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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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合理、科学、高效地管理学校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和经济效益所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内容:
1. 资产登记制度: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明确的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取得时间、取得方式、使用部门、使用责任人等信息。
2. 资产验收制度: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上账。
3. 资产领用制度:学校内部人员需要使用固定资产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资产管理部门申请领用,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和签字确认。
4. 资产使用保管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使用和保管,制定使用规范,做到节约使用、防止浪费和物品损坏。
5. 资产保养维修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保养和维修,保持其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部件。
6. 资产报废处置制度:对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并报批。
7. 资产盘点制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数量和状况与登记一致,及时发现差异并进行处理。
8. 资产调拨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调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和登记,并签订调拨手续。
9. 资产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10. 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期初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
每学期期末对公物进行检查验收。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
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
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
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
登记簿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
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簿,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
凡是班上的讲桌、课桌凳、书柜、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
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照价赔偿。
学校从班主任津贴中那一部分作班级财产管理保管保证金。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
实验器材管理、杂物保管室、微机室器材管理、图书室公物管理、体育器材管理、打印室、食
堂公物由专人负责。
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
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六、各位教师有对学生进行爱惜保护公共财产的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学校或分管领导解释说明。
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维护资产价值,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较长的,不易移动的资产,包括房屋、设备、器材、图书等。
第四条小学固定资产管理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的切实可行性。
第二章资产登记管理
第五条小学要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制度,对校内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登记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购买日期、购置价值等基本信息。
第七条小学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别设置资产类别编码,并编制资产清单。
第八条小学要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确保清查结果与登记信息一致。
第九条小学要对新增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登记,并更新资产清单。
第三章资产使用管理
第十条小学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和维护。
第十一条小学要制定固定资产使用规定,明确各类资产的使用范围和标准。
第十二条小学要制定资产领用手续,规定资产领用的审批流程和要求。
第十三条小学要建立资产使用台账,记录资产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
第十四条小学要加强对资产的保管和维修,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小学要对资产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四章资产保险管理
第十六条小学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保险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损失补偿。
第十七条小学要建立资产保险制度,明确资产保险的范围和保险费用。
第十八条小学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确保保险金额和资产价值相适应。
第十九条小学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损失的理赔手续,保障资产的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第五章资产处置管理
第二十条小学要对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处置,防止资源浪费和滞销。
第二十一条小学要对固定资产的报废进行审核和报批手续,确保报废程序合规。
第二十二条小学要制定资产处置规定,明确资产处置的条件和程序。
第二十三条小学要通过公开招标、协议处置等方式处置资产,确保处置结果合理。
第二十四条小学要做好固定资产处置的登记和记录,确保处置结果的可追溯性。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小学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资产管理的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六条小学要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七条小学要建立监督检查的记录和台账,做好监督检查结果的归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小学要根据需要,制定补充规定,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小学校长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