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明代云南地区出现过商屯吗?——《明史·食货志》“商屯说”纠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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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云南地区出现过商屯吗?——《明史·食货志》“商屯说”纠谬
要想
战线zSHIAXNIAxINAGN
2O05年第6期第31卷№.6,2005V oL31
明代云南地区出现过商屯吗?
《明史?食货志》"商屯说"纠谬
古永继
(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云南昆明,650091)
摘要:商屯是明代推行盐法开中时派生出的一种经济形式.明代的云南地区普遍存在商屯
的观点已成人们一致的共识.但翻检史籍发现,"云南商屯说"是错误的,明代云南地区没有出
现过商屯,之所以有明代云南地区"商屯说"的产生,缘于《明史?食货志》中将"商屯"与
"开中"混为一谈,误导了后人.
关键词:明代;云南;商屯;纠谬
中图分类号:K248.1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001—778X(2005)06—0058—05 云南自古为产盐之地,汉代即有记载,明代尤
为突出.明代全国设盐课提举司七,而云南就有黑
盐井(位今牟定县),白盐井(位今大姚县),安宁
盐井(位今安宁市),五井(位今云龙县)四处.兴
盛的盐业,在云南经济发展史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
角色,长期以来吸引着大量盐商往来贸易甚至落籍
定居,故人们言及历史上云南的社会发展时,往往
将其与商业移民或商屯联系在一起.
商屯,常与军屯,民屯并列,其说源自清人所
纂《明史?食货志一》.其云:"明初,募盐商于各
边开中,谓之商屯."按此文意,开中亦即商屯,
商屯即等于开中.迄今为止,学术界x-j-"商屯"的
理解和诠释,也往往循此思路而元异议.然稽诸史籍,明代中国北方商屯确有其事,南方特别是具体到云南,却难觅商屯实际踪影.明代的云南地区究竟有元商屯?《明史?食货志》对"商屯"的定义是否妥当?本文对此作出相关的分析和讨论.
一
,明代北方地区商屯的产生及特点
商屯,即由商人出资经营而招募农民出力耕种
的屯田,为明代前中期实行盐法开中时派生于北方地区的一种独特的经济形式.
《明史?食货志四》云:"召商输粮而与之盐,
谓之开中."开中,或称中盐,指官府召盐商至指定
地点交纳粮米,再据其道里远近,纳粮数量及时价的高低,酬之以相应食盐运销权的制度.开中法盛行于明,滥觞于宋,元.早在北宋时期,为解决与
西夏交战时的边军粮饷问题,即有"募商输刍粟塞下,增其值予券,以所在盐给偿"之类记载,时谓之"入中"或"折中"[1](卷35,户部四?盐法
前),E2](卷15),E3].元代,亦曾实行"令商贾
入粟中盐"以解决灾区赈济问题的措施,并出现过因"商人输米中盐"而导致当地"米价腾涌"的现
象E4](卷19,征榷二).至明代,中盐法更被长
期广泛使用,成为封建国家经济政策中一项重要而稳定的财政措施.
"有明盐法,莫善于开中".明代开中法最初实
行于山西大同.洪武三年(1370年)六月,为解决
从外地运粮至大同时的"路远费烦"问题,朱元璋
同意山西行省的奏请,令商人分别于大同仓和太原
仓入米一石,一石三斗,给淮盐一小引,商人再凭
盐引到所在盐司支盐销售.此法立收"转运费省而
边储充"的效果,其后各省边境"多召商中盐以为
边储".当年九月,即招募商人往洛阳,开封,怀
庆,西安,凤翔,临汾等地输粮而给盐,规定至洛
阳一石五斗,西安一石三斗者,给淮盐一引等.并
收稿日期:2005—03—22
作者简介:古永继(1953一),男,云南建水人,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主要从事西南地方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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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武四年由朝廷制定中盐则例,迅速推广,以满
足各地军储之需,使中盐法施行不久即遍及全国大
部地区Es-l(卷8O,食货志四),E4-I(卷20,征榷
三)①.
