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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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大丰市委员会
2014年大丰市青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
方案
为鼓励和发动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踊跃为社会公益事业作出贡献。
大丰团市委拟举行首届公益创投活动(以下简称“公益创投”)。
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内容
这次活动面向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基层村(居)、社区和社会各界普遍征集公益服务项目,由团市委联合有关部门,依照必然的程序、标准进行评选,对获选的项目给予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培育一批优秀公益性青年社会组织和优质公益服务项目,同时改变传统的、被动的公益理念和模式,创新性地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青年的力量解决社会问题,推动全民公益,加速“建设幸福大丰”的步伐,提高大丰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活动要求
(一)项目范围
1.青少年服务。
为孤残儿童、困难家庭子女等困难青少年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各类服务项目。
包括,重点青少年帮扶、关爱农人工子女,帮扶救助青少年群体及其它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只愿服务;
2.救助帮困服务。
为支出性贫困家庭、生活困难家庭等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生命质量的各类服务项目。
包括:对窘境儿童、贫困家庭、困难优抚群体、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支援和志愿者服务;
3.为老助残服务。
为老年人、残障人士提供有利于知足其各方面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各类服务项目。
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残、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空巢老人心理疏导、独居和纯老家庭的结对关爱;老年人的健康干与和健康增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及服务;为贫
困残障人士提供康复医治、技术培训、就业帮忙和贫困孤残儿童照料服务等;
4.其他公益类项目。
包括:其他有利于推动社会组织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和宏扬志愿服务精神、保护社会稳定、培育社会文明、增进社会和谐的服务。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1.申报主体
①本次活动原则上以青年社会组织(以40周岁以下青年为主体,自发成立、自主运作、自我管理,以增进社会公益、引领主流健康文化、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为目的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申请主体。
包括依法正式记录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和暂未具有记录注册条件但在发挥踊跃作用的青年自组织。
②大中专院校学生社团(需校团组织或镇级以上团组织推荐);
2.申报条件
①青年社会组织要以40周岁以下青年为主体,依法设立,年检合格,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备案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应依托具有资质的组织;在校大中专院校社团需校团组织或镇级以上团组织推荐;
②具有申报项目相关的设施和条件,拥有项目所需专业人材;
③具有专门团队负责项目运作,并能普遍整合志愿者资源;社会组织需拥有社会工作者;
④项目申报前需完成项目前期调研和初期资源整合;
⑤经民政部门评估,取得3A及以上品级的社会组织优先;
⑥项目实施地为大丰市辖区内;
⑦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较高的项目优先。
(三)大体原则
公益创投项目要牢牢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组织设计并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社会化运作的原则。
同时,还必需坚持以下原则:
1.表现公益性。
以社会效益为目标,表现纯公益性的特点,许诺免费服务。
2.确保有效性。
从市民的现实需求动身,能够切实有效地解
决居民的迫切需求。
3.具有成长性。
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与生命力,具有推行与复制价值。
4.立足于基层。
原则上以服务于基层、知足基层居民需要为主,增进和谐大丰建设。
5.项目化运作。
项目运作要目标明确、内涵深切,并围绕目标,整体计划,独立运作,与社区事务性工作进行区分。
(四)资金安排
1.项目经费。
首届公益创投活动获选项目预算共计10万元,估计支持15-20个项目,每一个项目酌情资助额度5000—10000元。
项目资金来源由青商会企业、爱心企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赠。
2.经费拨付。
获选项目预算经费按照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获选项目实施机构:协议签定后拨付项目预算的50%,中期评估通事后拨付30%,结题评估通事后拨付20%。
四、实施流程
(一)项目征集阶段
1.普遍宣传发动。
团市委通过报纸、网站、海报、微博、微信等形式,把活动方案进行普遍宣传,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申报培训。
团市委组织专门人员对成心申报项目的组织和个人开展关于公益创投概念、目标、项目设计、项目运作、财务管理、督导评估等内容的培训,指导项目设计与申报。
3.项目设计。
申报主体依据方案规定的范围、设计要求等,按照居民需求和自身优势资源,对接项目实施地域的镇(区)、社区或村委,进行具体项目的创意设计,形成项目申请书并上报。
由镇(区)团组织将项目申报至团市委。
