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灾后重建促进生产恢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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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灾后重建促
进生产恢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08.03.10
•【字号】浙农办发[2008]6号
•【施行日期】2008.03.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灾后重建促进生产
恢复的通知
(浙农办发〔2008〕6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全面贯彻省政府农业灾后重建和春耕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农业灾后重建,尽快促进生产恢复,保障高效生态农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抓好农业灾后重建、促进生产恢复的极端重要性
今年1月中旬以来,我省遭遇历史罕见雨雪冰冻灾害,全省陆地70%以上地区出现积雪,农业生产经受严峻考验,也使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山区、半山区农民稳定增收出现更大困难。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农业部门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和生产自救,加强技术指导,加大扶持力度,加快灾后重建,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业生产正有序恢复。
但由于灾害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影响程度深,造成大面积农牧业生产设施受损,农作物和畜禽生产严重受灾,给灾区农民造成重大损失,给全年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也使保障农产品有效供应面临更
大压力。
当前,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已由应急抢险抗灾转入全面恢复重建阶段,又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
各级农业部门要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充分认识抓好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把抓好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全年农业生产目标不动摇,充分发扬连续作战、敬业奉献的精神,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全面落实政策、增加投入,动员广大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深入灾区一线,主动帮助农民群众搞好灾后重建、度过难关,为加快灾后生产恢复,保障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二、正确把握农业灾后重建恢复工作的基本要求
加快农业灾后重建恢复,是当前农业工作的主要任务。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部署,坚持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目标不动摇,按照灾害损失灾后补的思路,坚持政府赈灾、科技救灾有机并举,统筹谋划灾后重建与生产恢复、当前与全年农业生产,科学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尽快恢复良种繁育体系、尽快恢复农业受损设施、尽快恢复鲜活农产品正常供应、尽快消除灾害后续影响,确保全年粮食增产丰收、确保“菜篮子”产品不断档、确保大灾之年无大疫。
做好农业灾后恢复建设既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心谋划,又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搞好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立足当前、搞好结合。
要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一手抓灾区重建恢复、一手抓当前春耕生产,一手抓抗灾总结宣传、一手抓救灾长效机制建设,把灾后重建恢复与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宣传落实支农政策、实施农业项目、发展避灾栽培、推进扶贫开发、加强作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周密安排各项工作,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全面实现全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
2.点面兼顾、统筹安排。
坚持全省上下一盘棋,统筹安排灾区与非灾区农业
生产。
既要抓好灾区重建恢复,尽快恢复生产能力,尽早消除灾害后续影响,又要抓好非灾区农业生产,尽可能扩大生产规模,确保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统筹农业生产物资调配,加强区域协调配合,突出灾区种子种苗、重建农用物资有效供给,着力解决重灾区、边远山区恢复生产的实际问题。
3.政府引导、多方参与。
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加大政府财力投入,落实好中央和省救灾补助资金,多渠道筹措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资金,帮助灾区农民重树信心、度过难关,又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业灾后重建,尽可能挽回灾区农民损失,促进稳定增收。
4.上下联动、密切配合。
既要注重部门横向配合,主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金融、农业科研等部门的协作,争取多方支持;又要注重系统上下联动,发挥农业部门的网络优势,加强指导和服务,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多方参与、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明确农业灾后重建恢复的目标和任务
坚持生产恢复和市场流通并举,突出重要环节,尽快落实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各项措施,确保全面实现全省农业工作会议提出的既定目标。
(一)尽快恢复灾毁农业设施。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保证当前灾后农业生产的基础上,着眼长远防灾减灾的需要,按照必要、经济、可行的原则,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增强抵御灾害能力。
种植业方面,要突出农作物良种繁育场、灾毁农田排灌设施、大棚温室生产设施等领域,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尽快予以修复改造;畜牧业方面,坚持修复、加固和重建相结合,综合考虑承重、通风、保暖、除潮、排污等要素,尽快恢复灾毁种畜禽场、规模畜禽养殖场舍、饲料药剂仓库等设施,改善饲养条件。