纳粮开中分常例和临时两种.常例为长期固定,
主要涉及北方边镇及内地一些重要地区.明王朝为
防御蒙元残余势力的南犯袭扰,从明初开始即在北
方"东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的地带分兵
防守,设置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
蓟州,太原,固原九个边防重镇,驻扎了5O~80Pg"
边军Es-I(卷91,兵志三),1-6];内地一些重要城
市如京都,各省省会及有关战略要地等,也长年驻
有重兵.这些地区所需粮饷数量巨大,往往难以自
给,相当部分要从外地征调,民运之外,盐商纳粮
也成为长期固定之举.临时即急需时招募,遇地方
突发战事军队大量集结,或边地遭灾,卫所缺粮等, 官府常召商中盐,以救燃眉之急.洪武时的中盐法
多属因事而设的应急措施,至永乐,宣德问,则基
本形成了以边境特别是以北方九边为重点保证的固定入粮开中制度,其他地方的应急开中也时常可见. 在中国,食盐为历代官府所专营,其销售收入
在国家财政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封建国家在垄断盐业经营的情况下开中纳粮,意在借盐商之力输粮于边.官府从食盐的买卖中出让部分利润,即可
有效地调动商人参与粮饷转输的积极性,官府不必投入人力物力,既节省了大量开支,减轻了民间百
姓转运的沉重负担,又能保证封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并支持了边防战争,可谓一举数得.商人输粮
换引支盐销售以获取利润,自然要求成本越低越好, 希望能在距输纳点较近之地买到粮食以省运费,价格也不能过高;但如果盐商在当地大批买粮,则会
导致粮食供不应求而价格飞涨,有违盐商寻利的初衷.于是,通过商人在开中附近出资招募农民垦荒
耕种以收粮输纳的商屯,便应运而生.《明史?兵志三》载:"太祖时,以边军屯田不足,召商输边粟而
与之盐.富商大贾悉自出财力,募民垦田塞下,故
边储不匮."嘉靖时大臣霍韬说:永乐时开中制下的
甘肃,宁夏一带,"盐一引输边粟二斗五升,是故富
商大贾悉于三边自出财力,自招游民,自垦边地,
自艺菽粟,自筑墩台,自立堡伍,岁时屡丰,菽粟
屡盈."[7](卷186,霍韬.哈密疏)万历时大臣
刘应秋曾对商屯之利加以总结:"商人自募民耕种塞下,得粟以输边,有偿盐之利,无运粟之苦,便一;
流亡之民,因商召募,得力作而食其利,便二;兵
卒就地受粟,无和籴之扰,元侵渔之弊,便三;不
烦转运,如坐得刍粮,以佐军兴,又国家称为大便者."[7](卷431,刘应秋.盐政考)这些有关商
屯的史料,都与"塞下"或北方某些地区具体联系
在一起,而"塞"字原意为边界险要之处,古人往
往以"塞下","塞外","塞北"等名称指代长城以
北的我国北部边境地区.这说明商屯在洪武时即已出现,而大量集中于永乐时的北方各地区;商屯的
产生对国家,军队,农民和商人都有好处,对促进
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支持北部边防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历史作用.
及至明中期,随着明王朝政治的日趋腐败,开
中法在各种因素的干扰下难以正常施行,商屯随之衰落.弘治五年(1492年),户部尚书叶淇奏请废
除开中制度,盐商不再输粮,而到运司纳银换取盐引,再由太仓将银分派各边.在此之前,开中法已
弊病丛生,如官府屡增纳粮数量,盐商获利艰难,
开中者日少;盐引难以兑现,商人困于守支,有至
祖孙相代而不得者;加上权贵搀中夺利,私盐风行
等等,不少地方已出现不纳米而折银,盐法实已大坏.叶淇基于现实,主张废止开中,实乃当时形势
发展的必然结局.然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随着开
中制的废止,由其派生出的商屯,自然也失去了存
在的必要和根基.商人既然可以纳银买盐,"耕稼积
粟无用,遂辍业而归";结果朝廷虽得到"一时太仓
银累至百余万"的短暂好处,但却出现了北方边镇"墩台遂日颓坏,堡伍遂日崩析,游民遂日离散,边
地遂日荒芜","近边米豆无人买运,价遂腾踊"的
现象,长期陷入了"菽粟翔贵,边储日虚"而粮荒
严重的窘境[7-I(卷186,霍韬.哈密疏),E8-I
(卷81,盐法),E5-1(卷80,食货志四).
