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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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作的程序性

公文写作不同于一般写作,是集体制作。 公文制作有严格法定的程序,否则没有效力。

4.作用的权威性

公文是制发机关的权力和意志,是行政运行的工具。 国家机关公文代表国家机关的权力和意志,具有法定的强 制力。 受文机关不执行,就违背管理规则,违反法律、法规。



公文作用的权威性受到职权范围、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最新标准: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 作条例》;1996 年 5月 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 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二、公文的概念
公文的概念
广 义:公务文书,为公事所用文本。 (包括领导讲话稿、

依据、凭证作用 公文是以文字的形式把有关事项和发布规章制度记录下 来,作为工作的依据。
三、公文的种类
公文的种类:根据《条例》,十五种。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 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区别:决议必须经过法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可以由法定 会议、一般会议审议通过,或直接作出决定。决议一律要求 下级执行;决定或要求执行,或周照告知。授予荣誉称号或 给予处分,用决定;审议机构成立或撤销,用决议。
(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 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 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 纠正或者撤销。 (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 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平行文: 平级单位或不相隶属之间单位行文。典型文种 “函”。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 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 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最常用:通知、函;经常用:请示、报告、纪要;较常用: 决定、通报、批复。
汇报材料、调研报告等等)
次广义: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团体行使职权、办理 公务所使用的文书。(包括各类证明、审计报告等) 狭 义:特定公文(党政机关的公文)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 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 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 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机关公文:党政机关公文活动所用的文书,主要包括:特 定公文、事务公文、规约公文等。
公文的特点
1.作者的特定性
2.体式的规范性
3.制作的程序性 4.作用的权威性
1.作者的特定性

公文是机关的意志 作者是机关或机关领导人 撰稿人和作者不同 公文作者是法定的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 企业、事业、人民团体的公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 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特点:最常用文种,是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 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 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 和告知重要情况。 特点:强调内容本身的合法性、真实性;奖励、批评、告 诫、传达常用。
《尚书》——我国最早的文章总集。 多数也是公文,六种体式: 典、谟、训、诰、誓、命。 “典”用于记述典章制度; “谟”是议政的策论;
“训”是教诲开导的论说文;
“诰”是进行训诫的文告; “誓”是军队出征的誓词;
“命”是君主的命令和诏书。
这些文体,跟现代的命令、决定、决议、指示、公告、通告、 通报、报告等,都有一些近似之处。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特点:意见的实质是提出切合实际的可行性建议,发挥参 谋和指导作用。其见解中的态度是诚恳的,即使是下行文中 的“意见”也没有决定或者通知等文种的强制性那样强烈。 作为上行文或平行文的“意见”,必须以“知无不言,言无 不尽”的态度,对上级或平行机关提交本机关的建设性见识, 充分发挥好参谋作用。 可下行,可上行,可平行。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特点:被动性。先有上报的请示,后有下发的批复。针对 性。批复要针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同意或是否可行的态度, 批复事项必须针对请示内容来答复。权威性。批复表示的是 上级机关的结论性意见,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答复必须认 真贯彻执行,不得违背,批复的效用在这方面类似命令、决 定,带有很强的权威性。明确性。批复的内容要具体明确, 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语言,使得请示单位不知道如何处理。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特点:公报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和新闻性。公报也称新闻 公报,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重大事件或重要决定 事项的报道性公文,是党和国家经常使用的重要文种。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 的事项。 区别:内容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 法定事项”,多与政治方面有关;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 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多是业务工作方面。发布范 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通告的范围则 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宣布某些 重大事项时才用,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 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 企事业单位。
公文的作用

领导、指导作用 在公务活动中,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发布的公文,起着 指导、管理的作用。

交流、沟通作用 公文是交流情况、沟通信息的一种书面工具,能协调各 部门的信息传递的工作,有利于信息的正式交流。

宣传、教育作用 公文中经常号召向他人学习。告诫人们引教训为借鉴, 或者介绍先进的经验等等,具有明显的宣传和教育作用。
三国魏晋南北朝:以曹氏父子为代表。曹操亲自动手写过 不少公文,代表作有《让县自明本志令》、《求贤令》、 《求逸才令》、《慎行令》、《修学令》。曹丕不仅亲自撰 写公文,还推出了有关公文写作的理论专著《典论·论文》。 他说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
唐宋时期:公文日益成熟。
元明清时期:已经非常完备成熟。
上行文: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行文。典型文种“请示”、 “报告”。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 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 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 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 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 关。
四、公文的格式
公文格式: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 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具体规定:《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份号
密级 和 保密 期限
历史上著名的公文和“公文事件”: 诸葛亮的《出师表》 魏徵的《谏太宗十思疏》 韩愈的《论佛骨表》 苏轼的《为政之宽严》
陈琳的《为袁绍檄豫州文》
骆宾王的《代李敬业传檄天下文》 康梁“公车上书”
近代:辛亥革命以后,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颁布了第一 个现代公文程式条例。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也很快有了自己 的公文体式,瞿秋白还于 1931年起草了《文件处理办法》。 1942 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了《新公文程式》。建国后, 政务院于 1951 年发布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以后多次修 改,一直发展到目前所用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 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 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 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 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下行文: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行文。典型文种“决定”、 “决议”、“命令”、“批复”、“通报”、“通知”等。 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 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 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 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 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 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 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 人员。 特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指挥性和强制性 的公文。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组织法》规定: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各范围制发公文
2.体式的规范性

公文体式包括:文体、结构和格式 统一 规范 显著 红头文件 规范目的:便捷高效,体现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公文体式由法定部门制定规范
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4
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 全国人大:《立法技术规范》
秦代:公文从文类到体式都得以充分的发展。李斯等人为 了提高公文的办事效率和可靠程度,还制定了现在仍在沿用 的“抬头”、“用印”等制度,这标志着公文在当时已经相 当成熟。 汉代:更加丰富完善。种类:书、议、策、论、疏、诏、 制、敕、章、奏、表等等,其中,皇帝对臣下使用的文体主 要是诏、制、策、敕,臣下对皇上则主要用章、奏、表、议 等,已有了大致固定的下行文和上行文的区分。同时,在表 达上和结构上,也有了一些相对固定的格式。尤其值得一提 的是,当时的公文还产生了一些流传后世的名篇,如贾谊的 《陈政事疏》、《论积贮疏》,晁错的《论贵粟疏》,司马 相如的《上书谏猎》等。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 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区别: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报告是向上级机 关汇报,请示是上级机关是一定要答复,报告并不要答复, 视报告的内容情况,可以答复也可以不答复;另外,请示请 求批准某种事项。报告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 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 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特点:离不开“人大”。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 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特点:函是常用文种。沟通性: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 复问题;灵活性:行文关系灵活;格式灵活;单一性:一份 函只宜写一件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特点:机关内部公文。内容要记实;观点要鲜明;条理要 清楚。与会议记录不一样,会议记录是事务文书,是会议讨 论发言的实录,一般不予公开;会议纪要在一定范围内传阅, 要求贯彻执行。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讲座
主要内容
一、公文的历史 二、公文的概念(特点、作用) 三、公文的种类 四、公文的格式
五、公文的写作
一、公文的历史
公文不是现代才有,古而有之,是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 ————《周易》
文以载道
以文辅政 文治武功
古代公文:最早追溯到商周时期的“ 甲骨文 ” 、 “ 钟鼎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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