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工程师考试——公共基础小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基础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是指承担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
检测业务并对试验
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的机构
2.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是指经考试合
格,具备相应公路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知识、能力,并承
担相应公路水运工
程试验检测业务的
专业技术人员3.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运工
程试验检测活动的
统一监督管理4.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具体实
施公路水运工程试
验检测活动的监督
管理
5.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公路水运
工程试验检测活动
的监督管理
6.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公路水运
工程试验检测活动
的监督管理
7.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本行
政区域内公路水运
工程试验检测活动
的监督管理
8.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检测机构的公路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水平、主要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及检测
人员的配备情况、
试验检测环境等基
本条件对检测机构
进行的能力划分9.公路工程检测机构等级,分为公路工
程和水运工程专业10.公路工程专业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11.公路工程综合类设甲乙丙3个等级
12.公路工程专项类分为交通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
13.水运工程专业分为材料类和结构类。
水运工程材料类设甲乙丙3个等级。
水运工程结构类设甲乙2个等级1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分为受理、初审、现场评审3个阶段
15.现场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现场考核评审意见(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分表(3)现场操作考核项目一览表(4)两份典型试验检测报告1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拟继续开展公路水运工
程试验检测业务的,检
测机构应提前3个月向
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
请
17.换证复合合格的,
予以换发新的《等级证
书》。
不合格的,质检机
构应当责令其在6个月
内进行整改
18.公路水运工程质量
事故鉴定、大型水运工
程项目和高速公路项目
验收的质量鉴定检测,
质检机构应当委托通过
计量认证并具有甲级或
者相应专项能力等级的
检测机构承担
19.检测人员应当通过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业务考试。
检测人员考
试的组织、实施由质检
总站统一管理
20.检测人员分为试验
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
员,检测机构的负责人
应当由试验检测工程师
担任,试验检测报告应
当由试验检测工程师审
核、签发。
21.检测人员应当严守
职业道德和工作程序,
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保
证试验检测数据科学、
客观、公正,并对试验
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2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
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下
列内容:(1)原始记录、
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
性、规范性和完整性(2)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试
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
合法性和真实性
23.实际能力已达不到
《等级证书》能力等级
结构的检测机构,质检
机构应当给予整改期
限。
整改期限仍达不到
规定条件的,质检机构
应当视情况注销《等级
证书》或者重新评定检
测机构等级。
重新评定
的等级低于原来评定等
级的,检测机构1年内
不得申报升级。
被注销
等级的检测机构,2年内
不得再次申报
24.质检机构在监督检
查中发现检测人员违反
本办法的规定,出具虚
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
的,应当给予警告,情
节严重的列入违规记录
并予以公示,直至注销
考试合格证书。
因违反
本办法的规定被注销考
试合格证书的检测人员
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
试。
25.质检机构工作人员
在试验检测管理活动
中,玩忽职守、徇私舞
弊、滥用职权的,应当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6.国际单位制计量单
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
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
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
务院公布
27.国务院计量行政部
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
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
量值的最高依据
2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
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
会公用计量器具,经上
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
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29.国务院有关主管部
门和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
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
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
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
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
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
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
后使用