于此可见,商屯与开中虽密切相关,但两者之
间不能互划等号视为同一.从时间上讲,开中的历
史远比商屯要早,商屯的产生和存在必须以开中为
前提;从空间上讲,开中的涉及面比商屯广泛得多,
有开中之地未必就有商屯;从性质上讲,商屯为开
中法实施中的派生物和表现形式之一,两者属"末"
与"本"之不同关系.而且当时的商屯还须具备以
下条件:一,纳粮及开中的地点较为固定和经常,
以便盐商按时运粮和就地取得盐引;二,开中附近
地区有荒地可供耕垦,并具备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
三,有流亡人口可供招募,屯垦所需的劳动力充分.
这也是商屯本身的几个基本特点.总体上,盐商通
过商屯获粮要比从市场买粮更有利可图且国家有此
需要,商屯才有其存在的意义和生命力.明前中期
的北方特别是九边地区,正好具备了相关的条件和
特点,因而成为了商屯产生和发展的理想地区;而
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有关明代商屯的各种史料记载,
反映的也正是这些地区.
二,明代的云南有开中而无商屯
在明代开中法的实施中,云南是一个重要地区,
自明初统治势力进入后即已开始.此后随着云南各
地的平定和卫所的相继建立,盐法开中在有关地区
不断推出.从洪武至弘治的100多年间,中商纳粮
一
直贯穿于云南各地,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按:"引"为商人运销盐,茶等物的凭证,含有规定的单位重量,不同时期和地区各有不同;明代盐引有大小之分,一般大引400斤
小引20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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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xF-定地区军队众多而经济生活尚未纳入正轨,所需粮饷召募商人中盐解决.如洪武十五年(1382年)二月,明廷以30万大军征云南,军食不继,"命户部令商人往云南中纳盐粮以给之";于是户部奏定商人纳米给盐,根据地理远近,至云南府城及后来属于贵州的普安,普定,乌撒等地纳米六斗,一石,二石五斗不等者,YS"别给淮盐,浙盐,
川盐二百斤[-93(太祖洪武实录,卷142).
(--)新置卫所无粮或军队临时聚集较多而粮饷供应不足时,令商人中纳.如正统十年(1445年) 七月,镇守云南太监萧保奏称:最近开设腾冲军民使司,拟调官军万名筑城,岁计口粮54000余石, 需赴金齿(今保山市南)足食仓关支,"然山路险阻,难为搬运",请调淮,浙,川盐30余万引于腾冲,"召商纳粮以给官军".得批准r-9-1(英宗正统实录,卷131).
(三)重要的边境地区或要地卫所,驻军屯田难
以满足需要,令商人开中供粮.如云南腾冲,金齿, 扼滇西进出门户,接麓川,缅甸,木邦诸土司,战
略地位不凡,历来派兵驻守,但地处偏僻,"田地狭少,难于屯种"r-9-1(英宗正统实录,卷144),一
直是云南开中的重中之重.洪武时曾规定,商人纳米于金齿卫者,"每一斗给盐一引";因每引需纳米量较少,开中者众,一度使得"商旅辐凑,储倚充溢"r-g-1(太祖洪武实录,卷177).
