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的报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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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的报告稿
第一篇: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的报告稿南充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自查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我市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工作制度
(一)耕地保护责任履行情况。

截止去年底,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达到45.96万公顷和39.52万公顷,均超过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数。

目前,我局的国土资源管理辅助系统建设一期项目已基本完成,初步实现国土资源耕地保护工作“一张图”管理目标。

去年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对我市耕地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占一补一制度,遵循既要保护耕地又要保障产业发展的用地原则,狠抓占补平衡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满足建设用地的土地报征。

今年,我市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1个,总投资4.7亿元,整理土地面积35.7万亩,新增耕地3.26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2.74万亩。

其中,“金土地”工程完成整理土地3.38万亩,新增耕地0.38万亩,建成高产基本农田1.69万亩。

同时,今年已申报土地整理项目32个,入库项目26个。

今明两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完成后,可最大限度满足的满足全市城市发展、重点工程建设等项目报征占用耕地所需指标,并实现耕地占补持平有余。

(二)2011年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

竭力守护耕地红线,一直以来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始终把耕地和基本农
田保护纳入县、市、区政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全市各级政府成立了以县(市、区)长为本辖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制,我们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耕地保护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编制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方案,并会同农业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对各地的基本农田永久划定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核实,真正把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地块和农户。

目前,全市共制定基本农田图(),乡镇()幅,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册()个村()册,制作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个,填制和发放基本农田保护卡184.27万张,确保了乡(镇)有保护图、村有保护碑、社有保护册、户有保护卡,使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家喻户晓。

全市进一步加大了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制止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我们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抓住典型案例,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中广泛宣传。

全市各级国土系统把清理查处违法占用耕地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通过卫片检查、土地动态巡查、聘请耕地保护义务监督员和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等,对破坏耕地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违法侵占耕地和基本农田案件全部立案查处,被破坏的耕地全部实现了复垦。

二、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全市土地利用工作成效明显
(一)经营性用地出让情况。

始终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100%招、拍、挂出让和商住用地100%拍卖出让。

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防止了土地低价出让和粗放利用。

坚持规范运作,确保土地利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化操作,杜绝围标、串标行为。

今年来,全市供应商住用地2787亩,实现出让总价款40.6亿元,入库财政土地收入26亿元。

同时,积极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全年计划安排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用地408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251公顷。

全市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批229公顷,占全年任务的91%。

(二)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情况。

今年,进一步加大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认真落实征收闲置费和依法收回闲置土地的政策措施。

目前,共排查闲
置和低效用地宗,面积亩,目前已收回宗,面积亩。

目前,已经停产或投资强度不足等未按用地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企业共清理出16家。

在清理过程中,我们对土地闲置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规定,依法制定了处置措施,区分情况处置。

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收回的,坚决按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满一年不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闲置土地,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出让价格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土地闲置费;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土地使用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建设;征收土地闲置费后仍未动工建设且又满一年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同时,加大旧城区改造力度。

我市集中对规划区内南门坝连片接幢的55万平方米旧城区进行全面改造,打造仿古特色街区、现代城市功能街区和高档商住开发区。

按照我市旧城区改造计划,将分3个阶段对规划区内3大“城中村”、“棚户区”进行改造,共计165万平方米。

通过内涵挖潜、集约用地,可以使旧城土地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预计可节约土地近3平方公里。

(三)产业园区和工业用地情况。

严格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加快制定完善各类产业园区投入产出控制指标,制定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进一步的调整和规范相关工作。

要求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布局,必须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国家及省规定的建设用地定额标准,超面积部分要予以核减。

目前,全市共有产业园区11个,占地面积亩。

入驻企业451个,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9.35亿元,2010年实现GDP464.50亿元,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394.62亿元,利润总额26.93亿元,产业园区万元GDP占地面积约亩。

