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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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1成品保护措施
一、成品保护制度
1、如果成品损坏后,找不到责任者,那么成品保护就不可能真正搞好。
为了切实搞好成品保护,应逐步制定相应的制度予以保证。
为此,应根据施工实际,制定成品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
2、分清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
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交接检查由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长参加。
如不组织交接检查,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如有一方班组长不参加交接检,出现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
3、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责任应尽量落实到人,如落实不到个人就落实到班组。
在交叉作业中责任实难辨明时,则应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
4、如双方争执不下或情节严重,应由工长或施工队长负责仲裁。
二、成品保护的方法
成品保护一般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某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他一些分项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是在其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些部位已完成,而其他部位正在施工。
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对已完成部分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以免因成品缺乏保护或保护不善而造成损伤或污染,影响工程整体质量。
根据建筑产品的特点的不同,可以分别对成品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保护措施,以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等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
具体如下。
1、防护。
就是针对被保护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防护的措施。
例如,对清水楼梯踏步,可以采取护棱角铁上下连接固定;对于进出口台阶可垫砖或方木搭脚手板供人通过的方法来保护台阶;对于门口易碰部位,可以钉上防护条或槽型盖铁保护;门扇安装后可加楔固定等。
2、包裹。
就是将被保护物包裹起来,以防损伤或污染。
例如,对镶面大理石柱可用立板包裹捆扎保护;铝合金门窗可用塑料布包扎保护等。
3、覆盖。
就是用表面覆盖的办法防止堵塞或损伤。
例如,对地漏、落水口排水管等安装后可加以覆盖,以防止异物落人而被堵塞;预制水磨石或大理石楼梯可用木板覆盖加以保护;地面可用锯末、苫布等覆盖以防止喷浆等污染;其他需要防晒、防冻、保温养护等项目也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封闭,就是采取局部封闭的办法进行保护。
例如,垃圾道完成后,可将其进口封闭起来,以防止建筑垃圾堵塞通道;房间水泥地面或地面砖完成后•,可将该房间局部封闭,防止人们随意进入而损害地面;房内装修完成后,应加锁封闭,防止人们随意进入而受到损伤等。
5、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不同工作间的施工顺序先后以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例如,采取房间内先喷浆或喷涂而后安装灯具的施工顺序可防止喷浆污染、损害灯具;先做顶棚、装修而后做地坪,也可避免顶棚及装修施工污染、损害地坪。
三、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
1、测量定位
定位桩采取桩周围浇灌混凝土固定,搭设保护架,悬挂明显标志以提示,水
准引测点设固定点,标志明显,不准堆放材料遮挡。
2、制成品的保护
由厂家直接生产出厂运至工地的产品应保护,如电机、木门、金属构件及其它进场的装饰品。
①场地堆放要求:地基平整,排水良好,必要时采用横木搁置,或根据制成品本身要求,防潮存放。
所有成品按指定位置堆放,便于运输。
②成品堆放:各成品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平直,下枕垫木,对于可叠层堆放的构件堆放高度及搁置部位符合图集及规范要求,保证构件水平且各搁置点受力均匀,以防变形损坏,侧向堆放除垫木外还需加设斜向支撑以防倾覆。
成品堆放做好防霉、防污染、防锈蚀措施。
3、成品运输
①成品运输时计算好装车宽度、高度及长度,运输时捆扎牢固,开车平稳,装卸车做到轻装轻卸;