3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
制定。
没有国家计量检
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
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
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
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
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
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
案。
31.为社会提供公正数
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
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
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
力和可靠性合格。
32.属于强制检定范围
的的计量器具,未按照
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
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
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
罚款
33.国务院产品质量监
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
量监督工作。
国务院有
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
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
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产
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
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
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
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34.国家对产品质量实
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
监督检查制度。
抽查的
样品应当在市场或者企
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
品中随机抽取。
监督抽
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
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
35.国家监督抽查的产
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
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
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
复抽查。
根据监督抽查
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
行检验。
检验抽样品的
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
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
查人收取检验费用
36.生产者销售者对抽
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
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
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
施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
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
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
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
质量监督部门作出复检
结论
37.依照本法规定进行
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
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
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
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
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
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
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
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
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
的,吊销营业执照。
38.产品质量检验检验
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
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
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
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
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
作。
38.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
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责令改正,对单位出处
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
元以下罚款
39.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
果或证明不实,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
失的,撤消其检验资格、
认证资格。
40.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在产品质量抽查中超过
规定的数量索取样品或
者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
费用的,由上级产品质
量监督部门或者检查机
关责令退还;情节严重
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1.向社会推荐生产者
的产品或者以监制、监
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
活动的,由其上级机关
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
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
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
