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400吨替米考星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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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1 建设项目背景和特点
1.1建设单位简介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欣,公司是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以兽用原料药生产为主,兼营粉针剂、片剂、粉散剂和饲料添加剂以及生物农药等产销一体化管理的现代化制药企业。
公司成立于1993年,集产销研于一体,2009年荣获“中国兽药生产企业50强,兽用原料药类10强企业”称号,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经过20余年的发展,目前年销售额突破10亿元,出口创汇8000万美元。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秉承“建一流队伍、干一流事业、创一流品牌”的宗旨,从国内第一家生产兽用原料药盐霉素产品开始,先后引进开发了盐霉素钠、泰乐菌素、硫酸粘菌素、安普霉素、大观霉素、头孢噻呋、替米考星、泰妙菌素、氟尼辛葡甲胺等系列兽用原料药,形成了年产原料药1.2万余吨的规模。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是中国兽用原料药生产和研发的领跑者,是兽用生物药品领域的龙头企业,2014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兽药质量追溯系统首批试点企业。
在生产经营兽用原料药的同时,致力于研发生产高品质,差异化的兽用制剂产品。
自2000年至今,舍里乐研发中心相继研发出60余种兽用制剂新产品,水针剂、饲料添加剂、中药提取物等生产线相继投产,形成了猪用产品系列、禽用产品系列、水产用产品系列、饲料添加剂系列、微生态制剂系列五大产品系列。
吉力畅、阿莫维克、利安歆、诺可欣、超氟泰等多个制剂产品深受全国各大养殖集团及终端用户的好评。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拥有一流的技术、先进的设备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始终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率100%。
公司一次性通过了ISO9001、ISO14001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所有产品均已通过国家GMP认证。
1.2建设项目背景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以兽用原料药生产为主,公司拥有国际一流的技术、设备和先进的产品检验、检测方法,同时具有一批高素质的管理、营销、科研员工队伍。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秉承“建一流队伍、干一流事业、创一流品牌”的目标,不断推陈出新,坚持高起点、采用高标准,打造世界知名的生物制造企业。
建成投产以来,先后引进开发了饲料级L-色氨酸、盐霉素钠颗粒剂、酒石酸泰乐菌素、酒石酸泰乐菌素颗粒剂、磷酸泰乐菌素、磷酸泰乐菌素颗粒剂系列兽用产品。
目前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经营生产多种抗生素,盐霉素与泰乐菌素是其中比较有前景的两种。
替米考星作为临床使用比较有效的由泰乐菌素半合成的大环内酯类畜禽专用抗生素,其独特的肺部靶向分布的特点,使替米考星成为了控制禽畜呼吸道疾病最有效的药物之一。
它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并投入到养殖应用中,尤其对家畜的呼吸道疾病的治疗,在国内外临床应用上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替米考星市场容量为2000吨/年,且有逐步上升的趋势;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兽药合成产品孵化器项目车间现有120吨替米考星生产能力(已建成通过验收),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决定投资5312.79万元建设“年产1400吨替米考星扩产项目”,项目建成后,产品生产凭借技术及成本上的优势和地理位置的优势,产品竞争力会进一步增强。
1.3 项目特点
1、项目建设特点
本项目年产替米考星1400t,总投资5312.79万元,主要建设车间一座及配套环保设施等。
2、污染物产生及防治特点
(1)废气污染物产生及防治特点
本项目投料粉尘经罐顶集气罩收集并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进入车间有组织废气处理装置。
提取废气、合成废气、水洗罐排气、萃取废气、脱色罐排气、过滤废气、脱溶废气、乙酸丁酯精馏未凝气、3,5-二甲基哌啶抽料间废气、抽真空废气、储罐区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污水池及危废暂存间散发的异味气体等废气经管道引入车间有组织废气处理装置。
该套有组织废气处理装置为酸喷淋塔+碱喷淋塔预处理,然后将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解析装置,解析后的废气经一体化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引入1#排气筒排放(28m高、内径0.7m)。
闪蒸干燥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翅片式冷却换热器降温后采用酸喷淋+碱喷淋处理,通过2#排气筒排放(28m高、内径0.9m)。
高盐废水处理依托“山东鲁抗STM建设项目”高盐废水处理系统,该过程产生的精馏未凝气、蒸馏浓缩未凝气经STM车间喷淋吸收塔+活性炭纤维板+活性炭颗粒吸附处理后通过该车间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对应的排气筒排放(30m高、内径1.5m)。
生产区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率,严防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项目经处理后的废气浓度能够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
经过上述处理后的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产生及防治特点
本项目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设备排水排入清污池,然后进入园区污水管道;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真空泵废水及精馏废水排入浓污水池,经浓污管道排入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二期)。
提取废水、水洗废水和离心洗涤废水因含盐量较高,经“山东鲁抗STM产品建设项目”高盐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浓污管道,进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二期)处理。
项目浓污、清污分流。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二期)处理后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部分排入幸福河,最终汇入南四湖,不直接排入水体,因此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产生及防治特点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各种泵类、旋风分离器、干燥机、离心机、空压机等,运转时声源强度在75~90dB(A)之间,设备均位于车间内。
主要采取消声、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产生及防治特点
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生产工艺中过滤产生的废活性炭、乙酸丁酯回收过程产生的精馏釜残、高盐废水处理产生的冷凝废液及蒸馏釜残、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催化剂、废化学品包装物,上述危废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
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妥善处理。
2 工作过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工作程序图见下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立即成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组,开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为全面了解项目区域环境现状,项目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与工程设计人员多次对接,就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详细探讨。
我单位委托相关监测单位进行的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噪声及土壤的现状监测,同时搜集了相关的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水源保护区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
报告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区域环境敏感特征,综合项目环境影响特性,对搜集的环境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筛选评价因子,核
算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情况,进而对项目施工及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020年3月,我单位编制完成了《年产1400吨替米考星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与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初判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
