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管部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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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管部质量管理制度
5、对添加剂原料要查核其名称、规格、有效成份、生产企业、生产
批号、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批准文号、进口登记证号、包装及外观质量
等(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8、做好化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以防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
发生。

9、对所有检验数据的准确性、错检、漏检负责。

11、生产许可证的每年的年审备案及一切与上级饲料管理部门的联络、沟通工作。

12、企标的申请备案办理。

13、全公司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及周期检定的工作。

14、负责公司的原料及生产的现场品管监督工作。

15、负责对原物料验收标准、检测方法、仪器操作方法的制订、修订
工作。

16、做好质量档案工作。

内容包括原始记录、留样观察记录、质量抽
查报告、检化验报告、品质异常不合格通知单、客诉抱怨处理单、计量器
具检定证书、化验室设备说明书及相关的质量管制标准书等。

原料取样原则1:取样时注意安全。

2:取样必须携带抽样钎样品袋、记号笔等工具。

3:样品的采取应力求随机、广泛、以具有代表性。

4:抽取样品不可太少,尽量减少误差,并且留样以备检查。

5:若每批原料数量太大,应酌予分批并分别取样。

6:视供应商及运送者的信誉,实际的品质及运送状况弹性调整抽样次数。

7:抽样过程中应用眼观、手抓、鼻嗅等感官检查品质,发现品质异常
应时立即处理并知会相关部门的主管。

(二):
30%取样检验及监控1:固体原料(1)包装原料,应对外围包装袋
抽取样品,取样点在车辆四周平均分散抽取不少于30%包装袋,抽样方法:抽样钎槽口向下,沿包装袋的对角线插入,然后转动抽样钎至槽口向上,倾斜抽样钎使样品从底部孔中流入样品袋中,样品重量不少于1公斤,抽样完毕后应在样品袋上注明原料名称、产地(供应商)、进货日期、车
号或收货通知单号。

(2)散装原料散装的原料。

取样时根据车的大小不同选取的取样点
的数量也不同,一般至少是5个、8个、11个点。

按长方形四个顶点和对
角线的交点作为取样点。

但是四周的取样点必须离边缘约在0.5m处。


取样品倒入取样袋。

样品重量不少于1.5公斤,抽样完毕后应在样品袋上
注明原料名称、产地(供应商)、进货日期、车号或收货通知单号。

对于散装原料也可用取样钎在卸货过程中边卸货边取样,取样时要考
虑在不同的点上取样,取样点也按照原料数量的吨位要求来进行取样。

图例:散装原料取样点参考图及取样工具30吨以上10--30吨以下
10吨以下2:液体原料对液体原料则按来货总桶数的30%数量取样。

抽样工具:口径2—2.5cm、长度不低于桶高的玻璃管或PVC管子。

抽样方法:手执抽样管向下(上口用大拇指压住)将管子缓慢插入桶内所需的位置(一般分上、中、下三层),放开大拇指待样品流入抽样管后用大母指紧按住管子的上口,抽出管子后将管子下口对准盛样器(至少能存放2升的容器),再放开大母指将样品放入盛样器。

