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主体管理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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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规字〔2020〕3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现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3月10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保证合理的勘察、设计、施工工期,不得压缩工程的合理工期。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c630707b14e852459fb5781.png)
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参建各方落实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主体责任,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行为,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铁建设”)管理的所有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二章参建各方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管理责任】深铁建设代表地铁集团履行建设单位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建设单位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履约管理。
(一)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含建设工期、造价对工程安全质量影响性评估)并组织专家论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抗震、抗风等专项论证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提交经专家论证的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二)向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供有关资料:1. 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资料;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三)工程周边环境严重影响工程实施或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其严重损害的,应当在确定线路规划方案时尽可能予以避让。
无法避让且因条件所限不能进行拆除、迁移的,应当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组织开展现状评估,并将现状评估报告提供给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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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28•【字号】豫政办[2012]130号•【施行日期】2012.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12〕13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解决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强化源头风险控制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活动。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政府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解决工程招标投标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标围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注册执业人员出借证章及工程承发包中肢解发包、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完善上述问题的认定处理办法,着力解决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深层次问题。
2.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
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不得越权审批或擅自改变、减少审批环节,防止出现不作为和越权行为。
对违反审批、监管规定的,由各级政府予以纠正,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凡是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对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开工建设的,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法追究建设等有关责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3.加强招投标监管。
建设工程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并纳入全省统一的项目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管理。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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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加强与国际建筑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文明施工管理经验和技术。
20.2鼓励和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建设,通过实践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水平。
20.3开展文明施工的国际培训和研讨活动,提升我国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国际视野和能力。
二十一、文明施工的素质提升与职业培训
21.1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文明施工意识。
21.2从业人员应积极参与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文明施工能力。
21.3培训内容应包括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实操技能等,确保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文明施工要求。
二十二、文明施工的绿色施工与环保理念
十一、文明施工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1.1鼓励和支持我国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国际同行进行文明施工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1.2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的文明施工管理理念、技术和管理经验。
11.3加强与国际建筑行业组织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高我国建设工程文支持科学研究机构、高等学院、企业等开展文明施工相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13.2推广应用文明施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13.3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文明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十四、文明施工的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14.1施工单位应制定文明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6.3评估与评价结果应作为施工单位信用评级、招投标等的重要依据。
十七、文明施工的不断完善与创新
17.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不断完善和更新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控办法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控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fbf25da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91.png)
第一部分工程质量管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第三条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项目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作业班组管理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工程部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协助工程部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部各施工管理人员在工程部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方针、方法、标准和工作流程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27913d076eeaeaad1f3308d.png)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杭建监总[2011]10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2011]6号)以及《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市总站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年活动。
通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对上级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执行力,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施工安全死亡事故的多发态势,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下面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特提出以下安全管理重点工作:一、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应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立即组织本单位及所属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贯彻《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规范标准,联系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具体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二、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参建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对被政府安全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工程应当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整改并书面反馈。