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
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消
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
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法给予行政处分
42.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
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
门责令改正,消除影响,
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
收,可以并处违法收入
一倍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撤消其质量检
验资格。
43.对需在全国范围内
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
应当制定国家标准:(5)
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
(7)工程建设的重要技
术要求
44.没有国家标准而又
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
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
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
准样品的制作)。
制定行
业标准的项目由国务院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45.地方性标准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编制计划,组织草拟,
统一审批、编号、发布,
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
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6.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
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
于强制性标准:(三)工
程建设的质量、安全、
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
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六)通用的试验检验
方法标准
47.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和地方标准的代号、
编号办法,由国务院标
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
规定。
企业标准的代号、
编号办法,由国务院标
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规定。
4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
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
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
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
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的
监督检验任务。
49.国家检验机构由国
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门规划、审查。
50.地方检验机构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会同省级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规划审查
51.标准化工作的监督、
检验、管理人员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
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本条例规定,
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
(2)伪造、篡改检验数
据的(3)徇私舞弊、滥
用职权、索贿受贿的。
5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
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
理
5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
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
理。
5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5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5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57.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的(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六)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5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9《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60《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通过;2000年7月8日修正
61《建设工程管理条理》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发布
62《标准化实施条例》1990年4月6日国务院
第53号令通过。
63.我国1984年2月27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4.1875年17个国家在
巴黎签署了“米制公
约”我国于1977年加
入米制公约国际组织,
最后命名国际单位制,
并用符号“SI”表示
65.《计量法》中所称的
公正数据具有“真实性”
“科学性”“合法性”公
正数据的准确可靠必须
溯源于计量基础和社会
公用计量基础
66.比对:在规定条件
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
同类计量基准、计量标
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值
进行相互比较
67.核定:查明和确认
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
要求的程序,它包括:
检查、加标记和(或)
出具标定证书
68.校准:在规定条件
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
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
值,或实物量具(或参
考物质)所代表的值,
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
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
操作
69.测量不确定度:表
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之
