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淮政办秘〔201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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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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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淮政办秘〔2016〕60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5月31日
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
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皖政办秘〔2016〕57号),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细化政务公开工作,扩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精致淮北建设。
一、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行为推进公开
1. 落实政府权力、责任和涉企收费“三个清单”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和监督,做好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
落实《淮北市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推动制定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细则。
(市编办、市发改委、市信息中心牵头落实)
2.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牵头落实)
3.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牵头落实)
4. 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积极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信用中国”、“淮北信用网”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市工商局、市信息中心牵头落实)
5.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6.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
(市公安局牵头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7. 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落实)
8. 围绕市政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
(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及其他责任部门牵头落实)
9.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市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10.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落实)
11.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落实)
12.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
(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13. 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
(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14.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
(市扶贫办牵头落实)
15. 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
(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16. 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机关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市人社局牵头落实)
17. 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市房管局、市公积金中心牵头落实)
18. 加大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
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今年起每季度应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供水管网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
(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城乡建委、市卫计委、市水务局落实)
19. 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教育局牵头落实)
20. 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
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
(市卫计委牵头落实)
21.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落实)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和打造阳光政府推进公开
22.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积极落实、依法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
研究出台《淮北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流程和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牵头负责)
23. 全面落实《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51号),以决策公开引领和推动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进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牵头负责)
24. 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公开,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25. 做好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的公开。
(市审计局牵头
落实)
26. 在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市、县(区)两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四、围绕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推进公开
27.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设,着力调整升级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充实体系框架内容,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创新政策解读的形式,做好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解读学习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部署。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牵头落实)
28. 推动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研究机构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制定完善新闻发布会工作制度和新闻发布会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等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
(市政府新闻办牵头落实)
29. 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积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关切。
遇有重大事件,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推进政务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建设,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线回应社会关切。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牵头落实)
五、围绕强化标准化建设和体系建设推进公开
30. 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推进市及市直各部门、县(区)、镇(办)、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落实和实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信息发布格式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标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5〕13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内容建设的主要任务,强化信息内容支撑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牵头落实)
31. 完善细化依申请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档案备查等各环节,建立协办协调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牵头落实)
32. 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市级统管、县区负责、权限下放、分级考核”的原则,将政务公开管理权下放至县、区运行,由县、区政府直接管理考核镇(办)政务公开工作,层层落实责任。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落实)
33. 健全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推行“一站通”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有效推进基层“网格化”管理。
推进涉农资金信息公开,构建“源头规范、分类分层、过程透明、线上线下、群众检验”的立体式公开机制,公开涉农资金政策依据、分配过程和使用结果。
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坚持
现代传媒与传统方式并重,充分运用公告栏、明白卡、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落实)
六、围绕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推进公开
34.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
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牵头落实)
35. 加大政务公开考核督查力度,依据省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常态评价反馈体系。
加大考核的奖惩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后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牵头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并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于6月15日前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2016年12月20日前,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