施工现场存在两家以上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指定一家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以书面形式给予其管理其它施工单位的权限和制约手段。
并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按时足额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时拨付给工程施工单位,拨付凭证复印件留存现场备查。
三、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完善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各级、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安全技术负责人的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严格实施项目部每周组织安全检查,企业每月组织安全检查,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建档备查,企业每月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应整理汇总后,分别报送工程受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加强泉州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泉建建新
![加强泉州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泉建建新](https://img.taocdn.com/s3/m/cb332f7258f5f61fb636668a.png)
加强泉州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泉建建新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泉州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泉建建〔2011〕1号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决策部署,打好城市建设战役,深化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健全完善安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高起点、高效能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确保城市面貌有较大改观和提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中心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为基本手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基础工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和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适用范围和依据泉州市区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和拆除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必须大力推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严格执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泉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三、各方主体责任(一)建设单位职责1、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管理负总责。
应确定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管理现场负责人,并对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进行总协调;2、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及招标文件时,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招标文件中应具体说明此项费用单独列支,其费用不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竞争。
否则,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备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要求,约定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罚条款及创建增加费。
市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市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e6685e1ff00bed5b8f31dbd.png)
市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来源:作者: 编辑: 时间:2006—07—14 09:41:0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依照国家及市政府关于城管、环保、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代建政府投资、世行代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及同步建设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政工程承包单位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责任主体,承担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各同步建设单位必须遵守城管、环保、建设管理的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服从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并对所建设的工程承担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
第四条工程监理在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监理的同时,依法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实施有效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条本公司有关管理职能部门及项目现场代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行使文明施工管理职责,并承担管理工作责任。
第六条市政工程及同步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办理文明施工报监手续、城管手续及其他按规定需办理的有关手续,参建各方都必须服从政府监督。
第二章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第七条工程招标文件应依据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向投标人提出文明施工的要求,内容包括: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及目标;2、文明施工管理要求;3、文明施工费用结算办法;4、其它应使投标人知晓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安全生产、管线保护、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投标预审时,应把文明施工作为基本条件之一。
以市政综合部为主,会同安全技术管理部、市政工程部对报名投标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实地考察,并结合报名单位在我公司所做工程的表现,剔除现场管理水平差的报名单位.并依照我市有关规定,凡上了市建委文明施工黑榜并不满一年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不受理其投标报名.第十条建立市政工程、电力土建工程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信誉档案,如实记录施工单位在我公司所做工程的表现,作为我公司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的依据。
登记如下内容:1文明施工受有关管理部门表彰情况;2不文明行为受到有关管理部门处罚和受到本公司处罚情况;3市民表扬及投诉;4新闻媒体表扬与批评;5市建委文明施工“红"“黑”榜.第十一条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必须有文明施工条款,主体市政工程、电力土建工程要签订文明施工补充合同,约定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违约处罚等.第十二条工程合同承包价中必须包含文明施工费用,其主要内容:A、围挡费;B、降尘保洁费用;C、便民措施费用;D、降噪声费用;清渣除土费用;E、现场管理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e0711e2b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07.png)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建筑施工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处罚制度一、施工企业1、施工企业应按要求设立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1000元。
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500元/人。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
2、未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或取样送检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3、浇捣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钢筋马凳,底筋未放置保护层垫块,未搭设马道的,梁、柱拉结筋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处罚2000元。
4、未经基槽、基础、主体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5000元罚款.5、施工技术资料及安全资料不及时、不齐全的,定期不上报的,每检查到一起罚款2000元。
6、施工现场无项目部办公用房,未封闭围档作业,在建工程内住人,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1000元;无五牌一图、管理制度、职责未上墙,材料乱堆乱放,工地脏乱差,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50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1000元。
7、施工用电无专项施工方案、不使用配电柜、少一级配电、少一处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线路乱搭乱拖、配电箱不使用标准铁制箱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规范的,每起罚款1000元。
8、作业人员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处罚1000元。
9、使用独臂吊或吊篮作业的,强行拆除,并处以1000元罚款。
10、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仍然强行施工的每起罚款5000元,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罚款5万元外,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建规〔2018〕5号)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建规〔2018〕5号)](https://img.taocdn.com/s3/m/7e4c8648c1c708a1284a44cf.png)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打造与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相匹配的建设工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水务工程、电力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绿色、美观、实用”原则:(一)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和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标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效能,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水平;(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及装配式产品,提升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三)提升现场设施设置标准,打造整洁、美观的外观形象,实现与城市景观的和谐统一;(四)兼顾经济实用性和建设项目分类适用性,集成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推广智能化与信息化技术。