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
果相联系的参数
70.标准不确定度:以
标准(偏)差表示的测
量不确定度
71.不确定度的A类评
定:用对观测列进行统
计分析的方法,来评定
标准不确定度√∑
(X i-X-)2/n*(n-1)
72.不确定度的B类评
定/;用不同于对观测列
进行统计分析的方法,
来评定标准不确定度
73.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当测量结果是由若干个
其他量的值求得时,按
其他各量的方差和协方
差算得的标准不确定
度。
U=√U A2+U B2
74.扩展不确定度:确
定测量结果区间的量,
合理赋予被测量之值分
布的大部分可望含于此
去间。
在合成标准不确
定的基础进行扩展
75.量值溯源定义:是
测量结果通过具有适当
准确度的中间比较环节
逐级往上,追溯至国家
计量基准或国家计量标
准的过程。
量值溯源是
量值传递的逆反过程
76.溯源的目的:就是
强调所有测量结果或标
准的量值都能最终溯源
到国家基准或国际计量
基准,即SI单位的复现
值
75.量值溯源性;是通
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
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与
计量基准联系起来。
77.量值传递:是将计
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
值(或其他传递方式)
传递给下一级。
78.国际单位制基于下
列7个基本单位:长度
(米m)、质量(千克或
公斤kg)、时间(秒S)、
电流(安培A)、热力学
温度(开(尔文K))、
物质的量(摩托(尔)
mol)、发光的量(坎(德
拉)cd)、
79.国际单位制中包括
辅助单位在内具有专门
名称的SI导出单位(共
21个导出单位)21个导
出单位中有2个辅助单
位,所以实际有19个导
出单位。
其中有16个专
门名称,有3个安全环
保方面的
80.SI辅助单位:(平面
角)弧度和(立体角)
球面度两个SI单位
81.导出单位是用基本
单位和(或)辅助单位
以代数形式所表示的单
位
82.我国选定的可与国
际单位制单位并用的非
国际单位制单位(共11
个物理量,选用16个与
国际单位制并用的非国
际单位制单位):(1)时
间:分(min)小时(h)
日天(d)
(2)角:度(o)分
(,)秒(")(3)体
积:升(4)质量:吨
(5)旋转速度:转每分
(r/min)(6)长度:海
里(n mile)只用于航行
(7)速度:节(Kn),
只用于航行(8)能电
子伏(eV)(9)级差:
分贝(dB)(10)线密度:
特【克斯】(tex)(11)
面积:公顷(hm2)
83.我国把周、月、年
(符号为a)作为一般常
用时间单位,保留使用。
84.我国的法定计量单
位包括以下内容:(1)
国际单位制中的SI基本
单位(2)国际单位制中
包括辅助单位在内的具
有专门名称的SI导出单
位(3)我国选定的可与
国际单位并用的非国际
单位由以上单位构成的
组合形式的单位(4)由
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
式的单位(5)由SI词头
和以上单位构成的倍数
单位
85.计量认证的概念:
是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
构的计量检定、测试的
能力和可靠性,证明其
具有为社会提供公正数
据的资格,并为国际间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相
互承认创造条件。
86.“SI”遵从一贯性原
则,由比例因数为基本
单位幂的乘积来表示的
导出计量单位,叫“一
贯计量单位”。
87.实验室资质:是指
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的
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应
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和能
力
88.实验室资质认定评
审准则:对实验室的基
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
标准实施评价和承认评
审时所依据的规范文
件。
1.试验检测的作用:对
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
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
价、推动公路工程施工
技术进步,将起到极为
重要的作用。
2.要求:作为施工技术
人员和工程试验检测人
员或质量控制管理人
员,在整个施工期间,
应在吃透领会设计文
件、熟悉现行施工技术
规范和试验检测规程的
前提下,严格做好路用
材料质量、施工控制参
数、现场施工过程质量
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这
四个关键环节的把关工
作。
3.试验检测的依据:设
计文件、技术标准、试
验检测规程
4.按试验检测目的分
类,则试验检测方法可
分成:①作为学术研究
手段进行的试验检测②
作为设计依据参数进行
的试验检测③作为工程
质量控制检查或质量保
证进行的试验检测④作
为竣工验收评定进行的
试验检测⑤作为积累技
术资料进行的养护管理
或后评估试验检测⑥作
为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
析进行的试验检测
5.试验检测方法的使用
原则:就是按现行标准
进行试验检测,即将可
控制的因素固定在分散
性为最小的条件中。
在
这个基础上,以共同的
条件对材料进行比较,
以便获得比较真实可靠
的试验检测结果
6.试验检测实施细则的
内容其中:检测仪器设
备的名称、型号、量程、
准确度、分辨率
7.试验检测实施细则的
有关方法:①抽样方法
为随机抽样②样本大小
的确定方法:凡产品技
术标准中未明确规定样
本大小的,按试验检测
规程或相应技术标准中
的方法确定;也可按百
分比抽样方法进行。
百
分比抽样的抽样基数不
得小于样本的5倍;在
生产场所抽样时,当天
产量不得小于均摊生产
时的基本日均产量;在
使用抽样时,抽样基数
不得小于样本的2倍③
样本确定后,抽样人应
以适当的方式封存,由
样本所在部门以适当的
方式运往检测部门④抽
样结束后,由抽样人填
写样品登记表,登记表
应包括以下内容:样品
生产单位;产品名称、
型号;样品中单件产品
编号及封样的编号;抽
样依据、样本大小、抽
样基数;抽样地点;运
输方式;抽样日期;抽
样人姓名、封样人姓名
⑤检测准确度确定方法
8.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
结果的如实记载,不允
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
9.原始记录表主要包括
①产品名称、型号、规
格②产品编号、生产单
位③抽样地点④检测项
目、检测编号、检测地
点⑤温度、湿度⑥主要
检测仪器名称、型号、
编号⑦检测原始记录数
据、数据处理结果⑧检
测人、复核人⑨试验日
期等
10.工程试验检测原始
记录一般不得用铅笔填
写,内容应填写完整,
应有试验检测人员和计
算校核人员的签名
11.原始记录如果确需
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
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
填在上方,盖更改人印
章。
原始记录应集中保
管,保管期一般不得少
于两年。
原始记录保存
方式也可用计算机软
盘。
12.原始记录经过计算
后的结果即检测结果必
须有人校核,校核着必
须在本领域有(5年以
上)工作经验,校核量
不得少于所检测项目的
5%
13.检测数据的有效位
应与检测系统的准确度
相适应,不足部分以“0”
补齐,以便测试数据位
数相等
14.同一参数检测数据
少于3时用算术平均值
法;测试个数大于3时,
建议采用数理统计方
法,求算代表值
15.对比检测是用三台
与原检测仪器准确度相
同的仪器对检测项目进
行重复性试验
16.计量标准器具是质
检机构最高实物标准,
只能用于量值传递,特
殊情况必须用于产品质
量检测时,须经试验检
测中心领导批准
17.标准物质是质检机
构进行标定计量的工作基准,它也是一种标准器械