将所抽样品混合均匀,取其中的500ml,装入留样瓶,贴上标贴,并在标贴上注明原料名称、产地(供应商)、进货日期、车号或收货通知单号,用于成份分析。

油罐车转运之液体原料应自上方开口取样,取样方法与桶装的一致。

对于液体原料在取样中发现原料有异常怀疑时应加大取样点。

(三):样品检测和标示1:对于原料品控员取样后对其检则外观指标(颜色,气味,霉变,掺杂、细度等)或快侧水分,合格的则入库。

达到退货标准的则通知采购部门退货处理,在允收扣款标准内的则填写“不合格通知单”知会采购部且在供应商同意的前提下也可签字入库。

2:其它营养指标依规定尽速送化验室进行营养成分化验分析。

3:每车原料中所抽取样品,外观品质若无异常,则将样品混合好,并用油性记号笔在袋上记录原料名称、供应商、进货日期、车号或收货通知单号。

若发现部分包装袋内原料异常(如颜色,气味,霉味等)且数量大于10%的则退货,在10%以内的则用记号笔在异常袋上作记号,在监控卸货时将其不卸由驾驶员带回去。

同时将正常与异常原料分装在不同的样品袋中,并用油性记号笔在样品袋上做好记号等,样品全部带回化验室,以备进一步检化验。

4:从车上取回的30%原料样品送到检验室后,由化验员进行成分分析,必要时配合检则外观(颜色,气味,霉变,掺杂等)及快侧水份等检测。

5:营养成分经复测不合格的原料,有化验员填写“检验报告单”通知
采购部(注明扣款或退货),并有原料品控员或知会仓管员在相应的桩位
上挂上“不合格”标示。

化验室应保留样品,以备查核。

(四):100%卸货检查及监控1:100%卸货检查系在卸货过程中实施,原料品控取样人员在卸货中应全程在现场监视。

2:原料进入卸货区域在卸车时,取样员应依照30%样品之品质检查
结果(如水份,杂质等)进行卸货时的监控。

3:在卸货的同时进行100%检查,取样员要上车检查,主要针对30%取样时未采到的原料进行感观检查。

发现不合格的原料,必须挑出,并填
写“不合格通知单”通知采购部,视不合格情况作扣款或退货处理并标示。

4:100%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而不能立即决断时,可令暂停卸货,并
取样后知会主管,以作出决策。

5:对于弄虚作假,故意把品质低劣、不合格的原料码放里层或底部
进行蒙骗的供应商,应当场退货,留样知会部主管及采购部,必要时知会
总经理。

6:100%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品质异常原料,需要取样,并送回化验室
进行检测分析,并以100%样品化验结果为该批原料最终结果。

7:100%检查取样化验结果如不合格,有检验员填写“不合格通知单”通知采购部(注明扣款或退货),并有原料品控员或知会仓管员在相应的
桩位上挂上“不合格”标示。

化验室要保留样品,以备查核。

三、添加剂原料的验收流程标准1.目的:为使进公司的添加剂原料
都符合公司采购标准,且要满足国家农业部的规范要求。

2.范围:所有进公司的添加剂之原料。

3.作业内容3.1品控部接到《原物料入库通知单》后,对添加剂原
料及时查核其:
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批准文号、进口登记证号、有
效期、有效含量、检测报告等。

3.2如查核到相关证号有不符合的添加剂原料,或外包装破裂、受潮、二次缝包等异常应及时通知采购部作退货或换货处理,并知会仓库管
理员该批货物禁止入库。

3.3将查核的信息填入《添加剂原料证号查核汇总表》,月底汇总
发部门主管且存档。

3.4进货时暂时无检测报告的原料,则提供给采购部当天进货添加
剂的生产日期或批号,以便采购通知供应商提供该批原料的检测报告。

3.5所有添加剂原料的供方检测报告全部有品控部存档以便追溯。

4.备注所有添加剂原料品种要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22)》、《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中的规定。

依每天每品种进厂数量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其抽样数为进货数量的1%。

2.2允收水准:
2.2.1外观a.色泽:同标准色,色泽均匀,无色差。

b.涂塑:涂塑平整,均匀。

c.印刷:字迹清晰、无错字、无污染色。

2.2.2尺寸、重量规格验收以上表为准。

2.3入厂检验:
尺寸测定:以钢卷尺或塑料直尺测量其长度与宽度。

2.4处理:
2.4.1色泽明显差异拒收。

2.4.2印刷有错误拒收。

2.4.3扣款:
尺寸:低于标准规格0.5cm以上拒收,在0.5cm以内扣款。

扣款公式:
½规格值-实测值½扣款金额= ————————某数量某单价某2.5规格值2.5备注:
2.5.1品质规格除须符合有关以上之规定外,仍须符合买卖双方所定之契约相关品质规定。

六:原物料不合格的处理标准1.目的:为使饲料原(物)料退货按一定标准程序进行。

2.范围:所有不符合采购规格之原(物)料。

3.工作内容知会供应商3.1作业流程:品管部门采购部门原料仓库品管部门(确认)必要时知会生产、技术经理及总经理。

3.2品管部门依据原物料采购规格标准或合同书之规格与检测数据作
对照,并对入厂原料之外观、物性进行判定,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原料填具《检验报告单》知会采购部门,说明扣款或退货原因。

3.3采购部门依据扣款或退货原因。

,知会供应商。

3.3对于有些不合格的退货原料,(如无库存但能调整配方后可使用
的且又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有采购内勤的签呈并经总经理及技术部、生
产部同意后,对其扣款后也可接受。

