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06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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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06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6.01.26
•【字号】杨府办发〔2006〕2号
•【施行日期】2006.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06年本区无偿献
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6〕2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2006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关于2006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2004年卫生部提出的“3至5年实现全国无偿献血100%,自愿无偿献血80%”的总目标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06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5〕37号)精神,2006年本区无偿献血总量确定为10218人份,其中,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渠道募集无偿献血量8601人份,从流动采血车募集自愿无偿献血量1617人份。
为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本区的献血任务,结合本区实际,现提出2006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无偿献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献血工作职责
推进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献血条例》),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继续推进本区无偿献血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自觉维护“党委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卫生部门积极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无偿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和支持无偿献血工作。
要进一步明确无偿献血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考核体系,改革和创新动员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的工作模式。
要加大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辖区内社区、企事业等单位参加无偿献血。
区财政、物价、教育、人事、公安、工商、劳动保障、民政、司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区卫生主管部门的职能,协同血液管理机构、采供血机构搞好献血的日常管理和招募服务
要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工作具体实施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
区卫生部门要细化制定2006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区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社区、企事业等单位的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工作。
同时,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力度,加强与区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履行职责,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探索适应献血模式转变的管理新模式。
要加强对献血者的激励和关爱,探索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手段增强无偿献血者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形成全社会关爱无偿献血者的良好氛围。
要加强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大力推广临床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提
高输血安全性。
要协同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不断改进自愿无偿献血的招募服务模式,大力拓展流动采血车个人自愿无偿献血的血源,不断优化流动采血车的布点,为广大献血员提供温馨的献血服务,使其真正成为服务于自愿无偿献血者的平台,成为推进自愿无偿献血的宣传阵地。
要建立完善缺血(包括RH阴性血液)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以及预案的预警、启动程序,不断提高区血液管理和采供血服务的工作效率和应急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社区、企事业等单位的无偿献血工作力度,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2006年,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职工交纳养老金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5.5%,各街道、镇可按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2%下达献血目标。
各街道、镇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宣传《献血法》、《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的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
要在血液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切实做好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并施行一套动态的管理办法,保证志愿者队伍健康、持久、稳定地运作和发展。
要坚决遏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服从区血液管理办公室的献血安排,在兼顾血库血量、血型的同时,积极动员公民参加无偿献血。