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天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川沙营业部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天成保险代理有限公
司设立川沙营业部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04.25
•【字号】沪保监复[2007]122号
•【施行日期】2007.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天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川沙营业部的批复
(沪保监复[2007]122号)
上海天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天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川沙营业部的请示》(天成字[2007]第006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上海天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川沙营业部设立。

二、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19号。

三、你公司应严格在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川沙营业部经营业务。

四、核准王嘉惠担任你公司川沙营业部主要负责人。

五、你公司川沙营业部需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并到上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六、你公司川沙营业部应依法经营,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

相关政策可登陆中国保监会和上海保监局网站查询。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