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质监局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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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质监局贯彻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工作计划为推动食品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总局119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食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崇义县质监局自2010年5月开始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督促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活动。
现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强化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确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夯实食品监管工作基础,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使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在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规章制度、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特别是各食品企业员工健康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过程控制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和记录制度、产品标注标识制度、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十项制度”得到健全和落实到位。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分类评估
将《规定》内容深入食品企业进行宣传,发放《规定》单行
本,采取“企业自查自评,食品办复查评估”对本县食品企业进行基本情况评估,分为A、B、C三类,并按上级要求选取1-2家食品企业作为试点。
(二)督促落实、分类整改
根据第一阶段食品企业“自查自评”情况和食品办的分级评估,对A级和B级企业,要抓好巩固和提升;对C级企业,要督促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
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上报市局协助督促整改。
(三)全面核查、考核验收
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部署,对食品加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核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使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对食品办此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推进这项活动有序开展,严格落实责任,此项工作列入食品办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注重工作创新。
要把开展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其他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三)搞好舆论宣传。
开展落实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活动期间,要充分发挥传单、《崇义质监》等宣传舆论工具,组织现场观摩和互相学习交流活动,搞好活动宣传。
二O一O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