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高压变频器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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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变频器报价
变频器技术协议
1、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仅适用于热源改造项目6kV高压变频调速装置。
它提出了对该变频调速装置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
1.2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有关工业标准、国家标准和本技术协议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
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1.4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所有文件、图纸采用中文,相互间的通讯、谈判、合同及签约后的联络和服务等均应使用中文。
1.6 协议书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
2、技术要求
2.1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协议中引用而构成本技术协议的基本条文。
在本技术协议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技术协议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6-1993标准电压
GB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780:1997)
GB/T1182—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代号及其注法
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
GB/T1804—2000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GB/T2423.1—200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
方法
GB/T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
验方法
GB/T2423.3—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
热试验方法
GB/T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a:冲击试验
方法
GB/T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
弦)试验方法
GB/T2681-198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
GB/T2682-198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GB/T4064—19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标准
GB/T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 IEC60529:1989)GB/T4588.1-1996无金属化孔单双面印制板分规范
GB/T4588.2-1996有金属化孔单双面印制板分规范
GB 4798.1-1986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贮存(IEC 60721-3-1:1997)
GB 4798.2-1996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运输(IEC 60721-3-2:1997)
GB 6450-1986 干式电力变压器(EQV IEC 60726:1982)
GB/T9969.1-199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 12668.3-2004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第3部分:产品的电磁兼容
性标准及其特定的试验方法
GB/T14436-1993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GB/T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IEEE std 519-1992电力系统谐波控制推荐标准
DL/T 404- 1997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
IEC 76 Power Transformer;
IEC 529 Protection Classes of Cases (IP code);
IEC 1131/111 PLC Correlative norms;
IEC 68 Correlative tests;
IEC68-2-6抗震动标准
IEC68-2-27抗冲击标准
IEC 1175 Design of signals and connections;
IEC 801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and
anti-surge-interference;
IEC 870 Communication protocol;
IEC1000-4-2 EMC 抗干扰标准
IEC1000-4-3 EMC 抗干扰标准
IEC1000-4-4 EMC 抗干扰标准
IEC1000-4-5 EMC 抗干扰标准
IEC1800-3 EMC传导及辐射干扰标准
EN50082-2工业环境的一般标准
IEEE519 1992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
89/336EC CE标志
NFPA 70 State Electrical Appliance Code;
NFPA 77 Recommended anti-electrostatic methods;
NFPA 78 Specifications to protect from thunder;
NFPA 496Standard of Electric Equipment Charge and
Positive Pressure Case Body in Danger
Area;
OCMA NWGIREV2 Noise Level Norms;
ISO/IEC 11801 International electrical wiring;
NEMA American National Electrical Manufacturer Association;
GB 12326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
GB 1094.1~1094.5电力变压器
GB 6450干式变压器
GB/T 10228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 17211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ZBK41003三相树脂绝缘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条件
GB311高电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与高电压试验技术
DL/T 620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GB/T 3859.1 半导体变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
GB/T 3859.2 半导体变流器应用导则
GB/T 3859.3半导体变流器变压器和电抗器
以上所有规程、规范和标准均以国家或国际实施的最新版本为准。
3、设计与运行条件
3.1使用环境条件
厂址吉林省吉林市
安装地点室内
年平均气温: 4.8℃
极端最低气温: -40.3℃
极端最高气温: 35.7℃
多年平均降水量: 668.5mm
抗震设防烈度 VII度
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0.1g
海拔:≤1000m
供电电源:电压波动范围内不超过±15%,频率波动不超过±10%。
3.2系统设备状况
3.2.2其他说明
电气控制方式:DCS集中控制;
旁路柜设置:均设置一拖一手动旁路柜1套,手动切换;
控制电源:变频器控制电源采用交流220VAC,两路供电,自动切换。
3.3对变频器的技术要求
3.3.1.变频器装置为高-高结构,能直接输出 6 kV,不需加装输出升降压变压器。
3.3.2.变频装置整流用移相变压器应采用干式变压器,干式变压器要求铜线绕制,
柜体封闭,绝缘等级H级。
3.3.3.为提高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变频装置功率单元要求配置机械式旁路,当
单元故障时,可自动将输出清除并同时触发旁路单元将其旁路,使其不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工作。
3.3.