(四)较大军事行动之前,往往于附近召商中
纳,预作军粮储备.如永乐四年(1406年)明王朝
征讨安南(今越南北部)前夕,为配合广西一线的
出兵,作为征讨安南左副将军的西平侯沐晟上奏朝廷,请云南各处运粮22万石集中于与安南邻近的临安,蒙自前沿以待用,"云南井盐亦移于蒙自开中", 得批准[93(太宗永乐实录,卷57).正统时发生
于滇西地区的"三征麓川"之役,历时八,九年,
明廷先后出动军队数十万,消耗粮饷数额巨大,其
间更是多次减损盐价,召商至云南大理,金齿,腾
冲等地,纳粮给军r-g-1(英宗正统实录,卷52,56,
6J,67,76,8J,93,104,J66.
同北方一样,开中法在云南地区的施行,对缓
解当地的军粮紧张状况,支持相关军事行动及安定地方,开通商路,活跃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而其
法至天顺,成化前后亦弊端层出,商人开中兴趣日减,弘治末终于走向消亡,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
与北方地区不同的是,人们在云南却看不到丝毫的商屯痕迹;也就是说,明代云南地区的开中,并没
有导致商屯的产生.
如前文所述,商屯的产生必须以开中为前提,
但开中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商屯的产生.相较北方而言,除去开中法这个大前提外,商屯赖以产生,存
在的其他几个条件和特点,当时的云南都不具备. 首先,缺乏固定,经常和大规模的纳粮开中地
点.明前中期的云南,不似北方那样长期存在一个
强大而虎视眈眈的敌人,因而并非全国军事防御的重点.在中央王朝与麓川土司之间虽发生过多次战60
争,但为时不算太长,且双方力量悬殊,战后主要
矛盾即基本解决,并未遗留形成严重而长期的敌对关系,明王朝毋须在云南屯驻重兵加以长期防范,
从而未能产生固定,经常和大规模的纳粮开中地点. 即便情况特殊而相对驻军较多的滇西金齿,在屯兵高峰的洪武时守军也不过27Y余,而至正统七年则仅余汉军3千[91(英宗正统实录,卷92);"三征
麓川"时该地一度重兵聚集,但战后即多撤回,因
而也看不到有过商屯的痕迹.此时的云南卫所,所
辖军队数量最多时为l5万左右[1o1,分布于边境
者不过几分之一,总体上呈YS"散,量少和流动状况, 与北方沿边长期保持庞大而固定的驻军队伍不可同日而语.
其次,缺乏商屯所需的大量土地.云南虽开发
较晚,至明初仍是地广人稀,官府多次组织移民,
从而产生不少的军屯,民屯,但云南总体上高山深
箐密布,地理条件复杂,山多田少,自然条件较差,
少数土质良好,水利条件优越的xF-~.丘陵地区早为当地世居民族,屯军及官府移民先行占有,不似北
方千里平野长期可任人随意开垦.而一些驻有军队, 确需商人开中纳粮之地则往往位居偏僻,如前述腾冲,金齿,"田地狭少,难于屯种",缺乏商屯必备
的基本条件.无主荒地多YS"布于高山河谷,即便可以开垦,未必就位于开中附近,更难以形成集中化
的规模效应.这对于极富经济头脑的盐商来说,恐
怕不会产生多大吸引力.