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标准,按《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执行。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其计价标准,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市交通、水务等部门可结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本行业工程特征,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五条建设、交通、水务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等标准规范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工程立项、工程款拨付、造价审计等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环境、食品安全、人力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督促指导建设工地开展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935cc45a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cc.png)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6.08•【字号】冀建安[2012]385号•【施行日期】2012.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见(冀建安〔2012〕385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防治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以一定的组织机构为依托,建立文明施工管理系统,采取相应措施,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避免对作业人员身心健康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过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一)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标的主要施工措施中,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和有效防止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防治措施,该措施列入技术标评标评审内容。
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应当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预算,专款专用。
(二)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对建设施工用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围挡,制定施工现场道路和场地硬化方案。
(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实行报监备案制度。
办理安全监督备案登记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https://img.taocdn.com/s3/m/2ae1250e83d049649a665879.png)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施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原建设部2005年制定下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我省也提出了相关要求,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12]32号)精神,贯彻“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现就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适用范围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临时设施、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063935c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1a.png)
建筑工地存在明显安全文明施工隐患或问题被责令整改的,在隐患或问题消除前,建设单位可以拒绝支付除预 付款外的后续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合同约定制约措施的,此处载明合同相关条款)。
四、奖惩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工地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工地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闭环管控机制,打赢除险保安攻坚战,规范安全文明 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主体责任。以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软硬件投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 制,全面提升建筑工地安全保障和文明施工水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街道全域,下同)的工程,加大奖罚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满足县级优良但低于市级申报条件的工程,明确县级优
良创建目标;满足市级及以上申报条件的工程,明确不低于市级的创建目标;公建项目满足省级及以上申报条件的
,明确不低于省级创建目标。
2,非国有投资项目。鼓
励建设、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明确标化工地创建目标和奖罚措施。在主城区的工程,以县级优良及以上为创建目 标。成功创建市级及以上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该项费用单独预付及支付、使用要求、调 整方式等条款。办理质安监手续时,应提供建设单位与
施工单位共同签署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参附件一)。对非招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房建工 程低于合同造价的L6%、市政工程低于合同造价的L2%且不能做出合理性说明的,建设、施工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 重新核算并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e7a9bed7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e6.png)
建设⼯程施⼯安全管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速发展,城市乡村的建筑物都呈现出了⼀⽚欣欣向荣的景象。
我们看到了城市的快速发展所呈现给我们的景象,有时候却忽视了背后那⼀个个⼯⼈默默的付出,我们都知道,建设⽅⾯的⼯作是存在⽐较⼤的安全隐患的。
现在就由店铺⼩编为您编写有关于“建设⼯程施⼯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
1.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要树⽴安全第⼀的思想,从领导到制度,从检查落实到责任⽬标,应形成完整的规范。
施⼯单位和业主单位、监理公司要从⼯程的安全⾓度加强调控。
(1)重管理法规制度建设。
按照《建筑施⼯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细则,如《施⼯安全管理规定》《施⼯现场管理达标规定》(23条禁令)和《扬尘控制⼋项标准》《民⼯宿舍冬季取暖标准》,将安全和⽂明施⼯管理法规化;(2)落实安全施⼯责任制。
从项⽬负责到⼯段头⽬,层层签订安全施⼯责任书,实施不同的责任负责制。
到⼯地围挡、临建设施、控制扬尘、材料堆放、施⼯道路、冬季取暖和⽣活区管理都有章可循,施⼯现场全⾯实⾏标准电闸箱(⼀机、⼀闸、⼀箱、⼀漏保),规范和提升⽤电设备安全性能。
并要求建⽴施⼯安全监督申报、全过程监督和安全施⼯评价。
特别对质量安全事故,对事故单位的企业负责⼈和责任⼈给予⾏政处分,对监理单位和项⽬总监同时给予处罚。
并通过限制市场准⼈的⼿段对违规公司进⾏强⼒约束,促使各级领导抓好安全⼯作。
2.抓全员教育,提⾼安全施⼯意识为使企业管理⼈员进⼀步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操作⼈员安全操作技能,提⾼农民⼯安全防护意识施⼯企业应加⼤培训⼒度,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教育应包括:(1)项⽬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即学习安全⽣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2)作业队安全教育内容,即了解所承担施⼯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安全基本知识、安全⽣产制度及相关⼯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学习防⽕、防毒、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了解安全防护⽤品发放标准。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管理的若干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b7bb8285a8102d276a22f3d.png)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打造与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相匹配的建设工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水务工程、电力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绿色、美观、实用”原则:(一)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和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标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效能,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水平;(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及装配式产品,提升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三)提升现场设施设置标准,打造整洁、美观的外观形象,实现与城市景观的和谐统一;(四)兼顾经济实用性和建设项目分类适用性,集成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推广智能化与信息化技术。