全市产业园区实际管辖面积5006.32公顷,规划用地规模16260.21公顷,其中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面积15610.21公顷;园区已批准用地面积3500.47公顷,批而未征土地面积189.40公顷。

在已征用土地面积3311.07公顷,征而未供面积551.55公顷(主要是南充化学工业园),已供应土地2759.52公顷,在已供应土地中,在建用地面积330.76公顷,园区已建成面积2415.23公顷,尚未使用面积13.53公顷,已投产面积2119.17公顷。

据清查核实,全市11个产业园区闲置土地4.33公顷,仅占已供应土地的0.16%,低效用地30.27亩,仅占已供应
土地1.1%,没有大宗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的现象。

三、精心谋划,统筹兼顾,确保“两化”工作稳步推进
(一)建立工作机制情况。

2011年7月27日上午,市委召开中心学习组务虚会议,传达了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

我局庚即召开局务会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了刘书记、蒋省长关于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重要讲话。

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两化”互动会议精神,把推进“两化”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全局上下达成了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创新思路,为推进“两化”当好参谋的工作意识。

我局成立了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负责抓总的领导机制,明确了责任目标,并将重大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落实到责任人。

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

1、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计划保障。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龙头”作用,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第一,按照“十二五”战略部署,将土地利用规划与产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协调,围绕新型工业化产业布局,优先保证工业园区用地需求。

第二,将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统一起来,统筹考虑,统一协调。

第三,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中心村和聚居点集中、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三集中”原则,以集中布局实现集约发展。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不懈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学安排现有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切实抓好建设用地全程监管,特别是供地后期管理。

2、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用地机制保障。

着力构建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体制机制,健全目标责任机制、依法管理机制、监管考核机制和舆论导向机制。

首先,建立开发区土地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

围绕土地开发进度评价指标、土地投入与产出评价指标及工业用地效益评价指标3个方面进行设计。

其次,要加大对用地者取得土地后用地情况的监管。

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项目建设开工、竣工期限、闲置标准、转让条件、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等内容。

建立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和验收制度,土地出让后,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土地出让合同实施情况的跟踪管理,对违规违约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达不到集约用地要求的,不予验收,限期整改,切实减少土地低效利用和隐性浪费现象的发生。

3、切实加强严格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法制保障。

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坚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约束力,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确定土地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合理使用土地。

通过土地规划严把“闸门”。

同时严格报批程序,对耕地实行
特别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关,确保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耕地数量的总体稳定。

4、切实加强地矿地环工作保障。

继续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成果,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

加强地勘力度,积极为“两化”互动发展提供新能源。

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加快实施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升科学防灾、治灾能力,全面推进部、省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十有县”工程建设。

在下一阶段,我局将针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照省厅“耕地保护和
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内容落到实处。

第二篇: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国土局涉及的是第八条的内容,第四条应是住建局负责的内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转变观念,切实保护耕地
按照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的要求,我区在国土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力求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取得突破。

做到坚持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大力发展节约型产业,构建资源节约型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努力推进土地等资源的永续利用。

二、创新机制,提升产业聚集
对处于我区繁华地段的医院等用地,采取置换的方式,让其从繁华地段退出,进入新的规划区,提高了区域性社会资源的共享程度,腾出的土地吸引商业附加值高的商业企业进入,使商业聚集效应进一步增强。

建立土地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资源。

对所有经营性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

增加土地储备,保障资源供应。

对有增值潜力和区位较好的闲置土地、依法收回的土地都纳入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储备,提高了对集约用地项目的土地供应和保障能力。

三、规范运作,推进开发
根据我区基础设施落后,建设水平地下的实际,加大旧城区改造力度,大量盘活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加快旧城区的拆迁和改造,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

对旧城区改造的被拆
迁户,从节约用地的角度出发,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划定集中安置区,采取集中安置和鼓励上楼的办法进行安置,不再另行安排宅基地。

我区在土地市场建设、集约节约用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为全区国土资源工作打造良好的发展平台。

