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建设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二期工程建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11.30
•【字号】洛政办〔2014〕115号
•【施行日期】2014.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工
程建设的通知
洛政办〔2014〕115号各县(市)、吉利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各县(市)及吉利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暨洛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二期工程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数字化城市管理是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基础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精确、高效、协同管理的城市管理模式。

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一期工程于2013年4月1日建成并联网运行,按照“两级监督、两级指挥”的运行模式,实现了主城区全覆盖,有力促进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工程,逐步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是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各县(市)及吉利区政府要站在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中原经济区最佳宜居地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和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城市管理、建设、规划、国土、公安等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和监督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工程建设与系统运行等工作,要加强指导和培训,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工程顺利、有序推进。

二、严格落实建设标准
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各县(市)及吉利区要结合本地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严格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与编码规则》(CJ/T213-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215-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CJ/T293-2008)、《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CJ/T292-
2008)、《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CJ/T315-2009)、《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CJJ/T106-2010)、《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T103-2004)等行业标准,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明确的“统一规划、全市联网、分区实施、资源共享、建租结合”的原则,做到数据格式统一、标准代码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系统接口统一。

确保系统建成后既要相对独立、自主运行,又要与市级平台相互兼容、互联互通,实现市、县(市)平台无缝对接和共享,减少项目建设成本,提高系统运行效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科学编制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和依据。

建设方案的内容包括:基础数据库建设、运行环境建设、硬件建设和系统集成、信息采集员队伍建设、应用软件开发、投资概算、系统运行维护方案、招标方案和系统培训方案等。

在系统设计中,除完成上述9个标准子系统外,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科学补充、扩展应用子系统。

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各县(市)及吉利区要本着厉行节约、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共享现有资源,有效利用国土、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现有资源,对人员、设备和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实现公用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系统建设方案经专家评审论证后,按相关规定批准实施。

四、构建完备的指挥监督体系
各县(市)及吉利区要严格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行业标准,建立指挥轴和监督轴“两轴分立” 的“一级监督、一级指挥”管理模式,在整合和优化现有城市管理资源的基础上,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和监督中心,分别履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职能、监督职能,实现问题监督考核和执行处置的相互分离,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新体制。

五、建立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责任制
各县(市)及吉利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2007)的行业标准,结合当地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实际情况,将数字化城市管理涉及的事件、部件问题逐一分解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立案结案规范》,作为系统准确派遣问题的主要依据。

凡城市管理事、部件所涉及的处置部门,均应纳入数学化城市管理系统网络单位。

建立“统一监督指挥、按照职责处置”的工作机制,推进管理重心的下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为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成后正常运行,各县(市)及吉利区应在编制建设方案的同时,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市容巡查督办机制,开展模拟运行。

要通过建立巡查、上报、派遣、处置、核查、反馈的城市管理闭合体系,形成主动的问题发现机制、快速的问题解决机制和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六、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各县(市)及吉利区要积极筹措和保障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要将建设资金和运营维护费用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加强对相关资金和经费使用的财务、审计监督。

确保2015年上半年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编制及项目招标采购工作;2015年底前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

2014年11月3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