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标准,按《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执行。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其计价标准,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市交通、水务等部门可结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本行业工程特征,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五条建设、交通、水务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等标准规范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工程立项、工程款拨付、造价审计等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环境、食品安全、人力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督促指导建设工地开展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afd633de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fb93063.png)
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规范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文明管理。
1.3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2.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班组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2.2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3 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2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火灾、食物中毒、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3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电气设备安装与维修、机械设备操作等安全操作规程。
3.4 施工现场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5 施工现场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四、文明施工管理4.1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4.2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大门和保安值班室,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4.3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卫生,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完善。
4.4 施工现场应加强对噪声、扬尘、废水等污染的防治,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5 施工单位应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妥善处理与当地居民的关系,维护施工现场的社会稳定。
五、施工人员管理5.1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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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1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1、明确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人按“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实行分区分段包干制。
由各区各段责任人负责本区段的文明施工管理。
2、贯彻执行现场材料管理制度(1)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料具并挂牌标识,堆放整齐。
(2)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余料要堆放整齐。
3、落实现场机械管理制度(1)现场机械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设置与停放。
(2)机械设备应洁净,标识明确;出入车辆必需经过冲洗。
4、施工现场场容要求(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按要求美化布置,设置图牌以及安全宣传标语和警告牌。
(2)现场要加强场容管理,实现良好施工秩序。
(3)组织专人对于施工所用场地及道路应定期维护、清扫、洒水,降低灰尘对环境的污染。
(4)建立严格门卫制度,项目人员出入要佩带统一发放的胸卡(出入卡),统一从门禁系统出入。
(5)施工现场硬化道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区,各队伍负责划分的区段每日的清扫及保洁工作(公共部分分时间负责,具体分工待定),现场主要道路地坪硬化,平整无积水,建筑物周围系统设置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6)现场设置沉淀池,防止泥浆、污水等堵塞下水道等;(7)施工现场设置吸烟处,严禁随处吸烟;(8)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5、生活卫生(1)建筑和生活垃圾集中堆放、集中搬运、建立无烟现场。
(2)伙房内外要整洁,炊具用具必须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生熟食分开操作,做到无蝇、无鼠、无蜘蛛网。
(3)现场厕所应设专人每日进行清理、保洁工作。
(4)对队伍进行入场教育,确保业主和周边居民的工作和生活不受任何干扰。
按企业“十不准”规定规范职工行为;1.2 现场文明施工检查总包文明施工管理组每周对施工现场作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检查,奖优罚劣。
项目每周一上午由总包项目安全部门牵头组织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的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文明施工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工作,并对屡次和严重违反总包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队伍按照总包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给予处罚。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https://img.taocdn.com/s3/m/d277e05a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d8.png)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施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原建设部2005年制定下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我省也提出了相关要求,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12]32号)精神,贯彻“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现就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适用范围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临时设施、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ff0b9cc5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64.png)
安全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建设,越来越多的建筑工地出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中,这些工地不仅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工人们赖以生存的地方。
然而,在建筑工地中,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因此,安全文明施工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成为了现代建设领域的长远目标。
首先,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这个过程中,围绕着安全课程的教育、装备的安全保障、人员培训的提升等方面都是需要关注的内容。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要有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确保每一个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同时,必须要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出现各种不安全因素。
其次,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关键。
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应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从安全文明的角度出发,进行施工管理。
在制定施工计划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平衡各项因素,制订合理的施工进度,并以此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有效的应急救援。
2. 加强规范化管理。
在施工现场,必须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所有施工人员都依照标准操作,并对各类施工设备及工具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一些安全隐患。
3. 完善救援措施。
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完善救援措施和应急预案。
首先要制订灭火救援预案,建立现场应急管理机制,同时及时开展针对应急处理的培训工作,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总之,安全是施工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不仅牵涉到个人的安全问题,还涉及更广泛的社会安全问题。
通过严格管理和实施各项安全措施,我们就立于不败之地,扼住了安全的命门,更为高效、稳定地推进了建设工程的进展。
为此,我们必须要对安全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行深入探究和调研,以此保障施工建设工程的高速推进和社会和谐。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8de1ce0e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0f6f86e.png)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1. 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建设工程愈加发展,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越来越高。
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对于保障广大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
2. 安全文明施工的概念安全文明施工,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保障工人人身安全,保障现场安全卫生环境,保障公众利益,保障工程质量,以及注重节能减排,降低环境污染,遵守文明养成等方面的施工。
其核心要义在于合理有效地规范、引导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行为,推动企业文明施工的过程。
3.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一) 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企业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并适时调整和完善。