4.项目初审。
团市委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后,对公益创投申请资质和项目内容等情况进行初审。
对经初审不符合要求的,向其说明理由。
(二)项目评估阶段
1.项目推介。
活动组织单位对相关申报项目利用大丰日报、幸福大丰、大丰团市委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进行宣传推介。
相应项目申报团队也可自行动员,宣传关于项目设计初衷、实施计划、预期成效和相关感受,增加创投项目的人性化、通俗化及
感染力,普遍宣传公益慈善理念,激活各界参与热情,放大公益创投社会效应,营造全民公益气氛。
2.组织评审。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召开评审会(公益创投大赛),由专家学者、有关职能部门代表、捐助代表、审计专业人士、基层干群、媒体代表等组成评审会,依照项目评审得分高低肯定拟入选项目。
3.社会公示。
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项目肯定。
按照公示情况肯定获选项目。
(三)项目实施阶段
1.组织签定合同。
团市委、民政局与公益创投项目实施主体签定三方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地域、金额、资金支付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2.催促项目实施。
团市委和有关部门将催促项目实施主体严格依照合同组织实施,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掌握项目的有关情况。
3.公开项目信息。
获选公益组织应适时向社会发布项目的进展情况。
五、活动规则
(一)公益创投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需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域为大丰地域。
(二)对同一项目的资助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项目实施主体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服务项目。
(四)项目实施主体未按合同的约定实施项目的,经综合评定后,按照情况进行处置。
(五)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本着节约、规范的原则利用公益创投资金。
依照规范、公开、透明的专项资金利用原则进行资金利用和管理。
(六)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文档材料、宣传资料中和开展活动时,都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规定的公益创投标识“大丰市公益创投项目”字样。
(七)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进程中应主动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和检查,踊跃提供相关资料。
(八)各级团组织要踊跃为实施地域覆盖本辖区的公益创投项目提供支持协调工作。
六、时间安排
2014年公益创投活动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启动,7月30日前完成项目征集报送,8月1日—8月31日完成项目评选和签约。
公益创投活动实施周期为1年。
七、报送方式
项目实施主体必需认真对照活动要求,填写公益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附件:年公益创投活动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年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申报书(社会组织版)
年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申报书(大中专院校社团版)
共青团大丰市委员会
2014年7月5日
附件1:
共青团大丰市委员会2014年公益创投活动
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申报主体为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社会组织记录证书副本、社会组织年检记录、银行开户文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财会人员会计资格证等材料复印件。
申报主体为个人或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学历证明及校团组织或镇级以上团组织推荐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本社会组织及个人所获荣誉、评估品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并报送电子版。
其他复印件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2.材料报送方式
现场提交:请带好相关原件以备查对。
邮寄报送:相关复印件证明材料须保证其真实性,项目进入公示阶段,须出具与复印件相符的原件。
联系人:洪大伟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大丰市大华东路1号大丰市政府东附楼3楼2304室
附件2:
共青团大丰市委员会公益创投活动
项目申报书
(社会组织版)
申报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或个人): (公章)
联系人:
电话: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本项目申报书为项目实施的格式合同,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需保证其真实性和严肃性。
项目一经立项,合同即告成立。
二、项目名称为“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关键词+项目”,如“彩虹丝带志愿者联盟进城务工子女帮扶项目”。
三、申报书各项内容依照说明填写,为保证统一规范,请勿对格式进行修改,填写内容请勿超出要求字数。
四、通信地址:大丰市大华东路1号大丰市政府东附楼3楼2304室
邮政编码:224100
电话:05
共青团大丰市委员会公益创投活动
项目申报书
(大中专院校社团版)
申报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或个人): (公章)
联系人:
电话:
填表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