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
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1]78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23
【实施日期】2011.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1〕7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大局。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以加快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

要根据市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抓紧制定具
体实施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开竣工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按国家要求于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

要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置换等多种途径,努力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并注意优化建设项目的选址,真正方便群众生活和出行。

要加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筹集力度,加快住房保障投融资平台建设,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体系。

市政府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对辖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投资主体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市住建局要定期组织督查考核并及时通报,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