其定义的责任和职权明确,层层落实。
企业领导应对该机制负总责,按照规定持续有效地实施,打造安全、高质量的施工环境。
(二) 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安全教育方案。
应建立完善的教育体系,营造安全意识氛围,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文明施工的开展。
(三) 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和解决问题。
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先安全再施工”的原则,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创造安全稳定的施工环境。
(四) 推广零事故施工企业应以零事故为目标,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标准,把预防工作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相结合,提高施工人员防范意识和急救能力,防止和降低事故风险。
同时,要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充分掌握施工过程的风险,以达到零事故的目标。
(五) 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企业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施工现场卫生标准及环保法律法规,严禁污染和违章作业,落实施工垃圾分类处理和维护现场卫生的责任,打造最佳的施工条件和环境。
(六)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企业应创新工程质量管理模式,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证在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实现工程的顺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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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费(基本费)
1、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
2、“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
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气保护装置、外电防护措施;
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
8、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
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0、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
11、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基本费)
1、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
2、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
3、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
4、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
5、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
6、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
7、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
8、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
9、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10、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主体各方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与使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项目概算时,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列入工程概算,项目招标文件应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列入不可竞争费用予以计价,合同中应约定裁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费用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或有关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单位在项目投标报价时,应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不可竞争费用进行足额报价;应将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相互责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情况、费用专款专用等。
招标代理单位在编制的招标文件中按规定单独列明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否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予以单列,费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企业制定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临时设施的实施方案及其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签字,是否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理,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监督机构、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监督注册登记、颁发施工许可证时是否对工程项目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进行审查;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支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该费用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应突出重点,接近实际,应把内业资料与现场安全文明施
工状况结合查,与正在开展的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查,与施工企业投入的情况和实际投入的情况结合查,与改进现行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与使用的建议结合查等。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携带相关考核文件到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办理核定手续,造价管理部门在相关资料上报齐全后,依据工程类别,现场考评得分,文明工地评定结果,确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在费率计价手册中以予核定,工程结构按规定的费率计取。
为避免施工企业中标后放松管理现象的发生,应加强现场安全文明考评费的动态管理。
对已进行现场考评的项目,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发生放松管理,明显降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标准的,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可提请重新组织现场考评。
工程完工后,造价管理机构还应按照安全监督部门对整个施工过程现场管理情况综合评价结果,修正现场考评得分。
如发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则取消考评费和奖励费的计取。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施分类管理的模式,既保证施工企业安全文明基本投入得到保障,又有助于鼓励企业增大安全文明费用的投入,自始至终加强现场管理,争创文明工地。
如:该项目被评为不合格工地,则该工程项目取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
足额用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为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首先,在项目发包阶段,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标准和方法,造价咨询单位、承包人在编制工程预算、标底和投标报价时,应按规定的费率标准足额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不应少于基本费的60%。
其佘基本费按进度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前支付,该费用施工单位应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两个到位。
严格程序化管理,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认识和监管
1、大力宣传《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介以及印发文件、网站宣传、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向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广泛宣传《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精神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的相关制度,明确各自职责,进一步提高对科学使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重要性的认识。
2、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
参建主体各方要提高认识,抓紧落实。
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各类工程现场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确定考评组织和工作要求,尽快研究和下发实施意见。
3、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任何一项好的政策、好的措施都必须靠工作去推动,只有加强管理、狠抓落实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参建主体各方要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要定期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情况专项检查,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或不认真执行《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单位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贯彻实施《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是推进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上台阶的重要举措,但由于市场的不成熟,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
为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及时掌握和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完善和探索创新,通过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价管理,切实提高主体各方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