3.4退货、扣款实施:
3.4.1采购部门依据扣款或退货原因。

,负责联络供应商作扣款或退
货处理。

3.4.2对于还未入库的,采购内勤直接知会车辆驾驶员直接退货。


料如已入库,则有原料仓库协助采购对退货的执行。

3.4.3对于扣款的原物料,采购内勤凭品管部的“检验报告单”办理
付款手续,品管部则在“检验报告单”上注明扣款原因及金额。

3.5异议:供应商若对扣款或退货有异议时,供应商得派人前来会同
抽样、检验,或将共同抽样送第三方公正机构检验,并以此次检验为依据,(水分异常在三天内到公司共同取样,特别是高温季节)。

第三部分成品的品质控制制度一、成品品质验收流程图销售计划及生
产安排原料的监督使用生产现场的监督包装、取样、入库未检验紧急发货
需经总经理批准成品检化验合格不合格报废处理回机处理入库发货二、成
品取样标准1.目的:
为了保证成品取样的代表性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避免将来客户的质
量投诉问题出现纠纷和有利于质量管理的信息积累。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生产之成品、库存成品。

3.样品采集样品在包装处取样,每个小批样品数量尽量相同(不少于100克),将所取的全部样品混在一起,作为该天整批产品的样品,它将
代表该批号的全部产品。

混在一起的样品一分为二,一份车间留样,一份
用于品控部化验分析,每份样重不少于300g,并注明样品代号及生产日
期或批号。

4.取样数量:
4.1当产品≤10包时,每包抽取一个小批样品,总样品量不少于
1000g(4.2及4.3的取样总样品量相同)4.2当产品为11-100包时,从10%的包中取样,但取样的包数最少不少于5包。

4.3当产品>101包或更多时,从5%的包中取样。

4.4对每批小样品要由车间包装人员进行初检,如气味、颜色、粒
径(有条件的可快速检测水分)等指标,如在初检中发现任何不合格品项
要及时通知总控人员及车间主管和相关部门,以便做出妥善处理。

4.5取样时要注意取样的时间间隔,至少分前、中、后三个时间阶段。

三、成品不合格的处理制度标准(一)成品不合格的处理制度1、目
的是对公司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使用或交付。

2、适用于生产或加工过程的半成品、交付的成品中出现的不合格品
和潜在不安全产品的控制。

3、职责3.1品管部门负责对需返工的、报废的不合格品和半成品进
行判定,并与生产、技术部门沟通解决,如有必要,报总经理进行审核。

3.3公司内部范围出现的不合格品由生产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和处理,并按照技术部门的回机处理单要求进行不合格品的回机处理;
3.4业务部负责市场产品的退货办理(客诉)。

4、工作程序4.1不合格品的处理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4.1.1不合格品的判定;
4.1.2确定不合格品的数量;
4.1.3分析原因;
4.1.4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相适应的措施,如返工、报废等;
4.1.5跟踪验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

4.2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4.2.1降级;
4.2.2采取返工等措施消除不合格;
4.2.3经总经理许可确认后,让步使用、放行;
4.2.4回机加工方式或报废等措施。

4.3不合格品的处理权限依据产品的特点和不合格发生的范围、不合
格品的数量、影响程度包括潜在影响以及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分级:
4.3.1生产现场的产品,由品管部门进行判定、分析,督促生产部门
处理;
4.3.2交付入库后的成品,由品管和技术部门共同进行判定、分析和
处理。

4.4不合格品处理4.4.1半成品及入库成品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必须由
车间及仓管员进行隔离或加以标识。

4.4.2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感官检验严重不符合规定要求只能作报
废处理的不合格品时,由生产与品管部门进行沟通作出报废处理的结论并
报总经理批准。

4.4.3在生产过程中,当发现产品的规格、形状、计量、包装等不符
合规定的要求,或在感官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过返工能达到要求的,由品管与技术部门作出判定,技术部门出回机处理单交与生产部门处理。

4.4.4生产部门根据回机处理单对不合格品进行适当的加工整理,使
其符合规定的要求或改作其它规格产品。

4.4.5生产过程中操作出现偏离时,由生产部重新调整工艺或参数直
至正常。

4.5交付入库后及发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4.
5.1当不合格品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不影响产品使用的前提下,征得顾客同意,经
总经理审批后,由顾客让步使用;
4.5.2当产品出厂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如退货等,由业务部与顾客沟通、取证并确定不合格数量,依据不合格的影响程度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客诉)。

必要时按产品召回相关制度回收该批产品。

4.6不合格品处理结果的跟踪验证品管部门对返工回机处理后的产品进行结果跟踪验证,并出具检验报告单。

第四部分化验室的品质管理制度一、化验室的工作守则1、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可信,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2、严格执行化验操作程序,确保化验数据准确、及时、科学。