此外,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关注的问题为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可知,拟建项目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最大浓度贡献值均出现在污染源近距离范围内,且浓度贡献,远低于标准限值,对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计算,拟建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企业现有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
正常工况下,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废气处理系统出现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减小事故工况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废水经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幸福河,且外排污染物较小,对幸福河及其下游水体的水质和水量冲击较小。
非正常工况下,拟建项目废水导入事故池,后期分批次进入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二期)进行处理,不直接外排。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在落实好各项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效防止工程建设对厂区附近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运营对周围地下水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原有利用价值。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预测分析,拟建项目投产后各厂界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厂区周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行过程采用相对成熟、先进的废气、废水处理工艺,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项目严格采取“三废”治理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后,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及储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以及邹城市、太平镇和山东邹城工业园区等相关规划的要求,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厂址选址及布置较为合理;在各污染物治理措施合理有效,可确保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用最新工艺和设备,合理利用资源,清洁生产平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邹城市环保部门领导、有关专家和同仁们的热情指导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时间紧迫,水平有限,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目录
1. 总则 (1)
1.1 编制依据 (1)
1.1.1 国家法律、法规 (1)
1.1.2 其他环保法规、相应规划等 (4)
1.1.3 环评工作导则及规范 (7)
1.1.4 项目相关依据 (8)
1.2 评价目的和指导思想 (8)
1.2.1 评价目的 (8)
1.2.2 指导思想 (9)
1.2.3 评价重点 (10)
1.3 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确定 (10)
1.3.1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10)
1.3.2 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 (10)
1.3.3 评价因子的确定 (11)
1.4 评价等级 (12)
1.4.1 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12)
1.4.2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12)
1.4.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13)
1.4.4固体废物评价等级 (13)
1.4.5风险评价等级 (14)
1.4.6生态评价等级 (14)
1.4.7土壤评价等级 (14)
1.4.8评价等级 (14)
1.5 评价范围 (14)
1.6 评价标准 (15)
1.6.1环境质量标准 (15)
1.6.2污染物排放标准 (18)
1.7 环境保护目标 (21)
1.8评价技术路线 (25)
2. 现有项目工程分析 (27)
2.1 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介绍 (27)
2.1.1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入园企业介绍 (27)
2.2 产业园现有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情况 (30)
2.3 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入园项目三废排放量汇总 (37)
2.4 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40)
2.4.1供水情况 (40)
2.4.2排水情况 (43)
2.4.3污水处理系统情况 (47)
2.4.4供热情况 (54)
2.4.5供电情况 (57)
2.4.6物料储存情况 (57)
2.4.7事故导排及事故应急池建设情况 (57)
2.5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原有项目工程分析 (61)
2.5.1 现有运行项目(已建成验收)工程分析 (61)
2.5.2 现有运行项目(已建成验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80)
2.5.3 已批在建项目工程分析 (82)
3. 拟建项目工程分析 (96)
3.1 项目概况 (96)
3.1.1 项目基本情况 (96)
3.1.2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96)
3.1.2 生产规模及产品质量指标 (97)
3.2 总平面布置 (103)
3.2.1 车间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03)
3.2.2 厂区总布置合理性分析 (104)
3.3 原材料消耗及生产设备 (105)
3.3.1原辅材料消耗 (105)
3.3.2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105)
3.3.3主要生产设备 (107)
3.4 公用工程 (112)
3.4.1给水情况 (112)
3.4.2排水情况 (114)
3.4.3供电、供汽 (118)
3.4.4循环冷却水系统 (119)
3.4.5物料储运系统 (119)
3.5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21)
3.5.1替米考星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121)
3.5.2替米考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128)
3.5.3高盐废水处理产污环节 (129)
3.5.4产污环节说明 (130)
3.5.5替米考星生产物料平衡 (131)
3.5.6高盐废水处理物料平衡 (135)
3.5.5乙酸丁酯平衡 (137)
3.6 污染源与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37)
3.6.1 废气 (137)
3.6.2 废水 (153)
3.6.3 噪声 (161)
3.6.4 固体废物的产生及处理 (162)
3.6.5 本项目“三废”排放量汇总表 (166)
3.6.6 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 (167)
3.7 本项目建成后产业园情况汇总 (168)
3.7.1 产业园蒸汽情况汇总及余量 (168)
3.7.2 产业园循环冷却水余量 (170)
3.7.3 产业园纯水供应及事故应急池余量 (170)
3.7.4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量及排放去向情况 (170)
3.7.5 产业园污染物排放三本账 (173)
3.8 清洁生产分析 (176)
3.8.1 清洁生产包括的内容 (176)
3.8.2 本项目清洁生产分析 (176)
3.8.2 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181)
3.8.2 清洁生产措施与建议 (181)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83)
4.1地理位置及交通状况 (183)
4.2自然环境概况 (183)
4.2.1地形地貌 (183)
4.2.2地质 (183)
4.2.3区域地壳稳定性 (184)
4.2.4气候 (185)
4.2.5地表水 (185)
4.2.6水文地质 (186)
4.2.7动植物资源 (187)
4.4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88)
4.4.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88)
4.4.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89)
4.4.3区域治理方案 (195)
4.5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98)
4.5.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98)
4.5.2地表水环境环境现状评价 (201)
4.5.3区域例行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 (203)
4.5.4项目所在区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204)
