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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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自2023年3月开始。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3年1月选出。

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发展历程
2022年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23年3月任期届满,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3年1月选出[2]。

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根据决定规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022年8月3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作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代表选举
主词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名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安排。

[2]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
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

(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2000名,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按约每70万人分配1名;(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分配地区基本名额数8名;(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应选名额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12名,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四、台湾省暂时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名,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

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依法应选的其余名额予以保留。

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78名。

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应占代表总名额的12%左右。

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1名代表。

七、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应选归侨代表35名。

八、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届。

九、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所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

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十、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3年1月选出。

选举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分配方案
北京市40名,天津市31名,河北省116名,山西省60名,内蒙古自治区53名,辽宁省86名,吉林省53名,黑龙江省76名,上海市48名,江苏省133名,浙江省89名,安徽省103名,福建省66名,江西省76名,山东省159名,河南省160名,湖北省103名,湖南省109名,广东省160名,广西壮族自治区87名,海南省22名,重庆市55名,四川省136名,贵州省69名,云南省87名,西藏自治区20名,陕西省65名,甘肃省48名,青海省20名,宁夏回族自治区20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6名,香港特别行政区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12名,台湾省暂时选举13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78名,其余255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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