②吊运砂浆采用自卸吊桶,砌块等采用吊箱。
③钢筋吊运时合理布置吊点,保证吊件不致于变形过大。
4、框架施工过程成品保护
1)钢筋工程保护
①钢筋加工制作时,焊接接头冷却时不得接触积水或雨水,以防钢筋成品存在接头隐患。
②加工成型的钢筋在存放和吊运过程中,选择合理的搁垫点或吊点,以防发生较大变形。
③钢筋绑扎完工后将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垃圾清理干净,严禁踩踏已绑好的钢筋,在部分易踩踏部位的板面筋设置支撑筋搁垫。
④接地及预埋等焊接不能有咬口、烧伤钢筋现象,梁柱节点等钢筋密集区在钢材加工制作前编制详细的节点绑筋指导书,严禁私自烤弯及割断钢筋。
⑤后道工序模板支设不能随意割断及拆除钢筋。
涂刷隔离剂不能污染钢筋,模板支设过程中及时清理作业面的垃圾。
钢管、模板堆放时不得直接压在成型钢筋上。
(6)现浇板面钢筋绑扎完后,运输车及浇混凝土接泵管设置脚手板搁置于底模板上,不得踩压钢筋。
2)模板工程保护
①表面离层脱皮的胶合大模板不得使用。
②墙板及框架梁柱模板支设前需先画出模板图,并由项目总工根据浇混凝土侧压计算确定模板加固方案。
③模板支设时不得在承重架和平台模板上集中堆放重物。
模板支模成型后及时清理干净板面多余材料。
④安装预留、预埋在支模时配合进行,不得随意在模板上开孔穿管。
⑤梁板底模板拆除时经土建工程师核算混凝土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后方能进行。
不得从高空往下投掷,已组装好的模板不得受抛掷物或吊件冲击。
⑥浇混凝土时,不准用振捣棒或扛撬动模板,以防模板变形或松动。
⑦模板安装成型后派专人保护,并在浇混凝土前检查复核模板安装质量,浇混凝土时水平运输道不得搁置在侧模上。
⑧采用泵送混凝土时活动泵管不得直接靠压于框架模板上,连接泵管在管路弯折处加强支撑和拉结,以防过大冲击力撞坏模板。
⑨模板一律采用脱模剂,不得漏刷积液,在钢筋绑扎前涂刷均匀。
3)混凝土成品保护
①混凝土浇捣完成后及时清理模板上及下层楼面散落的混凝土或砂浆。
②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时不得上人作业。
③混凝土终凝后达到规定强度,楼面堆放材料应分散均匀,尽量轻放。
④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要求后方可拆除模板。
⑤混凝土施工时遇到雨天需及时做好防范措施。
⑥夏季施工时防止混凝土水份蒸发,收缩产生裂缝,必须及时敷盖草袋,进行湿润养护,且养护时间不少于7d。
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大体积混凝土内外温差控制在25℃以内。
4)砌筑工程保护
①砌块进场按要求堆放整齐,运输时轻拿轻放,缺棱掉角的砌块作半砖使用。
②墙体一次性砌筑高度不能大于规范要求,砌体完工后按要求进行养护,雨期施工按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③管道安装及电线敷设,待墙体砌筑砂浆达75%以上设计强度方能开孔开槽。
④需预留预埋的管道铁件、门框等与砌体有机配合,墙体因变更后开门洞经土建工程师同意并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
⑤设备吊装时严禁撞击墙体。
5、楼地面成品保护
①水泥砂浆地面、地砖地面在房间入口处设围护栏杆,待成品达规定强度后方能拆除。
②地面施工前先将楼层屋面防水及雨水管安装施工完,雨季施工时采用塑布封闭外墙门窗洞,防止雨水飘进楼层。
③楼面不允许放带棱角的材料及易污染的油、酸、漆类物品。
④设备机具等重物上楼层时避免碰伤墙角及楼梯踏步。
⑤楼内建筑垃圾做到随完随清。
在每层指定位置设置卫生桶,确保清洁卫生。
⑥安装管道及吊顶、涂料施工时金属活动脚手架不得直接搁置于地面上,需用橡皮皮垫处理。
6、装饰成品保护
①室内装修严格按粉刷、门窗、地面、墙面的顺序进行施工。
②所有房间楼层施工完成后按规定清理干净,进行成品质量保护工作。
③不得在装饰成品上涂写、敲击、划痕。
④门窗及时开关,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风雨天气及时关严门窗,以防损坏霉变。
⑤作业架子拆除运转时轻拿轻放,以免碰撞墙面及墙角。
⑥房间内严禁生火、泼水,以防墙面脱皮或霉变。
⑦雨天施工时应注意:已装修完房间不得带入泥浆,以免污染墙地面。
⑧装修完成,调试、修补期间安排人员在每层值班,做好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
7、门窗工程成品保护
1)工人推车或转运物品时在门窗洞口处不得碰伤边框,做到慢推轻拿,不得随意在门窗上涂写、敲击或钉钉。
2)铝合金窗框安装后将外露部分用塑料胶布裹缠保护,窗台处用槽形木盒
覆盖保护,脚手板及钢管、砌块等严禁搁置于窗台框料上。
3)门窗框边缝砂浆塞缝时严禁硬塞,采用十字形内支撑木杆,防止边框鼓胀变形。
4)墙面油漆涂料施工时,对门窗进行覆盖保护,吊顶及电盒周边贴胶带纸隔离。
5)门窗开启时按规定扣好风钩、门碰。
8、外墙保护
1)外墙装饰尽量避免雨天施工。
2)外墙架子拆除时清理外墙的垃圾油污,防止钢管划伤装饰面。
3)外墙施工钢管及砂浆吊运时由专人指挥,严禁出现吊件撞墙事故。
9、预留预埋件的成品保护
首先施工时预留预埋位置准确,固定牢固,管口箱盒口封堵严实,避免在土建浇注混凝土时有杂物将管堵住,其次在土建施工时应派人现场维护。
四、安装工程成品保护
1、管道工程施工完成及时进行灌水打压、调试。
打压时派专人看管并备水桶在滴漏处接漏,打压完后用橡皮管有组织排水。
2、配电间施工完毕后及时安装门窗并上锁,设备仪表安装后用防潮铁箱进行封闭上锁,并派专人看管。