4.6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206)
4.6.1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206)
4.6.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10)
4.6.3地下水监控井近3年监控水质 (212)
4.7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215)
4.7.1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215)
4.7.2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16)
4.8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217)
4.8.1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217)
4.8.2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26)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31)
5.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231)
5.1.1 污染气象特征分析 (231)
5.1.2 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239)
5.1.3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环境质量现状浓度 (241)
5.1.4 污染源调查 (241)
5.1.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51)
5.1.6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258)
5.1.7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260)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62)
5.2.1 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262)
5.2.2 项目废水排入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二期可行性分析 (265)
5.2.3 项目废水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268)
5.2.4 项目所在区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273)
5.2.5 对南水北调的影响分析 (275)
5.2.6 小结 (276)
5.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77)
5.3.1 地下水环境影响等级判定 (277)
5.3.2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79)
5.3.3 地质、水文地质概述 (281)
5.3.4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94)
5.3.5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304)
5.3.6 结论与建议 (312)
5.4 声环境影响评价 (313)
5.4.1 噪声源分析及防治措施 (313)
5.4.2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 (315)
5.4.3 噪声预测结论 (318)
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318)
5.5.1 固体废物产生概况 (318)
5.5.2 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措施 (318)
5.5.3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322)
5.5.4 小结与建议 (323)
5.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324)
5.6.1 土壤影响识别 (324)
5.6.2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325)
5.6.3 土壤现状调查与评价 (325)
5.6.4 土壤环境预测与评价 (326)
5.6.5 评价结论 (330)
5.7 环境风险评价 (331)
5.7.1 一般性原则 (331)
5.7.2 风险调查 (331)
5.7.3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及评价等级 (339)
5.7.4 现有项目风险防控措施 (342)
5.7.5 风险识别 (342)
5.7.6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345)
5.7.7 风险预测与评价 (349)
5.7.8 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风险管理 (358)
5.7.9 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376)
5.7.10 产业园目前已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392)
5.7.11 小结 (392)
6. 施工期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94)
6.1施工期影响分析 (394)
6.1.1 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394)
6.1.2 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 (396)
6.1.3 施工期废水影响分析 (396)
6.1.4 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397)
6.2 施工期影响的控制措施 (397)
6.2.1 扬尘控制措施 (397)
6.2.2 施工噪声的控制措施 (398)
6.2.3 固体废物的控制措施 (399)
6.2.4 废水的控制措施 (399)
6.2.5 施工期间水务管理及措施 (400)
6.3.1 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 (400)
6.3.2 营运期生态影响分析 (401)
7.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402)
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论证 (402)
7.1.1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402)
7.1.2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02)
7.2 营运期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403)
7.2.1 废气治理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 (403)
7.2.2 废水治理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 (411)
7.2.3 噪声治理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 (412)
7.2.4 固废治理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 (413)
7.2.5 地下水防护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 (414)
7.2.6 环保投资 (415)
7.3 结论 (416)
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与总量控制 (417)
8.1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417)
8.1.1 经济效益分析 (417)
8.1.2 环境效益分析 (418)
8.2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419)
8.2.1 总量控制原则与对象 (419)
8.2.2 总量控制分析 (419)
8.2.3 总量控制建议 (421)
9. 环境管理与监测 (422)
9.1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422)
9.1.1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422)
9.1.2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423)
9.1.3 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 (424)
9.1.4 环境保护管理建议 (424)
9.2 环境监测 (425)
9.2.1 环境监测的意义 (425)
9.2.2 环境监测制度及监测计划 (425)
9.2.3 监测仪器、设备的配置 (427)
9.2.5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 (428)
9.2.5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432)
9.2.6 应急监测计划 (433)
9.3 建设期环境管理要点 (433)
9.4 运营期环境管理要点 (434)
9.4.1 “三同时”验收 (434)
9.4.2 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及实施细则 (435)
9.5 小结 (435)
10. 建设可行性分析 (436)
10.2 与相关文件的符合性分析 (436)
10.2.1 与制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符合性分析 (436)
10.2.2 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438)
10.2.3 与《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 (440)
10.2.4 与鲁政发[2010]29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441)
