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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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1 目的及范围:规定设备检修作业的定义和设备检修前的、检修作业中的、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管理要求。
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进行的设备大、中、小修和设备抢修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 )
《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8 )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安全标志》(GB 2894)
《***集团动火作业安全许可标准》(QB0002-QHSE)
《***集团高处作业安全许可标准》(QB0003-QHSE)
《***集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标准》(QB0005-QHSE)
《***集团吊装作业安全许可标准》(QB0007-QHSE)
《***集团外来施工人员作业安全许可标准》(QB0009-QHSE )
《***集团工程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指南》(QB0001-QHSE
《***集团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编号:4.1.1-2017)
3 术语解释
3.1设备检修作业
设备检修作业是指对公司内的各类设备进行的大、中、小修与抢修。
设备检修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满足以下条件时必须办理《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1)系统性大修;
(2)可能释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液体或固体设备的检修;
(3)产季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
3.2设备大修
对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进行周期性(一般时间较长)且全面的检修,恢复设备的原有物质形态和生产能力。
3.3设备中修
生产过程中对运行设备进行局部的检修,保持设备接近其原有生产能力。
3.4设备小修
对设备运转过程中或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中更换设备零散构件,保持设备接近其原有生产能力。
3.5设备抢修
为排除生产过程中对设备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故障而进行的临时性检修。
3.6设备使用车间(部门)
公司内需要进行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的车间(部门)。
3.7检修作业车间(部门)
按照设备使用车间(部门)要求,在公司范围内实施设备检修作业的单位或班组,以下简称作业车间(部门)。
3.8生产管理部门
公司内具有设备和检修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
3.9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液体或固体
指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4 职责要求
4.1设备维修车间(部门)/班组职责
(1)车间(部门)对设备检修过程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车间(部门)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设备所在班组提出设备检修作业许可申请,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风险分析、危险辨识工作、明确设备检修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编制包含安全措施在内的设备检修作业方案;
(3)车间(部门)对设备检修作业过程实施检查,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作业结束后负责验收关闭工作。
(4)车间(部门)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组织检修设备的调试工作;
(6)班组落实作业前的设备检查、设备清洗与置换等工作和作业完毕后根据《检修作业工器具清点表》对工器具进行清点,并现场清理及恢复。
(7)班组负责设备检修作业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交通警示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安全警示、隔离防护;
4.2 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指派各相关专业技术工程师参与检修作业方案的制定,同时包括安全技术和检修过程的全程指导服务。
(2)根据设备维修管理制度,规范设备设施检修工作;
(3)对检修作业方案和《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进行审批。
4.3作业车间(部门)负责人职责
(1)组织相关人员制定设备检修作业方案,开展风险辨识工作;
(2)完成作业前各项检查及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落实安全措施,并进行确认;
(3)作业期间遵守安全操作程序,挂牌上锁管理制度,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
(4)落实隐患的排查、报告和治理工作;
(5)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落实作业完毕后的现场清理、恢复和确认工作;
(7)协助设备使用(车间)部门进行检修设备的调试工作。
(8)在同一个独立单元作业,同时作业人数3人及以上的,必须指定1人负责现场安全;
(9)同时作业人数7人及以上的,必须安排专人现场监管或采取监控措施。
4.3 安全环保办职责
(1)审核确认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确认设备检修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及现场监督;
(2)监督车间(部门)进行作业前风险辨识和设备检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的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并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检查《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和挂牌上锁管理办理情况。
(4)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车间(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对发生违章作业的车间(部门)进行考核通报。
(5)《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收集、分析、存档管理,按时登陆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填报录入。
4.4公司安全管理员/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对检修作业方案、挂牌上锁和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检查,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2)检查作业现场,督促隐患整改。
4.5车间(部门)监护人职责
(1)确认《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2)确认作业前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3)监督班组完成工器具、材料的登记和清点工作,并在作业期间保管《检修作业工器具清点表》;
(4)作业期间落实现场监护工作;
(5)作业完毕后对现场清理及恢复进行验收。
监护人员应具备三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或组长以职务人员者担任。
5 作业前安全管理要求
5.1外来作业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并遵守《***集团外来施工人员作业安全许可标准》规定。
5.2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安全分析(JSA),现场确认安全措施;作业期间必须动态监管,并安排专人全过程监护。
5.3制定设备检修作业方案
5.3.1对于符合《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办理范围的检修作业车间部门负责人,组织车间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师和安全环保办负责人、安全工程师、设备检修作业人员共同制定设备检修作业方案,实施风险辨识,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检修作业方案中应包括依据风险辨识结果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作业负责人,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指定专人(具有丰富的设备维护和保养经验)负责做好设备检修协调工作,并对作业车间部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安全环保办在车间(部门)制定完毕应对检修作业方案后,在对方案进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审查和审批,结果填入《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待审查通过后,由检修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检修作业方案。