第三,缺乏开荒屯垦的大量劳动力.北方商屯
所需劳力,来自于对游民的招募.此类游民多系一
无所有,极少携带家室而游离于农业和手工业之间
的流浪汉,所出卖的是劳动力[11],商屯兴而聚
集,商屯废而离散;而游民队伍的产生,则来源于
当地常年存在的大量流亡人口.北方地区靠近中原政治,经济中心,交通便利,游民来往常盛不衰;
当时的云南,却因条件限制而不存在这一类游民. 众所周知,自古以来云南即被称为"瘴疠蛮荒"之地,交通闭塞,经济落后,中原人视为畏途,成为
历代官府安置贬谪官吏和罪犯的充军之所,明代尤为突出;一些位置重要,长期驻有军队而需开中之地,恰恰也是偏僻落后,少数民族聚居的所谓"烟瘴"地区,不用说一般百姓,即便是身份特殊的官员,军士,有时面对朝廷的派遣征调,不少人也往
往设法推委逃避.因而明代的云南除少数靠近腹内而条件较好地区外,外地移民的批量进入,均是官
府行政力量组织下的强迫行为.当时各地虽也不乏自行流入的民间百姓如文人侨寓,灾民流亡,罪犯
逃匿之类,但都零星分散,流入后即往往湮没于当
地民族及官府移民的浪潮之中,难以形成单独而长存的游民群体.在此条件下,仅凭盐商个人的力量, 要在本地召募少量劳力或有可能,而要让大批的外地农民进入云南垦荒长期耕种,则无异于缘木求鱼. 另外,相关的一些资料记载,也表明明代云南
盐商的开中,采取的是由外地直接运入粮食的方式; 此类外地,或者是本省之外,或者是本省之内的其
他地方.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九月,时辖于云
南的普安军民指挥使周骥言:"自中盐之法兴,虽边陲远在万里,商人图利,运粮时至,于军储不为元补.-4"蛮夷屡叛,大军所临,动经岁月,食用浩穰,
而道里险远,馈运弗继,-ff减盐价以致商人."[9] (太祖洪武实录,卷197)
宣德六年(1431年),停全国各处盐粮专供:It
京中纳,云南布政司特上言:"缘云南边地岁用粮
储,全资客商开中安宁等井盐,运米于大理,金齿
等处上仓.今既停中,供给不敷.请于安宁等井依
宣德三年例,淮,浙两处依洪武间例,仍召商开中."得批准Eg-1(宣宗宣德实录,卷77).
此类开中机动灵活,欲兴即兴,欲停即停,全
然看不出商屯纳粮从开荒到收获需较长时间周期的安排和考虑.这表明当时云南各地商人纳粮换取盐引,均为从外地运粮上交,此外再元其他途径.
从上可知,《明史?食货志》"募盐商于各边开
中,谓之商屯"之说,是不科学且与历史事实不符
的,而这一说法则导致了后人对明代商屯问题的认识步入误区而不自知,长期来有关商屯问题的各种论述,元不奉其说为圭臬.近年出版的白寿彝总主
编《中国通史》即云:"商屯,按照《明史?食货
志》界定的含义,为:'明初募盐商于各边开中,谓
之商屯.'……明代商屯,最初始于洪武三年(1370 年)."[1z-1(卷9,上册.p582)云南地区更是如
此,学者专家众口一辞,着名者如江应棵《明代外
地移民进入云南考》:"《明史?食货志?田志》载: '明初,募盐商于各边开中,谓之商屯.'……云南
从明军入境时开始,就积极推行商屯制度,大力招
募盐商到云南开中";从洪武到正统间,"一再减低
纳米数,商人有利可图,商屯也就大为兴盛"[13-].
方国瑜《云南地方史讲义》:"明初募盐商于各地
'开中',称为商屯……一些商人出资招募一些破产
或元地少地农民到各地屯田,其中也有到云南的." [14-]尤中《中国西南民族史》:"明朝平定云南之时,即因军粮不足,募盐商于云南屯田,实行'开
中之法'……内地商人招募汉族佃户前往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屯田,人数虽未见于详细记录,而有部分
汉族人口以商屯的形式进入西南则是肯定的."[15-1 等等.这些说法,除了将开中等同于商屯,用开中
的推行来说明商屯的存在以及某些推测性判断外, 都未能拿出具体的事例作为明代云南地区存在商屯的历史见证和依据.
另外,明代云南兴盛的盐业,曾吸引不少外地
客商往来贸易.如洪武初四川阆州太守之妻宋氏以夫罪坐戍云南金齿,同路的一浙江天台妇女,"丧夫
未经二十日,画眉重嫁盐商君"[16-](卷10).此
"盐商君",即为外地入滇从事盐业经营的商人.云
南有的产盐地,甚至有不少盐商陆续定居而侵夺,
排挤当地民族.如洪武末大理府云龙州五井盐区, "田亩日开,客商日众,夷人不善计算,客商侵利,
夷日困,或死或迁,客民多,夷渐少"[17-1(段保
世职传),等等.由于"商屯说"先人为主的影响及
人们思想意识上的认同,此类资料即成为有的学者谈论云南"商屯"的基本依据[18-1,[19-1,[zo-1.
