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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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
[___]____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
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账户,帐号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
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
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二)甲方:(业主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方是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的业主,拥有该住宅区的房产权利。
为了保障住宅区的正常管理和业主的合法权益,甲方委托乙方对该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
1. 乙方负责对该住宅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绿化、道路、门禁、楼栋等)、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门禁系统
等)、物业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处理、园区清洁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营。
2. 乙方负责对该住宅区的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保洁,保持住宅区整洁、干净。
3. 乙方负责维护该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和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4. 乙方负责住宅区的动植物管理,对进出住宅区的动植物进行检疫,确保住宅区环境无害。
5. 乙方负责对该住宅区的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租赁收入等)进行合理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和费用
1.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期限为(具体期限,一般为1年)。
2.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具体费用为每月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应于每月的(日期)前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 物业管理费用的调整以工资、物价指数等相关因素变动为前提,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管理职责。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3.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4. 甲方有义务遵守住宅区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不得干扰、破坏住宅区的正常管理秩序。
5.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物业管理费。
2. 乙方有权对住宅区内的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
3. 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其管理职责,并保证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乙方有义务维护住宅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5. 乙方有义务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意见。
6. 乙方有义务对住宅区的动植物进行检疫和管理,确保住宅区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六条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或乙方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严重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违约方索赔。
2.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甲方已支付物业管理费金额的50%。
3.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甲方已支付物业管理费金额的100%。
第七条不可抗力
1.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 合同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约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
1. 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并经双方授权人签字认可后生效。
2. 本合同的传真件、复印件和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