暗装的配电箱首先安装其底座,其它库存保管,设备安装接线完毕应及时落锁。
3、卫生间在交工前不得使用,土建完工后及时上锁,并在房间内贴警示标志。
4、对于易丢失的元器件如启辉器、蓄电池、开关、插座等可暂不安装待后期安装,安装完毕及时与业主办理交接,另外在未交接前应派专职人员24 小时巡查。
5、对于卫生洁具类用品,安装完后应用草袋或塑料纸等将其围护起来,以防后期施工中的人为损坏。
6、交工前楼层成品保护
1)各房间在工程竣工交付前一律不得使用,为防万一,项目部根据楼层面积分层分区,组织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值班巡查。
2)成品保护专职人员在项目部确定的所有区域,切实按照有关规定的成品保护职责、制度,做好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成品检查工作。
3)在工程办理竣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在楼层内使用卫生间、设备间等其它设施。
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
4)在工程调试及修补阶段,楼层入口处设置保卫人员,内部工作人员挂牌登记入内,非工程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楼层。
7、对指定分包的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⑴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⑵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入场分包单位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包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
⑶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对责任施工员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施工员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进行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
护工作进行交底。
⑷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经与其它专业分包协调后,其它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它人员恢复其成品。
⑸项目经理部制定季、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⑹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⑺项目经理部在工程收尾阶段,协助精装修分包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室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
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1.2工程交验后的保修服务
本着工程项目经理终身责任制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办法》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有关法律、法规、施工合同文件和本企业ISO9001文件的相关程序,结合我公司质量方针,做到优质服务,保证信誉,视业主为上帝,以业主的期望和要求为承诺,制定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
1.2.1保修服务的目的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期内保修,并保证国家规范规定的建筑安全使用年限。
在保修期内,收到业主的维修电话或信函36小时之内派人员赶赴现场。
站在客户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解决问题,把客户的要求和满意放到一切考虑因素之首,无论是否我方保修范围内,只要我方资质范围内,就先派人为业主解决困难为原则。
1.2.2保修服务原则和服务标准
1.服务原则
站在客户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解决问题,把客户的要求和满意放到一切考虑因素之首,无论是否我方保修范围内,只要我方资质范围内,就先派人为业主解决困难为原则。
2.服务标准
以业主的完全满意为最终的服务标准。
1.2.3保修服务责任及年限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文件中规定的义务,对已竣工工程承担售后服务和保修责任。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和卫生间防水工程为5年;
3.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工程保修期为5年;
4.采暖、空调通风系统为2个采暖供冷期;
5.电气管线工程为2年;
6.给排水管道工程为2年;