其实,在物产丰富的云龙地区,外地移民特别是商
业移民的进入由来已久.早在宋代大理段氏政权时期,云龙的阿昌族聚居地即多有永昌,大理一带的
商贾来往}甚至有流落当地不归的商贾,"教夷人开田,夷人喇鲁学得其式,此夷有田之始"dz"[17-1
(阿昌传).在中国封建社会,由于传统的小农经济
格局及封建专制之下"重农抑商"思想的影响,商
品经济长期受到压抑而缺乏畅通的发展渠道,而土地则是当时社会最主要的生产手段和最安全的财富存在形态,许多工商业者往往"以末致财,用本守之"[21-1,在经营商业或-T-工业发财致富后即大量置买土地,通过对农业的部Ys-转向投资来进一步积累财富,以保障自己经济利益的稳定和地位的巩固提高.此种现象自秦汉以来即十Ys-普遍,不足为奇. 明代外来盐商在云龙五井盐区经营盐业发财后就地大量购置田地,并不能说明当地就有商屯;且当时
的五井盐区及其附近,并未驻有重兵而需商人中纳粮食,自然条件也很差,从而亦元商屯产生的必要
和可能.①因而,此类资料除了说明云龙地区盐业
在明初即发展兴盛影响很大,表明当时云龙已出现商业性移民,土地兼并及势力雄厚的外来盐商利用自己的经济文化tot';势侵夺,压迫当地民族外,与是否有"商屯"并元必然联系.
综上所述,可以证明一个基本的事实:商屯是
明代北方特殊形势下产生的特有经济现象.商屯是历史的产物,它存在于明代前中期,对促进社会经
济的发展和支援边防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商屯又是个地区性产物,曾于防御蒙元残余势力的北方九边地区一度存在,而由于环境条件和形势的差异,
明代云南各地虽普遍推行开中,但并不具备商屯所需的基础和条件,因而不存在也从未出现过商屯.
长期以来,人们未能详审开中与商屯间的真正
关系,在《明史》误导之下将二者视同为一,见到
开中就认定是商屯,你讲我讲大家都讲,以讹传讹, 影响深远,并形成了一种习惯性的思维.近年已有学者对"云南商屯说"提出疑义Ezz-],Ez3-](P84),
惜未及作深一步探究,从中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本原
因.
~n-4",《明史?食货志》之"商屯说"该做纠
正,明代"云南商屯说"之迷雾亦应彻底澄清!
参考文献:
[1]张萤.西园闻见录[M].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民国排印
本.
①据笔者2004年8月赴云龙县参加学术会议之时考察所见,明代五井盐区中心地亦即当时五井提举司衙门旧址诺邓村,四面环山,地势
逼仄,民居因山层叠而建,极目所望,附近甚至没有较大的平整之地,夹杂在山坡树丛中而面积有限的耕地里仅能见到包谷等旱地作物.该
地经济发展千百年来主要以盐业为中心,周边的自然环境根本不具备农业生产集中化的基本条件,实难让人将其与商屯联系在一起.
61
[z]毕沅.续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64.
[3]郭孟良.明代茶叶开中制度试探[J].河南师范大学,
1989,(4).
[4][乾隆]续文献通考[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5]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张正明.明代北方边镇粮食市场的形成[J].史学集刊,199z,
(3).
[7]陈子龙等.明经世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62.
[8]傅维麟.明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9]明实录[M].南京国学图书馆影印本.
[10]古永继.元明清时期云南的外地移民[J].民族研究,2003,
(Z).
[11]王守义.论明代的商屯制度[J].南开大学,1956,(z).
[12]白寿彝.中国通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