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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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证书、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技术文件、检测资料的保管制
度
1、检定证书、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技术文件、检测资料是证实
被检汽车质量的重要文件,必须正确认真填写,不允许用铅笔
书写,不许任意改动,改动内容应加盖检测员章。
2、这些资料付本必须交与资料员保管。
3、检验报告要注明检验名称、检验负责人、整理、审核、批准、
完成检测日程。
4、填写检测报告,文字要简练准确、字迹清楚、结论要明确、实
事求是。
5、检验报告经审核、批准、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报告应及时提
出不得延误。
检测报告应存档,交上级汽车质管部门管理。
(一)技术资料管理范围:
1)凡属国家、地区、部门有关检测工作的政策、法令、法规及文件。
2)国家卫生标准以及有关企业标准,检验规范和实施细则。
3)计量器具检定日期、统计表及有关资料。
4)异议申诉处理资料,检测人员统计表,培训计划及考核记录,仪器设备认证资料。
5)检测报告、检测原始记录,征得受检单位同意复印的技术资料和标准。
(二)上述技术资料只限于单位有关人员查阅。
原始记录、检测报告、
送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负责人及有关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可查验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查验,保管人应按中心相关《保密制度》进行保存。
(三)仪器设备技术资料,在500元以上要建档;500元以下应建卡。
建档、建卡的仪器设备技术资料、原件存图书资料室、科室使用复印件,由所在科室指定专人保管。
(四)参加专业或学术会议的资料,回中心后应向科室或有关人员汇报。
会议资料属“技术资料管理范围”应交保管人归档。
(五)检测技术资料保存时间,由技术负责人根据类别确定,保存期满或过时的技术资料,由保管人造册,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保管人销毁,并登记注销。
(六)有关技术资料、业务图书期刊、杂志等资料,由中心图书室归口管理。
检验技术标准由图书室统一订购,检测科室领出后登记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