10.2.5 与环发[2012]77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441)
10.2.6 与鲁政办字[2015]231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442)
10.2.7 与鲁政办字[2015]259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443)
10.2.8 与鲁政发[2015]1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444)
10.2.9 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符合性分析 (445)
10.2.10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的符合性分析 (446)
10.2.11 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的符合性分析 (447)
10.2.12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 (447)
10.2.13 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鲁政发[2013]12号)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
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鲁政字[2016]111号)的符合性 (448)
10.2.14 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分析 (449)
10.2.15 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450)
10.2.16与《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450)
10.3 “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451)
10.3.1 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 (451)
10.3.2 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 (451)
10.3.3 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 (454)
10.3.4 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 (455)
10.4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456)
10.4.1 与邹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30)符合性分析 (456)
10.4.2 与邹城市太平镇总体规划(2012-2030)的符合性分析 (456)
10.4.3 与山东邹城工业园区规划(2014-2030)的符合性分析 (457)
10.4.4 与邹城化工产业园(原山东鲁南化工产业园)规划(2016-2030)的符合性分析 (459)
10.4.5 邹城工业园区、邹城化工产业园、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位置关系 (461)
10.4.6 与南水北调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461)
10.5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461)
10.5.1 区位条件 (461)
10.5.2 土地利用符合性 (461)
10.5.3 厂区地质条件 (462)
10.5.4 资源条件 (462)
10.6 项目选址环境适宜性分析 (462)
10.6.1 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462)
10.6.2 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463)
10.6.3 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63)
10.6.4 对声环境的影响 (463)
10.6.5 固体废物的影响 (464)
10.6. 6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64)
10.7小结 (464)
11. 结论和建议 (465)
11.1 评价结论 (465)
11.1.1 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465)
11.1.2 环境质量现状 (465)
11.1.3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 (466)
11.1.4 环境风险 (468)
11.1.5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68)
11.1.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468)
11.1.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468)
11.1.8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469)
11.1.9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469)
11.1.10 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 (469)
11.2 综合结论 (469)
11.3建议 (469)
附件:
1、项目委托书;
2、项目执行标准函;
3、项目备案文件;
4、供汽合同;
5、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6、鲁抗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应急预案备案文件;
7、邹城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8、第一批化工园区认定文件;
9、排污许可证持证情况;
10、总量确认书。
1.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2014.4.24修订,2015.1.1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24号),2018.12.29第二次修正,2018.12.29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16号),2018.10.26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0号),2017.6.27修正,2018.1.1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2018.12.29修正,2018.12.29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43号),2020.9.1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2019.01.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7.1施行;
(9)《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07.16),2017.10.1起施行;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4.28起施行;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8.1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3)《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环科技[2017]49号,2017.4.5;
(1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2016.11.24;
(1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
发[2016]74号;
(16)《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12.3;
(17)《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01]199号;
(1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令,2013.12.7;
(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0)《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理规划》(2001.12);
(21)《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厅[2016]59号);
(2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19.8.27通过;
(2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24)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1]14号文《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2011年2月9日);
(2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09.10;
(2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04.02;
(28)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5.28;
(29)《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
(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4.16通过,2019.1.1实施;
(31)《关于发布〈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59号);
(32)《挥发性有机物(VOC 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