3、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
凡违规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者,应赔偿并接受处罚;
仪器使用时需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并有使用人员签字。

4、必须穿工作服上班,严禁在室内喧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下班前关好水、电、门窗等,以保证安全。

5、对危险易爆、强腐蚀性化学试剂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扔或送人。

二、检验数据、报告单的管理1、检验人员应熟悉本岗位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检验操作规程,并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2、检验人员接受任务后,核对样品,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原始记录。

4、原始记录要突出其原始性,要具体详细。

比如称样要直接把重量记上,但不需要照抄标准上的操作过程。

出具的数据按检验的一般规定要求。

技术术语,计量单位应根据标准或<>的规定填写。

5、原始记录要真实、不得刮改、涂改、帖改,需要更正的数据应划改,并加盖改者印章或签名,并在原始记录上方,记入更改后的数据。

6、品管部门主管对原始记录要不定期的审核。

审核内容有:检测值是否异常,必要时应重测;
选择的公式,计算方法并验证结果是否正确,必要时应复算;
原始记录填写是否规范,如是否采用正式表格用水笔填写并有签名,字迹是否清晰工整,划改处有无印签等。

原始记录本要统一存档保管、备查。

数据是否异常有误,处理是否准确合理;
项目检验结论、综合判定结论是否准确;
检验报告的编制是否规范,是否有二人签名。

8、检验报告发到相关部门,化检室要留一份存档备查。

所有检测结果汇总表都有电子档案存档。

9、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保存有效期限至少为二年以上,过期则由化检室负责销毁。

三、成品留样及观察记录的管理1、留样管理员由品管部门人员担任。

2、每批生产的成品均需留样。

3、留样样品接收程序:
3.1由化验室经四份法分样后的一份样品交给留样员,留样员填写留样记录,内容包括留样生产日期、品名或代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观察情况、异常处理结果、观察人签名等。

5、留样室的环境:
5.1留样室应按照产品的贮藏要求设置,室内应有温湿度仪,并做好温湿度的记录。

5.2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为常温状态下保存。

6、留样样品的存放:
6.1留样样品要专人专柜保管,并按品种、规格、生产时间、批号分别排列整齐。

每个留样柜内的品种、批号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识别,以便定期进行观察和用户投诉时的查证。

6.2所有留样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销售或随意取走,如需动用,须经品控部主管或经理批准同意。

6.3留样成品保存期:留样样品保存至有效期后二个月。

7、留样样品的观察:
7.1留样样品每月定期进行感官观察,7.2留样管理人员负责将历次留样观察结果登记在留样记录上。

7.3留样管理人员在留样验证期间发现留样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部主管或经理,由部主管或经理按具体要求处理并知会技术、生产部,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研究解决问题。

7.4留样:一般每年有留言观察员对留样观察情况作一次总结。

留样总结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部主管或经理。

8、留样样品的处置:
8.1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按规定处置。

留样样品经感官检验符合要求
的样品,准备再利用的需报请部门主管或经理进行验证确实符合要求的,
经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后可作回机处置。

8.2清理的留样样品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发霉、变质等),经部门
主管或经理同意后,可作为废料处理置于垃圾箱中。

四、化验室的卫生管理1、化验室应每天清扫,每月应全面整理一次(4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2、化验室内严禁吸烟和饮食。

3、化验时应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新鲜,光线充足。

对有毒
害品不得随意抛撒。

4、化验室内不准堆放与化验无关的杂物和不卫生的东西。

5、化验废物不得随地倾倒。

做完实验后,玻璃器皿应及时清洗,放
置整齐,所有仪器设备、桌面保持清洁。

五、化验室的安全、危险品的管理1、总则为确保化验室及化验室人
员的安全,特制定化验室安全防范措施。

主要针对化验室有关剧毒、腐蚀、燃易爆等化学品使用和储藏的安全性,来制定防毒、防易燃易爆、防腐蚀
的措施,以及出现问题后的解决措施。

2、防毒化验室为了试验的需要,购置的化学试剂如具有剧毒,必须
遵守国家有关剧毒品使用和储藏规定。

确保剧毒品安全使用。

2.1储藏:
1、剧毒品贮藏室应干燥、通风良好,门窗应坚固。

2、剧毒品应分类隔离贮存,量较大的应隔开房间,量较小的也应设
立铁板柜。

3、照明设备应采用隔离、封闭、防暴型,室内严禁烟火。

4、经常检查危险品贮藏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实验室及库房中准备好消防器材,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防火灭火知识。