7.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8.弱电工程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4保修服务机构
本企业实行项目经理部终身负责制,对工程竣工后的售后服务承担义务。
企业技术质量部对项目经理部的售后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并提供专业维修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售后服务由分管质量的总工全面负责。
项目经理部负责竣工工程向业主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包括设备及建筑物的维护及使用的注意事项;负责接收业主的反馈信息;负责现场调查,查明问题的性质,产生的原因和责任;负责与业主协调制定维修方案,确定维修范围、工期、标准等。
技术质量部负责对从事保修工作的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材料、资金等;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的内部结算。
1.2.5保修服务内容
1.季节性、定期回访;如供冷、供暖期等;
2.每周不少于2次电话回访;
3.接到业主来函、来电立刻做出回复,尽快赶到现场处理问题;
4.向业主发出“用户意见调查表”,征询业主对本企业用户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2.6保修期内服务措施
1.向用户提供有关该工程《用户手册》,该手册包括本工程相关结构形式、特点、工程主要应用材料的名称及使用说明,工程有关设备、部位及使用说明书,并提供重要部位的结构形式(节点图)、观望和管线图并附上施工照片,并针对使用中易出现的问题提出检查、处理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
2.向业主提供《用户报修卡》,使业主对该工作的有关情况能予以充分的了解,并予以监督、检查。
3.工程保修期开始前,由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对该工程相关产品的性能、使用方法及使用要求对用户使用、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以使用户使用、操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如电梯、空调、消防等以及各种设备等。
4.定期对季节性使用功能和设备进行联合检查
在雨季对屋面等有防水要求的工程部位进行全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夏季使用的空调机组在进入夏季前进行全面检查运行是否正常。
5.设专职维修员
保修期间,设专职保修人员在现场进行保驾,对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保修期内的回访保修
经营部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回访,同业主进行沟通,了解业主对使用功能不完善方面的意见、建筑安装使用功能和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和隐患、处理急需解决的质量问题,了解除用户对项目的全面评价及后期出现的质量缺陷。
1.2.7保修期后的回访保修
在保修期满后,我们将一如既往为用户进行全面的服务,定期进行回访,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为了让业主放心,我们将指定专人对该工程负责用户服务工作,并定期向用户提供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咨询,做好业主的参谋。
1.2.8工程交验后质量缺陷维护
(1)由工程生产部、技质部等部门组成回访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工程经营部,负责工程保修及定期回访。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期间随时征求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的意见,以便及时改正不足。
(2)工程交工后,由本项目总工程师为组长,项目主管工程师为常务副组长,成立《本工程缺陷维护小组》,负责缺陷期内对工程修复维护工作,并明确附近的相关专业工程队伍和机械设备,一旦有维修任务负责落实。
(3)交工验收后,维护小组要定期对所建工程进行全面、仔细的组织检查,遇到震、暴雨等不可抗拒自然条件后及时组织检查,对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登记清除,分析缘由,及时向业主上报缺陷范围、缺陷数量、缺陷责任及原因等,并立即组织维修。
(4)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维护,要在部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必须采取可行的维护措施,确实需要中断运行时必须在业主的同意下才能进行。
(5)各项缺陷的修复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取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