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栖霞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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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栖霞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3.13
•【字号】栖政办发〔2020〕8号
•【施行日期】2020.03.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栖霞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栖霞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栖霞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加强和改善土地供应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的有效
实施,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栖霞市城市总体规划》、《栖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2017年、2018年、2019年我市国有土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供需平衡。
优化城乡用地布局既是缓解用地矛盾、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的战略性选择,又是促进节约用地的重要途径,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落脚点。
从储备土地着手,重点抓好储备土地供应,完成批次用地供应比例,同时,以盘活存量、空闲闲置土地与新增建设用地结合,优化城市用地结构,严格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建筑密度、绿化率、容积率等规划指标,达到新老城区有机结合。
(二)促进供给结构优化。
根据土地供应有保有压的要求,统筹考虑新老城区及周边地区的土地供应平衡,优化收储土地结构,增强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能力。
按照区域平衡、价格平衡的要求,优化土地供应和住房供应结构,让不同收入层次的购房者能够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不同地段、不同价位的商品住房。
同时进一步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确保城市品位的提升。
(三)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研判我市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合理确定年度土地供应总量。
严格控制存量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用地总量,逐步建立以供应引导需求的新机制;充分盘活存量,有效整合各类型用地;实施保障重点,区别对待不同建设用地,但要做到统筹发展、合理利用;鼓励集约利用,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与利用相挂钩,用地指标的安排,与供地率、利用率等利用指标相挂钩。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
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开发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
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通过合理确定各功能区的土地供应量和结构,保障科学发展所需土地供应。
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督管理,及时清查闲置土地,确保有效供应。
不准以经济建设发展、新城建设、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等为由,违法违规乱占土地。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律按照非法用地严肃查处。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培育多元化市场供应,加强土地有形市场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将四类用地及工业等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挂牌出让工作,积极探索经营性配套设施用地的市场化配置方式。
除政府财政投资的公共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用地可以划拨外,其他用地实现依法出让。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0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61.9638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3.359公顷;住宅用地31.6022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13.856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9.783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3623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分布于城市规划区、臧家庄镇、开发区、桃村镇等,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区。
四、国有建设用地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
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建立协调配合联动机制,保证供应计划的有效执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加强政府用地计划管理,完善和落实监督考核制度。
加大对未供应土地的镇、街、开发区政府的考核力度,每季度完成不低于应供应数的20%,确保今年完成80%以上。
以上工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和开发利用科。
市政府每个季度将排名情况在全市通报,后三名每次考核扣1分,报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