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纠风办关于开展顺义区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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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纠风办关于开展顺义区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7.07
•【字号】顺政办发[2005]40号
•【施行日期】2005.07.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纠风办关于开展顺义区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顺政办发〔2005〕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区纠风办研究制定的《关于开展顺义区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七日关于开展顺义区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风行风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

为扎实有效推进评议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和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为目标,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
化政务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同心全面建小康,打造绿色国际港”的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评议范围
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对象为各镇(街道办)、各行政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

其中,区发展改革委、建委、教委、市政管委、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药监分局、交通局、劳动保障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民政局、水务局、环保局和外事旅游局等18家单位为重点评议对象。

三、评议内容
(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是否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制定了政风行风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结合部门实际,突出政风行风建设重点;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是否利用工作之便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是否向服务对象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是否建立畅通的群众举报、投诉和意见、建议渠道。

(二)行政效能建设情况。

1.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重要改革措施是否落到实处;重点建设项目是否进行顺利;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各项目标任务是否完成。

2.是否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是否建立和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是否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3.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工作情况。

1.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分工是否明确,职能整合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合理设置了受理窗口、公开栏,并配备窗口工作人员和窗口负责人;是否设置了举报投诉(意见)箱和举报投诉电话;审批事项是否依法、准确;职能、许可、服务、决策、工作、动态等政务公开目录是否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部实行了公开。

2.是否制定了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制定了涵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每个工作环节的工作程序;全程办事代理受理窗口是否严格管理、服务热情;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是否运转顺畅、办事高效。

3.全程办事代理工作有无超时或不满意亮红灯情况;对下发的督办单是否能及时回复并说明理由;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工作投诉件处理是否及时、程序规范、不拖不压;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有无群众投诉现象。

4.是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有关制度;是否制定了本单位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程序;群众切实需要了解的政务信息是否及时在网上公开;是否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政府信息。

四、评议的方法、时间和步骤
(一)评议方法。

1.自查自评。

被评议单位要根据评议的内容和要求,重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影响发展环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开通热线便民电话、网上监督、设立便民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评议员评议。

区纠风办聘请的评议员将分成六个评议小组,深入到被评议单位进行经常性评议和集中评议。

经常性评议是指在评议期间,每位评议人员每月至少要反映一件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评议是指7月至11月全区开展的评议活动,评议员要深入被评单位和群众中进行明查暗访,查摆问题,帮助被评议
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被评议单位进行整改。

3.网上评议。

利用“顺义网城”开设“群众评议热线”、“政风行风评议”和“群众民主测评”等栏目为群众评议提供平台。

4.群众评议。

区纠风办将与区统计局积极合作,在2000名群众中对政府部门办事公开、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进行一次民意测评,通过民意测评,了解和检验各部门、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同时把群众及社会各界在区政府便民电话、区信息中心、区行政投诉中心的投诉和举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作为各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依据之一。

5.中介评议。

为客观公正并真实反映全区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在集中评议期间将聘请中介组织,对全区各行政机关和部门的政务环境建设、政务公开、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二)评议时间。

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定于2005年7月1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

(三)评议步骤。

1.自查自评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在自查自评阶段,被评议单位要认真贯彻本意见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评议的内容和要求,重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发展环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自查结果要于7月31日前报评议小组。

2.征求意见阶段(8月1日-9月15日)。

积极开展“企业评机关、市民评行风”活动。

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开通监督举报电话、网上监督、设立便民投诉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使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来。

3.整改提高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通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各单位工作作风要有明显改进,服务意识要有明显增
强,办事效率要有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的行为要进一步规范,群众的满意程度要不断提升。

特别是要坚持边评边改、以评促改、以改促建,从机制和制度上查找原因和漏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4.总结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结束后,被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总结报告于11月底前报区纠风办(区委412房间)。

评议小组要对被评单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评议工作进行验收,对于没有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要督促其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在区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认真贯彻区纠风办、统计局、信息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区纠风办将成立两个政风行风评议巡视督导组,指导和监督评议工作。

(二)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各单位在今年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要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通过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方式全面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要把政风行风评议与推动依法行政相结合;与做好个人本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相结合;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此次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标准,以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注重实效,强化监督。

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评议工作的科学体系,加强督促检查,注重评议效果,
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

区政府将把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测评成绩在75分以下的单位实行“末位追究制度”,除通报批评外,还要对被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并限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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