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建筑物的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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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建筑物的损耗
教材变化:无。
本章重点:建筑物损耗确定
第一节概述
一、建筑物损耗的概念熟悉
有形损耗----由于使用和受自然力影响而引起的建筑物实体价值损失。
无形损耗----由于功能上或经济上的因素而引起的建筑物无形价值损失。
二、造成建筑物损耗的原因熟悉
1.物质因素:使用、自然作用、自然灾害、人为破坏;
2.功能因素:技术更新、设计变化;
3.经济因素:是指该建筑物与其周边环境不协调。
第二节建筑物损耗的确定
一、使用年限法掌握
计算公式:损耗率d=100% 成新率=1-损耗率当残值为零时
损耗=建筑物的重置价值×损耗率=C×d
(一)耐用年限N:
1.经济耐用年限:
钢结构:70年;钢筋混凝土结构50年;砖混结构40年;简易结构10年。
2.五种处理:按短的计算;注意第4、5条,尤其是第5条。
(二)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实际使用年限、有效使用年限。
(三)建筑物成新率:
1.成新率:1-损耗率;
2.现值=重置价格×成新率
3.加权系数分别是各部分价值占重置价值的比值。
二、观察法(打分法)
损耗率=结构得分×G+装修得分×S+设备得分×B
三、其他方法
对于可弥补的损耗一般采用成本法,不可弥补的损耗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等。
(一)成本法:D=C1+C2+C3+C4-C5=拆除工程费用+修缮+恢复+直接经济损失-被拆除物残值
(1)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房屋使用人周转安置费用、房屋空置、使用面积、净高、采光面积、耐久性、邻近房屋、施工影响等;
(2)房屋使用人周转安置费用=每人多少钱×天数;
(3)房屋空置、使用面积、净高、采光面积、耐久性宜采用收益法计算;邻近房屋损坏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计算;
(4)施工影响按标准或市场价补偿;被拆除物残值按回收市场价格。
(二)收益法:租金等收入减少和由于能源消耗等费用增加造成的损失。
适用于净收益减少:D=
适用于收益年限减少:D=
(三)市场法:
(1)价差法:估算类似有损耗与类似无损耗之间市场价值之差作为建筑损耗。
D=D1-D2
(2)比较法:建筑物与有类似损耗建筑物比较。
D=P×F1×F2×F3
=补偿金额×情况修正系数×日期修正系数×缺陷修正系数
选三个及以上比较。
分别调整补偿金额为对应金额,再用简单算术平均。
四、损耗计算方法的综合
各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再用给定的不同权数,综合确定损耗率。
注意:题给损耗率、成新率,计算要统一。
第三节确定建筑物损耗的现场勘察工作
一、现场勘察工作程序熟悉
二、现场勘察要点熟悉
1.钢筋混凝土结构:结构、装修、设备
2.砖混结构:结构、装修、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