力争在3月底前,基本完成良种繁育场、简易大棚设施的修复,上半年前全面完成损毁农业生产设施的重建,下半年生产能力恢复到灾前水平,并在防
灾能力上有新的提高。
(二)尽快恢复灾区农牧业生产。
科学评估灾害对作物生长、发育、成熟等的影响,突出油菜、小麦、水果、茶叶等主要作物,分类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尽快恢复作物长势。
对春粮大田作物,要加强田间管理,及时清沟理渠,增施肥料,注意防病治虫,防止渍害和病虫害发生。
对蔬菜生产要尽快做好补播补种,鼓励农民改种、扩种速生蔬菜,尽量弥补灾害损失,保障市场供应。
对水果、茶叶,要适度适时整枝修剪受冻果树、茶树,培养树冠、树体,分类实施培土施肥,对冻死幼龄茶园、果园实行及时补苗,做好防御“倒春寒”等灾害准备。
对养殖业,要合理引导畜禽补栏,加强饲养管理,增强畜禽抗病力和抗应激性,有效预防春季传染性常发病发生,保障商品畜禽供给能力。
力争在6月前,全面恢复商品畜禽生产能力,12月前全面恢复种猪种禽生产能力,努力实现灾后生猪、家禽、蜂业等生产的稳定发展。
(三)尽快掀起春耕生产热潮。
要围绕确保粮食面积2150万亩、总产160亿斤,力争实现2250万亩、总产170亿斤目标,切实抓好当前春耕生产。
全面落实粮食工作责任制,尽早制定春耕生产计划,周密部署安排,层层落实任务,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扶持粮食生产政策,加强春耕生产意向调查,指导农民合理安排好生产,引导多种粮、种好粮。
(四)确保主要农产品基本供应。
要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尽早修缮灾毁交易大棚、仓储设施,尽快修复农产品交易设施,为全面恢复市场流通秩序创造条件。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落实销售鲜活农产品经营性收费、工商管理费减免政策,主动做好各项服务,确保农产品流通渠道畅通。
要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监测网络,加大监测密度,及时发布农产品产销信息,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与基地、种养大户建立合作关系,促进产销有机对接,确保主要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市场供应和价
格不出现大的波动。
(五)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面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加强饲养管理,抓好畜禽栏舍及周围环境消毒,有效杀灭病原。
迅速组织开展春季集中免疫行动,加强免疫技术培训、执行监督和效果监测,力争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免疫任务,5月20日前完成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和评估,确保应免动物100%免疫到位。
严格动物及产品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调入动物及产品风险评估,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全面落实各项应急准备,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传入和扩散蔓延。
要针对灾后农作物病虫害可能重发的趋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加强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行动。
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和作物特点,针对性指导农民做好油菜菌核病、麦类赤霉病、茶树芽枯病和柑橘树脂病、炭疽病等病虫的防治,最大限度降低灾后病虫害损失。
同时,要尽早部署开展春季农村集中灭鼠行动,有效防控鼠害,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
四、认真落实农业灾后重建恢复各项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实施灾后重建规划。
要在全面调查核实灾害损失的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尽快制定农业灾后重建恢复规划,细化完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明确时间进度,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保障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有序推进。
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农业防灾减灾研究,科学制定农业自然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建立农业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二)切实落实农业灾后重建政策。
要加强中央和省有关农业灾后重建政策的宣传,把握政策导向,根据明确的补助领域,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的救灾扶持力度,严格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切实抓好政策的兑现落实,帮助灾区农民群众度过难关。
同时,要进一步宣传、落实好中央和省各项支农惠民政策,增强农民群众积极性,促进生产平稳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三)深入开展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
要围绕实施农技推广责任制度,深入开展以“恢复生产、科技服务”为主题的万名农技人员联万村结万对活动,动员农村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加强生产指导,促进灾区灾后重建和春耕生产有序开展。
要结合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及时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技术培训,帮助农民解决灾后重建和春耕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同时,要动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力量,积极参与灾后重建,提高灾区农民恢复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四)有序做好农用物资的调配供应。
要切实抓好农用物资准备,加强灾后重建和春耕生产种子供需调查和余缺调剂,保障优质良种有效供应,确保不误农时。
尽早组织调运、储备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严格农资产品质量监管,严防伪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
尽早修复灾毁农机具,组织农机安全隐患排查,保障春耕生产农机作业需要。
(五)切实加强灾区重建工作总结和典型宣传。
要及时掌握灾后重建、生产恢复进展和成果,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主动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励广大农业系统干部振奋精神、干在实处,努力夺取灾后重建和生产恢复的全面胜利。
各市农业局要将抗灾救灾工作总结和灾后工作重建恢复规划于3月底前报我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