价格、民爆器材仓储、运杂费等流通费率或销售价格核定;3、城市公共客运交
通运价、出租车运价核定;4、省授权的部分农资价格(部分化肥、基本农药品种,省定价格以外的种子收购、销售价格)核定;5、自来水价格(含城市污水处理费)、供水延伸服务收费的核定;6、市、县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自制剂价格审核;7、热力出厂、销售价格、供热延伸服务收费的核定;8、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核定;9、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核定;10、经济适用房价格、廉租房租金标准核定;
11、市属及驻徐单位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核定;12、房地产市场、土地市场、机动车市场等收费核定;13、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核定;14、有线电视业务收费标准核定;15、《收费许可证》核发;16、明码标价签(卡)监制。
(三十)市粮食局:保留1项(行政许可1项)
行政许可:1、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三十一)市民族宗教局:保留6项(行政许可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5项)行政许可:1、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1、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举办跨县(市、区)的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2、民族成份变更审批;3、清真标志牌核发和清真食品生产企业改变经营方向审批;4、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5、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的审批。
(三十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保留6项(行政许可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4项)
行政许可:1、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2、拆除人防工程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1、人民防空工程改造审批;2、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3、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含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4、新建民用建
筑项目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
(三十三)市外事办公室:保留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4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1、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2、邀请外国人来徐审批;
3、外国记者来徐采访审批;
4、因公出国(境)护照办理。
(三十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留5项(行政许可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项)
行政许可: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类);2、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非行政许可审批: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设项目设立审查;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
(三十五)市商贸局:保留2项(行政许可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项)
行政许可:1、生猪、牛羊等动物定点屠宰场(厂)设置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三十六)市农机局:保留5项(行政许可5项)
行政许可:1、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企业认定;2、拖拉机驾驶证核发;3、拖拉机登记;4、拖拉机教练车登记;5、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三十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留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4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1、住房公积金缴存审核;2、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住房公积金缓缴审核;3、住房公积金提取核准;4、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三十八)市园林风景管理局(含云龙湖风景管理处):保留14项(行政许可1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项)
行政许可:1、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2、修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审
批;3、古树名木迁移许可;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5、三级、四级企业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审批;6、云龙湖风景区游览服务项目经营范围、地点审批;7、云龙湖风景区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活动审核;8、风景名胜区内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的审核;9、云龙湖风景区建设项目审核;10、云龙湖风景区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的审核;11、云龙湖风景区设置、张贴商业广告的审核;12、云龙湖风景区影视拍摄活动的审核;13、云龙湖风景区砍伐林木审核。
非行政许可审批:1、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三十九)市旅游局:保留2项(行政许可2项)
行政许可:1、旅行社审批;2、导游IC卡(导游证)办理。
(四十)市地震局:保留2项(行政许可2项)
行政许可:1、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2、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
(四十一)市无线电管理局:保留1项(行政许可1项)
行政许可:1、法定权限内的无线电台(站)审批和指配无线电频率。
(四十二)市档案局:保留6项(行政许可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4项)
行政许可:1、出卖、转让、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2、设置专门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的审核。
非行政许可审批:1、延期向社会开放档案审批;2、对机关编制的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审查;3、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4、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
(四十三)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保留4项(行政许可4项)
行政许可: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2、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3、贷款卡发放核准;4、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
(四十四)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保留9项(行政许可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