4.请供方提供在功率器件或控制元件损坏的情况下,变频器的运行模式和对
运行状况的影响以及排除故障的方法。
3.3.5.变频装置整个系统必须在出厂前进行整体模拟带额定负载试验(至少24
小时),以确保整套系统的可靠性。
供方提供出厂试验项目及标准。
3.3.6.变频装置制造商必须已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3.7.由于现场空间有限,需供方提供变频柜尺寸(整个柜体要求一体化,不允
许分开布置)、环境要求;如需安装空调,请根据现场实际,计算确定每台变频器所需的空调制冷功率。
3.3.8. 安装、投运变频器装置后原电机不加任何改动可直接应用。
3.3.9.在20~100%的调速范围内,变频系统不加任何功率因数补偿装置的情况
下输入端功率因数必须达到0.96及以上。
3.3.10变频装置的功率单元为模块化设计,方便从机架上抽出、移动和变换,
所有单元可以互换。
3.3.11.变频器输出必须符合IEEE std 519 1992及中国供电部门对电压失真最
严格的要求,高于国标GB/T14549-93对谐波失真的要求。
3.3.12.变频装置对电网反馈的谐波要求也必须符合IEEE std 512 1992及中国
供电部门对电压失真最严格的要求。
3.3.13变频器和变压器应采取强迫风冷,风机及配套设备采用进口产品,并提
供风机故障报警;变频器空气过滤网应能在运行中安全拆卸进行清扫。
每台冷却风机的平均无故障时间应大于变频器本身平均无故障时间。
3.3.1
4.当变频器发生过流或短路等重要故障时,要求变频器能快速切除故障,
并提供完善的综合保护措施以保证变频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3.3.15.变频装置输出波形不会引起电机的谐振,转矩脉动小于0.1%。
变频器
可自动跳过共振点(至少5组)。
3.3.16.变频装置整个系统的效率(包括输入隔离变压器等)在整个调速范围内
必须达到97%以上。
3.3.17.变频器对电网电压波动应有极强的适应能力,在±15%电网电压波动范围
内能满载输出。
变频器具有瞬时失电再启动功能,低电压保护定值不低于
65%。
3.3.18.变频装置提供电动机所需的过流、短路、接地、过压、欠压、过热、缺
相等保护,应分别输出跳闸和报警信号,并能接入DCS和电源开关跳闸或报警,保护输出接点不小于5A。
所有保护动作和故障均应在变频器智能控制器中有故障发生时间(ms)、故障类型、故障部位等详细描述,所有保护的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1)过流保护:电机额定电流的120%, 1min,具有反时限特性。
2)短路保护:电机额定电流的150%,定时限特性,动作时间可设定。
3)接地保护:变频器至电动机线圈发生接地故障时,定时限特性。
4)过压保护:检测每个功率模块的直流母线电压,如果超过额定电压的115%,定时限特性保护。
5)欠压保护:检测每个功率模块的直流母线电压,如果低于设定的数值,定时限特性保护。
6)过热保护:包括两重保护:在变频调速系统柜体内设置温度检测,当环境温度超过预先设置的值时,发报警信号;另外,在主要的发热
元件,即整流变压器和电力电子功率器件上放置温度检测,一
旦超过极限温度(变压器140℃考核、功率器件80℃),定时
限特性保护。
如电机提供温度接点和温度模拟信号输送到PLC,
可进行电机过热保护。
7)缺相保护:当变频器输入侧缺相、输出侧缺相时,发出报警信号并保护。
8)光纤故障保护:当控制器与功率模块之间的连接光纤出现故障时,会发出报警信号并保护。
9)其它保护:冷却风扇故障、控制电源故障等其它保护由供方提供描述。
3.3.20.变频装置动力电源和控制电源分开供电,动力电源为取自移相变的单独
绕组,控制电源独立于动力电源系统。
控制电源采用交流220V,两路交流电源,互为备用,内部无扰自动切换。
3.3.21.变频器在备用状态下,由备用到满载运行时间,即从0升到50HZ时间在
0-500s可设,具体时间可根据用户负载设置。
3.3.22.供方应提供最新型号的变频装置,并详细说明结构(包括元器件型号、
隔离变结构及绝缘)以及主要元器件的供应商和产地。
3.3.23.变频装置I/O可根据用户的要求进行参数化。
3.3.2
4.在距离装置1米的范围内任何一个方向进行测试,所测得的装置(变频
器、变压器、控制箱、风机等)噪声不得超过75分贝。
3.3.25.变频装置能送至电厂DCS系统远距离操作,并可对其进行远程/本地控制的无扰切换。
3.3.26.在输出频率调节范围内及各相负载对称的情况下,输出三相电压的不对
称度不超过5%,输出电压波动不超过4%;dv/dt不大于1000V/μs;供方叙述在具体条件(如温度、电压、负载或时间等)的变换范围内,输出频
率的稳定度,稳定数值应符合国家标准。
3.3.27.变频装置采用数字控制器,其控制核心为电机专用微处理器,并具有就
地监控方式和远方监控方式。
在就地监控方式下,通过变频器上人机界面
控制,可进行就地人工启动变频器、停止变频器,可以调整转速、频率;
功能设定、参数设定等均采用中文。
显示器至少设有交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输出频率、输出功率、转速等参数的数据显示。
其他有需要显示的
参数供方应给予明确。
3.3.28.变频单元里具有初期充电回路,通电时充电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
3.3.29.频率分辨率0.01Hz;过载能力120%额定负载电流,持续时间1分钟;
150%额定负载电流,持续时间5秒。
3.3.30.变频器应具有电动机转速跟踪再起动功能。
无论变频器在手动或自动控
制时,在主电源、控制电源短时失电后,变频器仍保持失电前控制方式,而不需要手动复位和调整。
3.3.31.功率元件、电力电容及其它重要控制元件,应采用优质进口产品。
3.3.32.整套变频控制装置,包括移相变压器、变频器、隔离刀闸柜等所有部件及内部连线一体化设计,需方只须连接高压输入,高压输出、控制电源和监控数据线即可。
3.3.33.系统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能在电子噪声,射频干扰及振动的环境中
连续运行,且不降低系统的性能。
距电子柜1.2m处以外使用大功率对讲
机做电磁干扰和射频干扰试验,应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3.3.3
4.机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应大于IP30。
3.3.35.柜内元器件的安装应整齐美观,应考虑散热要求及与相邻元件之间的间
隔距离,并应充分考虑电缆的引接方便。
3.3.36.变频装置内部通讯应采用光纤电缆连接,以提高通讯速率和抗干扰能力,
变频器柜内强电信号和弱电信号应分开布置,以避免干扰。
3.3.37.变频器应对本体控制系统的就地控制柜无谐波影响。
3.3.39.为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变频装置要求具有在线维修功能。
3.4变频调速装置与DCS的接口
3.4.1变频器提供给DCS的开关量:
(1)报警及故障信息:
变压器超温、单元柜风机故障、控制电源失电、变频器保护动作信息等。
(2)调速装置的状态信息:
待机状态、正常运行状态、故障状态、系统旁路状态等
(3)高压开关控制信号:
高压合闸允许、高压开关紧急分断
其中“高压开关紧急分断”还直接提供给现场高压开关,直接实现跳闸保
护。
以上所有数字量采用无源节点输出,定义为节点闭合时有效。
3.4.2变频器提供给DCS的模拟量:
调速装置可以提供4路4~20mA的电流源输出,带负载能力均为250Ω。
模拟量信号和物理量实际大小的对应关系可由用户在调速装置上设定,每路模拟输出对应的物理量可以由需方从以下参量中选择:
输出频率、给定频率、输入电流、输出电流、输入电压、输出电压、闭环给定值、实际反馈值。
3.4.3 DCS提供给变频器的信号量:
(1)高压开关信息:高压电源就绪
(2)远端的控制信号:启动、停机、快速启动、紧急停机、开环运行、闭环运行、远方变频工频切换。
(说明:调速装置的“远程控制”和“本地控制”由调速装置选择,当选
定远程控制时,调速装置的控制权交给DCS控制系统。
3.4.4 DCS提供给的变频器模拟量:
该给定值可以为4-20mA的电流源信号(带负载能力必须大于250Ω)。
作为调速装置的转速给定值,4mA(或0V)对应0Hz,20mA(或10V)对
应50Hz,呈线性关系。
3.4.5变频器给高压开关柜的有2路:
(1)高压紧急分断:变频器出现重故障时,自动分断高压开关,闭点有效。
(2)高压合闸允许:变频器自检通过或系统处于工频状态,具备上高压条件,闭点有效。
以上所有数字量采用无源接点输出,定义为接点闭合时有效。
3.4.6 变频器与DCS的接口以及跳闸、报警量,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
3.5对旁路刀闸柜和其它柜的技术要求
3.5.1 刀闸柜额定电压6kV、额定电流与变频器配套,各部电气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5.2 一拖一刀闸柜内安装刀闸,分别隔离变频器、隔离电动机,工频、变频互
锁。
3.5.3 刀闸机构操作灵活,并具有闭锁装置,防止误拉、误合刀闸。
3.5.4刀闸柜柜体高度、厚度和颜色与变频器柜一致;柜体防护等级IP30;预留
接线端子,便于6kV电缆接线。
3.5.5 在刀闸柜上刻画上刀闸联结系统图。
3.5.6 柜内联线截面应满足负荷要求。
4、高压变频器技术规范表
5、供货范围
5.2.1 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
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5.2.2 供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明确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
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供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5.2.3 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5.2.4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具体清单。
5.2.5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元器件清单。
供方应确保合同范围完整,应满足需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
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供方应补充供货。
5.3.1 高压变频调速系统及其附件至少包括:
a. 干式隔离变压器
b. 高压变频装置及控制系统
c. 旁路柜及其他必需的设备
d. 通讯电缆(内部)
e. 附件及随机备品备件
设备供货清单表
设备分项供货清单表
备品备件供货清单表
进口元器件清单表(单台设备所需)
6、技术资料
6.1 一般要求
6.1.1 供方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相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并
且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
整,满足工程要求,提供电子版本。
6.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合同签定后 15天内
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需方确认。
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提供正式的AUTOCAD2004电子版本。
6.1.4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
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方面。
供方须满足以上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确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供方及时免费提供。
6.1.6 需方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完工后的产品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
需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供方
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
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供方技术人员需进一步修改图纸,供方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需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6.1.8 供方提供的竣工技术资料为每台10套,电子版 2 套。
6.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合同或技术协议签订后,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一式两2份,
7、交货进度
8、监造、检验/试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8.1 概述
8.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
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