18.专管共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的保管人由中心确定,使用人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应征的保管人同意并填写使用记录。
19.专管专用的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即为保管人。
20.使用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者,均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
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安放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如确实需要变动,事先应征的仪器设备室的同意重新安装后,应对其安装位置、安装环境、安装方式进行检查,并重新进行检定或校准。
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隔三个月应通电一次,每次通电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
21.仪器设备室除对所有仪器设备按周期进行计量检定外,还应对它们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确保其功能正常22.计量标准器具一般不出借,一般不能直接用于检测
23.修理后的仪器设备均由仪器设备室按检定结果分别贴上(合格(绿))、准用(黄)或停用(红)
24.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①样品丢失,零部件丢失,样品损坏②样品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③由于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试验方法有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④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⑤检测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5.凡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可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26.事故发生三天内,由发生事故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办公室。
事故发生后五天内,由中心负责人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
重大或大事故发生后一周内,中心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补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27.定期保存的技术资料有:各类原始记录;各类检测报告;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样品入库、发放及处理登记本。
其保管期不少于2
年
28.样品保管室应做到
帐、物、卡三者相符
29.检测工作结束,检
测结果经核实后,应将
样品送样品保管室保
管,检后产品的保管期
一般为申诉有效期后的
一个月
30.试验室管理制度:①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
天有人打扫卫生,每周
清扫一次,空调通风管
每季度彻底清扫一次②
带电作业应由两人以上
操作,地面应采取绝缘
措施。
电烙铁应放在烙
铁架上③试验室内设置
消防设施、消火栓和灭
火桶
31.质检机构人员配置
应合理,人员的配置包
括行政管理人员、试验
检测技术人员和其他工
作人员三类
32.质检机构的技术负
责人应有工程师以上职
称,具有十年以上专业
工作的经验,精通所管
辖的业务
33.对检测人员考核的
主要内容:(1)工程质
量检测专业知识(2)计
量基础知识
34.凡从事计量检定工
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检
定员证”,才能从事所考
核项目的计量检定工
作。
见习人员或学徒工、
代培人员,不得独立从
事检定工作,不得在检
定书上签字
35.计量检定复核人员
应真正起到复核的作
用,复核人员必须是从
事该项目两年以上具有
工程师职称的人员或从
事该项目五年以上的助
理工程师
36.计量检定人员必须
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7.对计量检定人员考
核的主要内容(1)计量
基础知识(2)计量专业
知识
38.养生室,用于强度
试件的标准养生,可控
制温度20℃+2℃,相对
湿度大于90%。
水泥胶砂
试件20℃+1℃,相对湿
度不小于90%;无机结合
料20℃+5℃相对湿度不
小于90%;水泥混凝土可
控制温度20℃+2℃相对
湿度不小于95%;
21.有效数字的概念:
由数字组成的一个数,
除最末一位数是不确切
值或可疑值以外,其余
均为可靠性正确值,则
组成该数的所有数字包
括末位数字在内称为有
效数字,除有效数字外
其余数字为多余数字
22.一般约定,末位数
的“0”指的是有效数字
23.整数前面的“0”无
意义,是多余数字;处
于数中间的“0”是有效
数字;处于树后面的“0”
是否为有效数字可分为
以下几种情况:①数后
面的“0”若把多余数字
的“0”用10的乘幂来
表示,使其与有效数字
分开,这样在10的乘幂
前面所有数字包括“0”
皆为有效数字如
3250*102②作为量测结
果并注明误差值的数
值,其表示的数值等于
或大于误差值的所有数
字,包括“0”皆为有效
数字③上面两种情况外
的数后面的“0”则很难
判断是有效数字还是多
余数字
24.修约规则:①若被
舍去部分的数值大于所
保留的末位数的0.5,则
末位数加1(五入)②若
被舍去部分的数值小于
所保留的末位数的0.5
则末位数不变(四舍)
③若被舍去部分的数值
等于所保留的末位数的
0.5,则末位数凑成偶数,
即当末位数为偶数
(0,2,4,6,8)时则末位
数不变,当末位数为奇
数(1,3,5,7,9)时则末
位数加1(奇进偶舍)
25.0.5单位修约时,将
拟修约数值乘以2(凑成
1),按指定数位依进舍
规则修约,所的数值再
除以 2.如:将下列数字
修约到“个”数位的0.5
单位(或修约间隔0.5)
50.25→100.50(乘2)
→100(修约间隔为1)
→50.0(修约间隔0.5)
50.38→100.76(乘2)
→101(修约间隔为1)
→50.5(修约间隔0.5)
-50.75→-101.5(乘2)
→-102(修约间隔为1)
→51.0(修约间隔0.5)
26.0.2单位修约时,将
拟修约数值乘以5(凑成
1),按指定数位依进舍
规则修约,所的数值再
除以5
例:将下列数字修约到
“百”数位的0.2单位
(或修约间隔为20)
830→4150(乘5)→4200
(修约间隔为100)→
840(修约间隔20)
842→4210(乘5)→4200
(修约间隔为100)→
840(修约间隔20)
-930→-4650(乘5)→
-4600(修约间隔为100)
→-920(修约间隔20)
27.修约注意事项:实
行数值修约,应在明确
修约间隔、确定修约位
数后一次完成,而不应
连续修约,否则会导致
不正确的结果。
例:
15.4546→15(修约间隔
为1)
28.特殊情况:修约到
小数后1位。
1.65000…
001(n个0)→1.7而不
是1.6
29.将下列数字修约到
个位数后进行判定(报
出值多留一位到一位小
数)
实测值15.4546→报出
值15.5(-)→修约值
15
实测值15.5203→报出
值15.5(+)→修约值
16
实测值16.5000→报出
值16.5→修约值16
实测值-14.4546→报出
值14.5(-)→修约值-14
30.加减运算:应以各数
中有效数字末位数的数
位最高着为准(小数即
以小数部分位数最少者
为准,其余数均比该数
向右多保留一位有效数
字)有4个凑整后的数
字
相:41.3X+3.012X+0.32
2X+0.0578X=
44.6918 结果为44.69
31.乘除运算:应以各数
中有效数字位数最少者
为准,其余数均多取一
位有效数字,所得积或
商也多取一位有效数字.