5.3.2不在《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办理范围内的检修作业可不制定检修方案,但作业车间部门人员应与生产管理部门保持沟通,将必要的检修信息及时告知安全管理部门。
5.4现场清理
5.4.1在任何时候执行与工艺、电气、机械或设备等隔离、断开有关的作业,为避免设备设施、系统区域内危险能量蓄积或物料意外释放,都要进行能量隔离并执行上锁挂牌的制度。
5.4.2作业前设备维修车间(部门)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作业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5.4.3在室外检修作业前,设备使用部门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5清洗与置换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作业车间部门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对设备进行清洗和置换,使作业环境中各气体及粉尘浓度符合《***集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标准》要求。
5.6安全教育
检修前,检修作业车间部门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对检修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交底。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5.6.1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5.6.2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5.6.3检修作业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等;
5.6.4可能的应急状态及应急处置程序。
5.7对作业车间部门的其他安全要求
5.7.1检修作业前应对检修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
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7.2对检修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5.7.3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对检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5.7.4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7.5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查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5.7.6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示标识,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5.7.7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7.8检修作业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5.7.9检修作业前确需断电时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加锁防护,作业期间钥匙由作业人员保存。
完工确认后由作业人员解锁,并摘除警示牌。
5.8《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由作业车间部门负责人审核,生产办负责人审查,安全环保办负责人审查,公司领导批准。
若作业现场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时,安全环保办有权拒绝审查《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检修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9凡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涉及高处作业、动火、吊装、盲板抽堵、有限空间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应按照相应作业标准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
6 作业中安全管理要求
6.1《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办理完毕后由作业车间部门监护人监督,设备检修人员对带入检修作业现场的工器具和材料进行登记,填入《检修作业工器具清点表》。
作业期间《检修作业工器具清点表》由车间(部门)监护人保管,在工器具和材料临时需要增添时车间部门现场负责人报监护人同意后填入
《检修作业工器具清点表》。
6.2设备检修作业应按检修作业方案进行,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3设备检修车间(部门)和安全环保办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由作业车间部门及时落实整改,生产办和安全环保办提供必要的协助并督促整改。
6.4检修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
6.5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6.6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作业车间部门现场负责人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7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作业车间部门现场负责人应通知现场其他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设专人监护。
6.8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车间(部门)监护人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经清点人数无误后迅速撤离作业场所。
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若遇异常情况无法在短期内排除,则应取消检修作业,恢复作业时应重新办理《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7 作业后安全管理要求
7.1检修结束后,作业车间部门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监督车间(部门)监护人对工器具和材料等进行清点并将结果填入《检修作业工器具清点表》,确保工器具和材料未遗漏在设备内。
7.2检修作业车间部门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应会同生产办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环保办安全管理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铁箅子、扶手、栏杆、防护罩、最后才能打开锁取下标识牌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7.3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作业车间部门应及时拆除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设备。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7.4 设备使用车间(部门)对设备进行调试,保证正常运转并做好记录。
7.5完成以上程序后由作业车间部门组织验收工作,通知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办负责人到现场核实清理工作,确认无事故隐患后,签字关闭《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7.6对于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作业车间部门落实整改工作,车间(部门)监护人对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7.7《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检修作业工器具清点表》由设备使用车间(部门)留存。
8 作业证管理
8.1《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由设备维修车间(部门)指派专人在设备检修作业前办理。
8.2《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安全环保办、设备维修车间(部门)、班组留存。
8.3《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超过《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上标注起止时间的由设备使用车间(部门)重新办理《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8.4《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应至少保留三年。
8.5 相关记录附件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检修作业工器具清点表》
《设备检修作业管理流》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