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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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减轻农民负担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09.02.24
【实施日期】2009.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农业部2009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已经2009年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定。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农业部2009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一、培养新型农民
实事内容:一是在全国1000个以上县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工作机制,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

二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以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为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加大对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抓好对返乡农民工的订单培训和定向转移与转岗培训,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

培训后转移就业率不低于80%。

共计培训农民500万人。

实施方式: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跟踪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对示范户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

项目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各县培训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建立项目公示平台,跟踪培训工作实施情况。

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按照“公开招标培训机构,财政资金直补农民,培训保证农民就业”的要求实施。

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确定并下达各省示范性培训任务,项目实施省、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当地培训工作。

工作进度: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1~2月,编制全年计划,预分解培训任务,3月,与财政部联合下发有关文件,组织项目申报,全面部署培训工作,4~12月开展培训;12月底完成全年任务。

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2月,确定各省和示范村培训任务,3月,下发实施阳光工程通知,组织项目申报,4~12月,各地开展培训;12月底,完成全年任务。

责任分工:科技教育司、财务司负责。

负责人白金明、王正谱,责任人刘艳、冀名峰。

二、为产粮大县农技推广部门配备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
实事内容:为部分产粮大县基层农技推广部门配备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275辆,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教育培训、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和信息传播服务。

安排中央投资4500万
元。

实施方式:农业部审批项目并安排落实投资,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统一采购工作。

工作进度:1~4月,将项目投资计划下达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5~10月,组织开展车辆招标采购工作;年底前发送车辆到各地。

责任分工:发展计划司负责项目审批、资金落实和督促检查;科技教育司负责业务指导,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负责人杨绍品,责任人隋斌。

三、免费为1.5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
实事内容: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施肥”五个环节,免费为l.5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0亿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实施方式:农业部统一组织,项目省、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土壤肥料技术单位承担实施。

农技人员提出施肥方案,确定肥料配方,引导企业生产供应配方肥。

组织农技人员向农民发放施肥建议卡,开展施肥指导和培训,指导农民按照配方购肥、施肥。

工作进度:1~2月,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各项准备工作;3-11月,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包括野外调查、采样分析、田间试验、配方设计、配方肥生产与供应、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等;12月,进行工作总结。

责任分工:种植业司负责,财务司、农垦局参加。

负责人叶贞琴,责任人胡元坤。

四、大力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
实事内容:在水稻产区大力推进水稻栽植和收获机械化发展。

在25个省(区、市)建立145个示范县,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示范,组织技术宣传指导,编印《农机用户购机指南》6万册,重点解决水稻种植机械化的瓶颈问题,培训种粮大户、农机户29万户以上。

对农民购买水稻插秧、收获机械进行补贴,组织开展水稻跨区机插秧、机
收、机耕等作业。

2009年全国新增水稻机插面积800万亩,达到5300万亩,机械化栽植水平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15%,水稻机收水平达到53%以上。

实施方式:农业部统一制定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县重点向水稻主产区倾斜,各项目省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指导项目县具体实施。

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

将水稻插秧和收获机械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对购买水稻机械的农民优先补贴并进行培训指导。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机具组织调度,完善水稻跨区作业服务。

落实机车免费通行政策,积极开展帮扶,维护作业市场秩序。

工作进度:2月,举办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项目工作会暨技术培训班。

3~4月,下达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签订项目合同,开展项目示范点建设;印发《农机用户购机指南》4万册,部署水稻跨区机收的组织、服务、协调工作。

5~10月,分区域举办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培训班;组织专家组及各地技术人员巡回指导服务;项目县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工作,做好指导、示范和作业服务。

11月,进行项目检查、验收、总结工作。

在水稻生产季节,定期向社会发布水稻机插、机收作业市场信息和工作进度、动态,引导机具有序流动。

责任分工: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负责。

负责人宗锦耀,责任人刘恒新。

五、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实事内容:在我国适宜地区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计划投资3000万元,在全国23个省(区、市)建立134个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县,新增实施面积1000万亩。

组织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宣传,提高农民对保护性耕作的认识。

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50万人次,增强农民实施保护性耕作的技术水平。

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指导,解决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中的实际问题。

编印发放保护性耕作技术图册,指导农民学习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

对农民购置保护性耕作机具和实施作业进行优先优惠补贴,增强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

实施方式:农业部统一组织实施,确定示范县,指导审核各地实施方案。

相关省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示范县召开多种形式的演示会、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培训农民和农机手。

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宣传。

各示范县建立对比试验田,组织农民观摩,引导农民自主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

农业部和各地保护性耕作专家组根据农时开展技术指导。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制作技术指导和宣传图册向农民免费发放。

将保护性耕作机具优先纳入购机补贴,提高农民应用技术的能力。

工作进度:1~3月,下达项目实施计划,明确示范县,4~10月,开展技术指导与宣传培训,做好指导、示范和作业服务,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11~12月,组织开展项目检查和总结验收。

责任分工: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负责。

负责人宗锦耀,责任人刘宪。

六、开展农产品加工重大技术推广和对接活动
实事内容:针对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存在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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