例:0.0122(三位有效数
字)×26.52×
1.06892=0.3459(四位
有效数字)
32.平方或开方运算:其
结果可比原数多保留一
位有效数字5852=3.422
×105 √3684=60.696
33.对数运算:所取对数
位数应与真数有效数字
位数相等
34.在所有计算式中,常
数丌、e的数值和因子√
2等的有效数字位数,可
认为无限制,需要几位
就取几位。
35.表示精度一般取一
位有效数字已足够,最
多取两位有效数字
36.总体又称母体,是统
计分析中所需研究对象
的全体。
而组成总体的
每个单元称为个体.总
体分为有限总体和无限
总体。
从总体中抽取一
部分个体就是样本(又
称子样)。
组成本的每一
个个体,即为样品。
样
本容量是样本中所含样
本的数量。
一般来说,
样本容量越大可靠性越
好,但检测所耗费的工
作量亦越大,成本也就
越高。
37.中位数:在一组数
据中,按其大小次序排
列,以排在正中间的一
个数表示总体的平均水
平,或称中值。
n为奇数
时,正中间的数只有一
个;n为偶数时,正中间
的数有两个,则取这两
个数的平均值作为中位
数。
38.极差:最大值与最
小值之差。
极差没有充
分利用数据的信息,但
计算十分简单,仅适用
样本容量较小(n〈10)
的情况。
39.标准偏差:标准偏
差有时也称标准离差、
标准差或称均方差,它
是衡量样本数据波动性
(离散程度)的指标。
样本的标准偏差S=√∑
(x i-X-)2/(n-1)
40.变异系数反映样本
数据的波动性C v=S/x-
41.随机现象:不确定
现象表现出一定的偶然
性,随机现象的每一种
表现或结果称为随机事
件
42.必然事件和不可能
事件都是确定的事件,
不是随机事件
43.当已知平均值u和
标准偏差后,就可绘出
正态分布曲线。
正态分
布具有以下特点:(1)
正态分布曲线对称于
x=u,即以平均值为中
心。
(2)当x=u,曲线处
于最高点,当x向左右
偏离时,曲线逐渐降低,
整个曲线呈中间高两边
低的形状(3)曲线与横
坐标轴所围成的面积等
于1
44.标准正态分布:u=0、
标准偏差=1时的正态分
布,称之为标准正态分
布。
标准偏差越大,离
散性越大,正态分布曲
线宽而低;标准偏差越
小,离散性越小,正态
分布曲线陡而窄。
45.拉依达法(3倍标准
法,3S法)取3S的理由
是:根据随机变量的正
态分布规律,在多次试
验中,测量值落在x—-3S
与x—+3S之间的概率为
99.73%,出现此范围之
外的的概率仅为0.27%,
也就是在近400次的试
验中才能遇到一次,这
种事件为小概率事件,
出现的可能性很小,几
乎是不可能。
因而在实
际试验中,一旦出现,就
认为该测量数据不可靠
的,应将其舍弃。
46.测量数据的表达方
式有:表格法、图示法、
经验公式法。
表格有两
种:一种是试验检测数
据记录表,另一种是试
验检测结果表。
试验检
测数据记录表是该项试
验检测的原始记录表,
它包括的内容应有试验
检测目的、内容摘要、
试验日期、环境条件、
检测仪器设备、原始数
据、测量数据、结果分
析以及参加人员和负责
人等。
试验检测结果表
只反映试验检测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