6、使用化学剧毒品,要实行“双人”制度:即双人管、双把锁。

2.2使用:
1、每次使用化学剧毒品,操作时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
能负责者看管。

2、操作带有剧毒品试验时,应戴乳胶手套穿工作服。

3、化验员使用剧毒品时,应小心操作,防止剧毒品粘到身上和桌面上。

4、使用完毕后,盛放剧毒品的器具必须先用大量流水冲洗,然后再
对其清洗。

5、使用化学剧毒品完毕后,对残液要进行处理。

2.3措施:
1、万一皮肤上沾有剧毒品,应先用流水冲洗再用乙醇擦洗,最后再
用毛巾擦干。

2、工作服上沾有剧毒品,则先把工作服长时间浸泡,再用流水冲洗,最后用洗衣粉洗。

3、操作剧毒品时,外露的皮肤不能有伤口,万一伤口上碰到剧毒品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操作完毕后,乳胶手套应先用流水冲洗,再用肥皂洗,最后脱下手套,同时对手和其它外露的皮肤用肥皂洗。

3、防腐蚀化验室所用的强酸强碱具有较强的腐蚀性,操作时必须小心,防止伤害他人和自己。

同时做好强酸强碱的保存工作。

3.1储藏:
1、强酸强碱应存放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下,存放强酸强碱的箱柜下面有防振动的泡沫纸屑或厚纸板。

2、存放强酸强碱的室或柜,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做好出入库的登记工作。

3、经常检查强酸强碱的贮藏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实验室及库房中准备好消防器材,所有人员必须具备防火灭火知识。

3.2使用:
1、操作带有强酸强碱的试验时,应戴乳胶手套穿工作服。

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锥形瓶等容器内进行,必须将硫酸沿玻璃棒慢慢导入水中,切忌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3、装过强酸强碱的容器或吸管,必须及时用流水冲洗,再用毛刷刷洗。

4、工作台面上沾有强酸强碱应及时用抹布擦洗。

5、称量强酸强碱时,一定在容器中称量,防止强酸强碱腐蚀称量设备。

6、在加热强酸强碱的时候,不能将开口处对准任何人。

防止强酸强
碱飞出伤人。

3.3措施:
1、万一皮肤上沾有强酸强碱,应先用抹布擦干后用流水冲洗。

如果
是强酸再用弱碱(氨水)进行擦洗,如果是强碱则用1%的盐酸进行擦洗。

最后再用流水冲洗。

2、工作服上沾有强酸强碱,则把沾有强酸强碱的地方用流水冲洗。

3、如果不小心强酸强碱,溅到眼睛里则及时送到医院就诊。

4、操作完毕后,乳胶手套用水洗干净后再脱下倒挂晾干。

4、防易燃易爆化验室为了试验的需要,购置了如:乙醇、乙醚、丙
酮等有机溶剂和高氯酸。

具有易燃(有机溶剂)易爆(高氯酸)性,必须
小心储存使用防止火灾的发生,化验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4.1储藏:
1、易燃易爆品应存放于阴凉通风低温避光的环境下。

易爆品下面放
有防振装置。

2、存放易燃易爆品应远离火种,同时应在其旁边放有灭火装置。

3、化验室人员应会操作灭火装置。

4、经常检查易燃易爆品的贮藏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照明设备应采用隔离、封闭、防暴型,室内严禁烟火。

4.2使用:
1、使用易燃易爆品时,应轻拿轻放远离火种。

2、加热易燃试剂时,必须用水浴、油浴、砂浴,绝不能用明火。

不能在明火的旁边操作易燃易爆品。

3、操作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4、装有易燃易爆品的容器,试验完毕后立即清洗。

4.4措施:
1、化验室出现着火情况,化验室人员应沉着冷静,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

如果出现烧伤情况、则先用流水冲洗再用乙醚擦洗,情况严重的送到医院就诊。

六、标准试剂的配制、储存管理1、配制标准溶液应使用基准级或忧级纯试剂配制。

2、标准溶液应按照<>、<>及按国家标准《GB/T601--603》上规定的方法配制、标定。

3、标准溶液应有专人配制、标定、再由专人复核。

4、配制标准溶液应有专门的原始记录,配制和标定的容液均要详细记录,内容包括配制浓度、配制的日期、使用的试剂名称、使用的仪器环境条件、配制的数量、配制人、核准人签名等信息。

6、标准溶液应专柜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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