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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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
五”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广府发[2011]37号
【发布部门】广元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08
【实施日期】2011.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广府发〔201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全市城乡环境规划、建设和管理事业有了较快发展。
2007年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清洁城乡行动,特别是2008年全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面上打基础,点上求突破”,围绕“城乡面貌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城镇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总体目标,坚持把城乡环境治理与统筹城乡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加快建设,着力推进,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得到初步治理,城乡环境面貌极大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强化“五乱”整治,城乡环境大改观。
结合持续“治五乱”、“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三乱”、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三延伸”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整治垃圾乱倒、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象“五乱”和乱吐、乱扔、乱倒及公路沿线车辆乱抛撒、乱搭乱建“新五乱”。
突出以城乡结合部、沿江沿河沿路、旅游景区景点、居(村)民院落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市级有关部门出台了停车管理、噪音污染控制、殡葬行为管理、洗车和汽车美容、户外广告等11个城市管理办法,建立了城市风貌和商业业态、广告店招等并联审批制度。
一些重点场镇建立了由乡镇主管的城管执法队伍,县区、乡镇均落实了“五包”责任制,切实抓好“五乱”常态治理和监管。
同时,不断加强城镇、村庄清扫保洁队伍的建设,实行定人定岗、分段包干的清扫保洁责任制,做到场镇有专职保洁队,村社有专职保洁员,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
(二)强化经费投入,设施建设大提速。
抓住灾后重建契机,统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整合土地拍卖、灾后重建、产业发展、扶贫开发、新村建设、启动内需等项目资金,采取政府、企业单位、居民住户“三方联动”,加大城乡环境设施建设投入。
一些
乡镇、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居民住户、商铺每月交纳卫生费等,较好地解决了镇村环境管理投入问题。
2009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60多亿元,共新建、改建、扩建垃圾处理场(填埋点)600余座,污水处理厂(站)52个,农贸市场155座,新增垃圾中转设施706座、环卫车辆716台,新建、改建公厕856座,新(改)建农村公路7784公里,发展庭院经济28.6万户、建沼气池15.5万口,改厨、改厕、改圈、改危房32万户,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电视40.5万户。
(三)强化风貌塑造,城乡形象大提升。
坚持城乡统筹、统一规划,以市县城区、交通干线、乡镇、村庄为重点,全力推进风貌塑造,投入资金24.8亿元。
市城区在全面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立足城市风貌科学控制,投入2100多万元完成了嘉陵、上西、下西、雪峰等8个城市组团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市城区综合交通系统规划编制、主要街道和沿河建筑的城市天际线控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户外广告总体控规、光亮工程总体规划、风貌塑造专项控规等七大系统规划。
各县区突出低碳城镇、生态家园、川北民居个性特色,结合旅游、生态新村、产业发展,全市完成城乡风貌塑造规划编制项目516个,编制完成261个乡镇和村庄建设规划。
国道108、212沿线、省道202线、广巴高速、剑阁县剑南路、剑金路、青川县金唐路、朝天区朝大路、朝曾路等以及旅游景区景点沿线风貌塑造基本完成,对市城区东出口、北出口进行改造,启动了下西棚户区、利州西路、城乡结合部风貌塑造工作。
(四)强化典型引领,示范工程大深化。
全市紧紧围绕省“五十百千”和我市“一城两县二十镇百村”示范工程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以“完善设施、清整店面、塑造风貌、健全机制”为突破口,大力加快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
苍溪县建成为省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剑门关镇、宝轮镇、木鱼镇、歧坪乡、鼓城乡建成为省环境优美示范乡镇,建成了50个省环境优美示范村,同时建成了市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1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100个。
截止2010年,60%的乡镇、40%的村
庄达到了“四化”标准要求。
(五)强化宣传,市民素质大提高。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提高城乡居民素质作为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结合“七进”活动,采取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环境治理主题实践活动。
市、县区主要媒体共开设了治理工作宣传专栏、专刊,在报刊刊发、电台播文2560余篇,电视台制作播放宣传片460余部,网络媒体发送宣传短信56万余条。
广泛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周末“环境整治日”活动、文明卫生单位、社区、楼院创建活动等,组建志愿者服务队289支、文明劝导队伍717支、妈妈城管队伍400人,用群众带动群众,用群众教育群众,群众参与率达92%,为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及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有所提升,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提高,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好转,嘉陵江等干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白龙江、东河、清江河等河流水质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境内各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和Ⅲ类水质,城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Ld)、昼间平均超标率和夜间平均等效声级逐年下降,城乡绿化水平持续提高、森林覆盖率有了较大上升。
城乡容貌秩序管理得到加强,市城区“一支队伍管到底、一把扫帚扫到底”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
同时,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治理有序开展,生活质量、居住环境、基本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问题
(一)环境质量与公共卫生状况不容乐观
2010年,全市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市集镇和村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收集率与处理率较低,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仍存在细菌总数超标现象,全市农村水环境功能区中,部分水质达不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浅层地下水甚至承压水也受到一定污染,水质
型缺水威胁增大,粪大肠菌群和高锰酸盐主要污染物指数超标。
此外,农村来源于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投入品和农作物桔秆等种植业污染源、养殖业污染源等面源污染仍比较严重,部分城市仍存在着“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差、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运输车辆抛撒渣土污染道路等问题。
(二)容貌秩序和城乡风貌仍需继续治理
从目前的情况看,全市个别城镇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摊点乱摆乱卖、占道(跨门)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擅自乱搭乱建、侵占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户外广告和牌匾及霓虹灯设置不规范、“牛皮癣”屡禁不止、各种管线私拉乱搭等现象。
同时,在城乡风貌方面也存在着建筑风貌不协调统一、档次不高、文化特色与形象特征不鲜明等问题。
(三)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然不足
我市县级以上城市,特别是旧城区普遍存在着密度过大、容积率过高、绿化率偏低和市政设施不配套完善等的问题,居住环境质量较差。
一些县城区、重点城镇和小街小巷等地段还存在着路不通、灯不明、排水不畅等现象,居住环境亟待改善。
同时,一些城镇还存在着无集贸市场或建设不足、布局不合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不充足、交通标志标识不完善等问题。
此外,部分县城和大多数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雨污不分,管网淤堵、渗漏等问题,使污水处理系统整体效率不高,有的城乡缺乏、垃圾收集与转动设施,农村道路交通、商业网点、电力电讯等公益设施建设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甚至缺乏等现象。
(四)政策保障和长效机制亟待完善
总体上看,我市城乡环境以及与此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方面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在政策保障、经费投入、管理队伍、运行机制等方面还需要完善;部分涉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行业还存在着政策机制的创新问题,尤其是市政公
用及其相关的行业在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充分发挥现有设施作用上还面临着来自政策、资金、专业队伍素质等多方面的挑战,在行业改革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同时,不少地方还存在着规划设计水平不高、项目建设不规范、管理政策不配套、日常管理不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或治理工作不彻底、治理成果不能保持的现象,部分城镇和村庄还存在着不重视城乡环境质量和基础设施建设、忽视城乡风貌和形象特征的保护与营造工作,在治理工作中缺乏整体和长远意识,持久开展和保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的工作机制亟待完善。
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目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汶川地震灾后发展振兴规划建设、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规划建设、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