第三篇:关于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
关于落实《湖南省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二级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政策方针、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推进国土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切实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最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湖南省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就开展执行耕地保护政策、执行土地调控政策、落实节约用地制度、查处违法用地等情况监督检查作出了具体安排。

为切实保护耕地,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面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耕地保护和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袁为凡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执法大队、用地股、耕保股、地籍股、地产股、纪检监察室、土地整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股),负责日常工作,各镇站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省、市安排和股室职能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耕地保护政策执行情况。

重点督查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否低于省人民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各类非农建设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是否已经依法补充或补划,补充或补划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和质量是否与已占用的面积和质量相当;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耕保股、土地整理中心)。

(二)土地调控政策执行情况。

重点督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实施供地;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加强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是否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
出让制度;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的“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等行为(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地产股)。

(三)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重点督查是否严格按土地利用计划批地用地;是否按用地定额指标控制和核减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处置;是否建立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制度以及其他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机制体制;是否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是否将节约集约用地纳入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畴(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用地股、地产股、执法大队)。

(四)违法用地查处及问责情况。

重点督查是否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疑似违法图斑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查实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开展了警示约谈、启动问责等工作(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执法大队、监察室)。

三、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
各镇国土资源站要按照检查内容,在月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边查边改,并于月日前向县耕地保护和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查自纠报告。

县局耕地保护和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镇国土资源站自查自纠情况,于月对各镇进行监督抽查。

抽查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准备。

(一)高度重视,快速行动。

各单位要把此次“迎检”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迎检”工作的紧迫感。

各股室及镇站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督查,全面梳理本辖区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快”字当头、“严”字要求、精细作为,对于存在的问题立即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二)明确专人,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做好各项资料准备工作,狠抓工作落实。

同时,各镇站要将此次迎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密切配合,协调推进。

此次检查涉及多个部门,各股室及
镇站要严格按照检查要求,与交通、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工作。

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建立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的长效机制。

附件: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
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湖南省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湖南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湖南省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政策方针、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推进国土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各地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切实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按照《湖南省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湘纪发[2011]22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开展“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突出重点。

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配置资源的关键环节,重点针对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耕地保护政策、节约用地政策等的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统筹兼顾。

监督检查工作要结合每开展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综合考评等工作进行,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三是查纠结合。

针对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查处结合。

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行政问责
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建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是务求实效。

以监督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改进自身工作,不断健全全国土资源管理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提升国土资源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按照生活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检查范围涵盖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

(二)检查内容
1、耕地保护政策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否低于省人民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是否已经依法补充或补划,补充或补划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和质量是否与已占用的面积和质量相当;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2、土地调控政策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实施供地;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加强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是否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等行为。

3、节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计划批地用地;是否按照用地定额指标控制和核减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处置;是否建立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制度以及其他促进节约用地的机制体制;是否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是否将节约集约用地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畴。

4、违法用地查处及问责情况:是否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疑似违法图斑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查实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开展了警示约谈、启动问责等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省国土资源厅成立领导小组
省国土资源厅成立“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先知任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颜学毛任副组长,执法总队、规划处、用地处、耕保处、地籍处、地产处、纪检监察室为成员单位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规划处),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二)部门责任分工省国土资源厅总牵头,并负责对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土地审批情况、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等进行检查。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按照职能分工,对产业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等情况进行检查。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负责本对行业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情况、用地节约集约情况进行检查。

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应成立“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工作。

四、检查方法
为避免重复检查,切实提高效率,要做到“三个结合”,即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卫片检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其他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

其中,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主要与每年的年终综合考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等考核评价工作相结合;耕地保护政策执行情况要把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作为考核核心指标,将每年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节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要与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中期考核、新型工业化考核、开发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等相结合;违法用地查处及问责情况与每年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查清违法用地,依法依规严肃整改查处。

五、工作步骤
8月-9月:由各市州按照监督检查方案开始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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