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模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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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模版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民间纠纷登记薄。

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个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认真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如果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认真,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可以调解的简单纠纷,可以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将来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
一、统一收案。

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关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不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

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考虑,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

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内无法作出决定的,必要时向县局或乡镇党委报告。

四、统一收费。

所内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收费管理制度,不允许个人私自收费办理纠纷案件。

五、限时调解。

工作人员主持调解纠纷,自当事人书面或口头申请调解之日起一般应在两个月内调解,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到期未调解的,视为调解不成功。

六、完善档案。

调解达成协议的,除简易纠纷和即时清结的纠纷外,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的制作要内容具体,格式规范,符合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四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督查制度
一、各司法所每月例会向县局汇报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二、对易激化、转化或引起上访的事件要及时向县局或上级汇报。

三、对重大疑难、易激化矛盾纠纷,在____小时内进行跟踪报告,____小时内写出事件的书面报告,上报县局。

四、纠纷信息要客观真实,如实反映情况。

五、对收集来的信息要按报送时间,单位综合股份进行登记。

六、对上报的矛盾纠纷,经局务会研究处理办法,按工作环节反馈的基层司法所落实,并及时报告领导掌握落实情况。

五矛盾纠纷调解责任追究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模版(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背景和目的
矛盾纠纷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任务。

为了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二、工作范围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各个领域和层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查和分析;
2. 纠纷案件的调解、调处和处理;
3. 矛盾纠纷的预警和预防工作;
4. 矛盾纠纷处理中的协调、调节和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工作原则
1. 依法公正:遵循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 公开透明: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作公正公开。

3. 快捷高效:对于简单的纠纷,应当及时处理;对于复杂的纠纷,应当制定合理的时间节点。

4. 多元解决: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决。

四、工作程序
1. 排查调查:及时了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情况,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调查,掌握相关信息。

2. 分析评估:对纠纷的性质、原因、影响进行分析评估,确定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重点和方法。

3. 多方协商: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通过平等、公正、合法的方式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4. 调解调处:采用调解、调处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化解矛盾纠纷。

5. 处理决定:对于无法达成协议的矛盾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6. 效果评估:对排查调处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 客观公正:进行调查和处理时,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处理矛盾纠纷。

2. 保护隐私: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矛盾纠纷,要认真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3. 充分沟通: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努力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4. 守信用: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处理过程中不泄露机密信息,不承诺无法履行的事项。

5. 高效协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促进矛盾纠纷的及时解决。

6. 经验总结:对每一起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进行总结,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工作机制。

六、工作保障
1. 人员配备: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人员的数量充足,专业能力过硬。

2. 数据支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数据库,提供数据支持和信息共享。

3. 资金投入: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投入足够的经费和资源,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4.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七、工作评估
1. 定期检查: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考核奖惩:对工作出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和批评。

以上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相关制度,希望通过该制度的落实,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及时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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