8.1.2供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周内,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
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规定。
8.2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8.2.1需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供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 对合同设备的
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
需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8.2.2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需方可以拒收,供方
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需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8.2.3需方有对货物运到需方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
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需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
8.2.4供方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0天,通知需方进行日程安排。
根据这个日程
安排,需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供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5天内通知供方。
然后需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供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
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需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供方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 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8.2.5若需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供方在接到需方关于不派员到供方和(或)
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需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8.2.6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
9、技术服务和联络
9.1 供方现场技术服务职责
9.1.1设备在现场安装时,供方应派人到现场指导安装,负责调试,并负责解决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及性能等方面的问题。
需方配合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9.1.2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供方要向需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
供方须更换不合格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
9.1.3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需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3)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
(4)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需方协商。
现场服务计划表
10、培训
10.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供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培训
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10.2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
培训计划表
11、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双方商定。
设计联络计划表
12、质量保证
12.1 质量保证期是指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上电运行,双方签发验收证书之日起整体保修1年或合同设备抵达现场18个月内(二者以先到为准)。
12.2应采用优质元器件、提供优质产品,确保核心元器件为国内外知名产品。
12.3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
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
12.4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供方现场技术服务
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12.5在保证期内,卖方应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由设备质量及非买方人
员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
13、售后服务及承诺
13.1在设备使用中,如发生问题,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服务。
13.2供方每年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1次现场设备检查和维护技术服务。
13.3 控制系统软件升级服务。
如控制系统软件存在问题,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则供方应无偿对软件进行升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